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

破局共债信息不对称难题 P2P将全面纳入征信体系
破局共债信息不对称难题 P2P将全面纳入征信体系

上海证券报|2019年09月05日  06:46
互金、网贷整治办:P2P网贷机构将全面接入征信体系
互金、网贷整治办:P2P网贷机构将全面接入征信体系

中国证券报|2019年09月05日  05:58
加强风险防范 P2P网贷领域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体系
加强风险防范 P2P网贷领域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体系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9月05日  00:39
P2P网贷将接入央行征信 专家:有利防范共债风险
P2P网贷将接入央行征信 专家:有利防范共债风险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9月05日  01:16
P2P网贷机构整治再进一步:让网贷失信者寸步难行
P2P网贷机构整治再进一步:让网贷失信者寸步难行

中国证券报|2019年09月05日  05:58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 老赖、跑路机构实控人将无处遁形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 老赖、跑路机构实控人将无处遁形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19年09月05日  00:07
监管出手惩戒P2P网贷老赖 银行贷款等将被限制
监管出手惩戒P2P网贷老赖 银行贷款等将被限制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19年09月04日  21:34
网贷行业有望全面纳入统一征信体系
网贷行业有望全面纳入统一征信体系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9月05日  00:39
薛洪言:P2P接入征信 3大影响和3个疑问
薛洪言:P2P接入征信 3大影响和3个疑问

在关注正面影响的同时,也需关注《通知》落地过程中的潜在问题。[详情]

新浪财经|2019年09月04日  22:08
P2P网贷上征信了 借暴雷平台的钱不还也要进入黑名单
P2P网贷上征信了 借暴雷平台的钱不还也要进入黑名单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9月04日  20:45
P2P网贷机构将接入征信系统 遏制恶意逃废债等问题
P2P网贷机构将接入征信系统 遏制恶意逃废债等问题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显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同时,对于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要求持续开展打击等。[详情]

华夏时报|2019年09月04日  20:11
P2P将全面接入征信 当网贷失信人后果也很严重
P2P将全面接入征信 当网贷失信人后果也很严重

9月4日,记者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详情]

国际金融报|2019年09月04日  21:43
P2P网贷要上征信了 借了暴雷平台的钱不还会进黑名单
P2P网贷要上征信了 借了暴雷平台的钱不还会进黑名单

《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表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同时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9月04日  21:35
P2P网贷机构将纳入征信体系 恶意逃废债没那么容易了
P2P网贷机构将纳入征信体系 恶意逃废债没那么容易了

这意味着,不仅P2P网贷机构的业务数据、利率情况会报送征信机构,从网贷平台借款的个人也将受到更多约束。[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9月04日  21:20
P2P全面接入央行征信体系 四类失信者记入黑名单
P2P全面接入央行征信体系 四类失信者记入黑名单

网贷一旦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其借款人的资金使用以及逾期情况就会反应在系统中。如果借款人失信,将会受到买卖房屋、交通出行、银行贷款方面的限制[详情]

《财经》杂志|2019年09月04日  20:32
P2P可接入央行征信 究竟释放怎样的信号?
P2P可接入央行征信 究竟释放怎样的信号?

P2P网贷行业再度迎来新的文件。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详情]

财联社|2019年09月04日  19:54
遏制P2P共贷、逃废债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
遏制P2P共贷、逃废债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全文,通知涉及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和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等内容。[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9月04日  21:02
互金、网贷整治领导小组发文:P2P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互金、网贷整治领导小组发文:P2P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9月04日  17:54
P2P网贷要上征信了 多头借贷、高利贷等问题都能解决
P2P网贷要上征信了 多头借贷、高利贷等问题都能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同时,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对于利率超过最高法规定的,借款人有权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同时,征信体统应当建立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9月04日  17:18
监管放大招 那些借P2P网贷不还的老赖会面临什么
监管放大招 那些借P2P网贷不还的老赖会面临什么

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这意味着,长期困扰P2P网贷机构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将得到有效和精准打击。[详情]

中国证券报|2019年09月04日  17:56
P2P网贷机构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P2P网贷机构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年来,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加剧了P2P网贷行业风险。为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出借人利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详情]

新华网|2019年09月04日  19:26
网贷行业将纳入征信系统 监管持续打击恶意逃废债
网贷行业将纳入征信系统 监管持续打击恶意逃废债

在央行行长易纲、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调研百行征信一周左右的时间后,P2P网贷机构将有望迎来新规,各省份将组织辖区内在营的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详情]

