P2P可接入央行征信 究竟释放怎样的信号?

P2P可接入央行征信 究竟释放怎样的信号?
2019年09月04日 19:54 财联社

  姜樊|财联社

  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讯,P2P网贷行业再度迎来新的文件。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文件中指出,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央行征信系统”)、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有业内人士表示,互金、网贷整治领导小组此次发文,对于P2P纳入征信系统做了全面、系统的安排。未来,合法在营的P2P机构将悉数接入征信系统,P2P业务信息将全部纳入征信系统,这对于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培养借款人信用意识、引导网贷行业合规发展、防范金融风险都具有重大意义。

  财联社记者获悉,去年成立的百行征信个人征信生产系统目前采集借款人数逾6300万,信贷账户数1亿个。据悉,此前已有46家P2P机构介入了百行征信系统。

  然而能够直接介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平台少之又少。而此次文件中,明确指出鼓励平台直接接入央行征信,这无疑是对P2P行业给出利好消息。

  加大打击逃废债力度 提升贷款质量

  业内人士认为,鼓励P2P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以及全面接入百行征信系统,这不仅是对央行征信系统的一种补充,同时也是对P2P行业的利好信号。

  “在此之前,P2P平台想要接入央行征信十分困难。”网贷之家分析师张叶霞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能够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机构大部分都是持牌金融机构,比如银行等。而P2P网贷领域的失信人信息如果想要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要么需要绕道持牌金融机构,要么需要对严重失信人进行整合,并通过如互金协会等统一报批,才可能进入央行征信系统。

  信息不通,也让银行近年来也饱受“共债风险”的苦头。一位国有银行信用卡高管曾向财联社表示,近年来银行共债风险上升,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无法查询个人在P2P等领域的借款情况和征信情况。“银行体系内可以控制风险,但无法查询P2P征信情况,造成了不少多头借贷问题。”

  而此次鼓励P2P平台进入央行征信,则意味着未来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也可以同时查询P2P等机构的征信情况,提升借贷的质量。

  与此同时,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P2P领域逃废债情况一直无法得到遏制,而未来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实际上也将加大对逃废债借款人的处罚力度。就算是P2P出现了爆雷或者倒闭的情况,逃废债也将进入名录。

  根据文件显示,对于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通知表示,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要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此外,通知还表示,要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平台需要合规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也给出具体的失信人名单筛选标准,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也可参考下述标准进行筛选,其一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其二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其三是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其四是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文件中显示,P2P网贷机构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其中,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这意味着如果存在平台给出超过36%的法定利率,借款人不归还的情况,未来就不会被看作是失信行为。”张叶霞表示,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出异议,就是为了杜绝由于平台非合规经营而造成的借款人损失。

  据了解,具体来看,首先得核实确定事实,需要信息提供者的配合。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后,就是纳入了征信监管范围,作为报送机构,是要求进行配合的。由此来看,系统的建设是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不仅如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或许也是对P2P网贷行业的一种利好。实际上,目前P2P网贷平台一直以来负面情绪较多:备案试点变成监管试点,而监管试点细则却迟迟未出,退出成为主流;与此同时,多地传出P2P平台“一刀切”的信号。

  “在这样的情况下,或许意味着未来P2P平台的合规仍有一定希望。”张叶霞表示,虽然目前暂未说明什么样的P2P平台可以直接进入央行征信系统,但可以遇见的是让P2P平台全面进入征信系统,首先也需要P2P合规经营。这或许意味着监管试点还是会给P2P平台一定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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