新京报|2019年09月04日  19:01
互金、网贷整治办发文 P2P网贷机构将接入征信体系
互金、网贷整治办发文 P2P网贷机构将接入征信体系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表示,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详情]

中证网|2019年09月04日  17:04
网贷监管出新规 P2P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网贷监管出新规 P2P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增强政策的震慑力,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两小组”)于9月2日下发通知,要求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详情]

第一财经|2019年09月04日  17:00

最新新闻

P2P机构将接入征信系统 遏制逃废债等问题
华夏时报 | 2019年09月09日 09:17
P2P全面纳入征信后:一轮退出潮将至 助贷纳入存难点
P2P全面纳入征信后:一轮退出潮将至 助贷纳入存难点

  原标题:P2P全面纳入征信后:新一轮退出潮将至,助贷业务合规性待明确  在P2P全面纳入征信系统后,行业内或将再次迎来一波“退出潮”。 日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消息落地后,市场热议的焦点集中于:在P2P全面纳入征信系统后,是否会导致行业退出提速?存在“道德风险”的借款人是否会转移到现金贷等不需纳入征信的平台?“助贷”业务又应该怎样报送数据?目前,这些问题仍有待监管进一步明确。 第一财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百行征信在系统接入方面已经准备就绪,但机构接入仍需要一段时间。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副总裁刘鹏鹏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时间方面,很多平台技术实力有差异,对接人员、接入流程,在组织落实工作上要花费不少时间。在数据质量上,有些机构存在数据报送误差的情况。“比如,借款人借1万元,分12期还款,但借款人第一个月还1000后,连续2个月没有还钱,第4个月又还1000,逾期记录怎么计算、循环授信如何定义,由于各个网贷平台的管理水平不一致,就会存在差异。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培训调整。” 主动退出成上策 2019年初,《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175号文)发出最后通牒,将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在合规整改趋严的背景下,一些在合规进度上稍显不足的平台逐步退出了市场。 在不少市场分析人士看来,此次《通知》要求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强化对借款人的威慑力,除了用征信在无形中抑制“老赖”等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外,也有助于在行业集中转型和清退过程中更好地保护出借人利益,同时对于一些不合规的平台也会起到清退作用,行业退出可能进一步提速。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认为,除了借款人不敢上征信外,平台也未必敢上征信。比如,一些平台在虚构借款人,一些平台借款人金额超标,一些平台贷款利率超标,一些平台涉嫌自融或关联贷款等等。所有这类平台,都不敢对接征信系统。因此,主动退出成为上策。 不过,一旦网贷行业全面纳入征信系统,对于长期依赖多头借贷的借款人而言,则可能会转向不上征信的平台进行借款,以偿还已上征信平台的贷款。 以现金贷业务为例,从《通知》要求来看,百行征信要求接入机构的业务必须合法合规:“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但实际上,很多现金贷平台的综合利率远远超过36%的上限。 “按照《通知》对利率的标准要求,现金贷是无法纳入征信系统的,要解决现金贷利率的问题,也许可以从另外一个方面入手,即扩大正规普惠金融的业务,开正门堵偏门。”一位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 刘鹏鹏表示,目前百行征信的系统搭建、基础设施已准备就绪,百行征信会与所有报送机构签订协议,约束双方的职责、义务。对于数据的报送质量,百行征信设有专门的运营部门,对数据报送质量进行抽查。由于P2P机构在运营规范性上相比银行还有一定距离,因此为了避免误差,百行征信对接入机构在制度、技术接口、数据安全隐私方面都提出了要求。 助贷纳入存难点 在备案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多家P2P网贷平台走向转型“助贷”之路。 从已经上市的网贷机构披露的财报数据来看,2018年拍拍贷、乐信、宜人贷、趣店等都机构都在发力助贷业务,该业务的增长也成为了支撑利润的重要来源。 9月4日,宜人贷发布其2019年第二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业绩。财报显示,宜人贷当季净利润为1.545亿元,与2018年同期的1.938亿元相比下降20.28%。在接入机构资金方面,公司已从合作的机构伙伴处获得近300亿元的资金授信额度。 不过,转型“助贷”后的网贷机构仍伴随着不少挑战。目前,监管对于“助贷”业务的合规性问题态度并不明朗,风险如何共担、利润怎样与合作的金融机构分配,上述监管细则尚未落地。 而在营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后,助贷业务的数据应如何报送?是由合作的金融机构报送,还是网贷平台报送?是否会出现重复报送、但报送口径却不一致的现象? 记者从上述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由于助贷业务与P2P业务差异较大,业务合规性官方还还未明确,因此目前百行征信系统暂时没有采集助贷业务数据。 “本质上,合规的助贷业务应该是持牌金融机构放贷,本着‘谁放款谁报送’的原则,只要从持牌机构采集数据就可以了。但实际上,目前市场助贷业务合规的很少,大多数都打擦边球。因此,首先要解决的是助贷合法性问题。我们有在与一些机构进行接触,对于模式也有一些交流,但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该业内人士表示。 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助贷业务未纳入百行征信的难点在于:一是,很多网贷机构都是用新的主体做助贷,但与百行签约报送数据的主体则是网贷机构;二是,按照此前监管口径来看,助贷业务应该只是单纯给银行做引流,并不接触风控、贷后管理等,这意味着网贷机构仅有借款人的行为数据,而逾期记录等信用数据银行是不应该提供给网贷机构的;三是,很多助贷机构到底是否愿意提供相关数据也是一个问题。 陈文认为,推进助贷业务数据纳入征信,关键在于监管对助贷应有一个明确界定。“网贷机构应该服务银行到什么程度,尤其是风控和贷后管理方面,银行与助贷机构怎么界定数据的使用权,要保护客户数据的隐私权,避免数据滥用。”[详情]

第一财经 | 2019年09月08日 21:35
借款人逃废债套路多 网贷机构接入征信体系如何发威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9年09月06日 02:15
P2P将纳入央行征信 新规对网贷平台发展有何意义?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09月05日 17:08
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助力平台良性退出
新浪财经 | 2019年09月05日 16:58
在营P2P将全面接入征信系统 需提供借贷利率等信息
蓝鲸财经 | 2019年09月05日 15:28
老赖、跑路将无处遁形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附全文)
老赖、跑路将无处遁形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附全文)

  来源:证券时报 P2P机构倒闭了,老赖就不用还钱了吗,P2P高管实控人失联跑路就能躲避责任吗?天真了。 恶意逃废债现象一直都是困扰P2P网贷行业的一大难题。纳入征信将是有效防范恶意逃废债问题的措施之一,也是正常经营的P2P以及其他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最为迫切的诉求之一。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内容涉及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等内容。 “将P2P纳入征信体系,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中国消费金融40人论坛副秘书长程雪军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也有利于金融行业防范多头借贷与共债风险,促进行业合规化发展。 看点一:支持在营P2P纳入征信体系 互金、网贷整治办联合发文表示,前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各地将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和百行征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正面。 因此,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下发相关文件。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将此前徘徊于央行征信系统之外的P2P网贷纳入进来,即正常经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即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而未来这些P2P网贷发生退出经营或解散也规定了相关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 看点二:打击高利率套路贷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通知要求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P2P机构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通俗来讲,即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以上无效,而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年化利率24%~36%之间需要机构与投资者协商解决。 “这意味着,信息的进一步透明化,P2P接入征信系统不仅是对投资者借贷方的有要求,对P2P机构本身也提出了要求,利率的透明化有利于减少套路贷。”一位网贷行业观察者对记者表示。 看点三:打击老赖与跑路P2P实控人 通知还要求,除了将正常经营的P2P机构纳入征信体系,还将对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由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和央行省级分行征信机构积极配合,进行失信信息收集和筛选,并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哪些人最有可能被打击?通知发布了失信人筛选标准: 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 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 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 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这意味着,此次通知打击的不仅仅是P2P机构欠钱不还的“老赖”,还包括了那些令投资人愤怒的失联、跑路的P2P实控人及高管。 已经成为老赖了,还能脱离失信人身份吗?通知还是给了改过自新的机会。通知要求各地互金整治小组和网贷整治小组将指定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而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看点四:打击多头借贷与共债行为 在推动P2P网贷信息纳入征信后,互金、网络贷款整治办还剑指金融行业乱象之一——多头借贷与共债行为。 例如,通知鼓励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此前,记者注意到,行业内出现一些乱象,例如有些借款人,利用P2P征信信息不透明的“漏洞”,在多家网贷平台以及银行、消费金融等机构借款,即所谓行业多头借贷与共债行为,但持牌的银行、消费金融和保险等机构却无从查询其征信信息,暗地里积累了不少信用风险。 “这对于整个金融行业合规化发展都是利好,借款人信息的透明化,有利于行业防范多头借贷与共债风险,”程雪军表示。 此外,通知还鼓励各地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附通知全文: [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9月05日 14:01
破局共债信息不对称难题 P2P将全面纳入征信体系
上海证券报 | 2019年09月05日 06:46
网贷行业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老赖”将被限制贷款等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9月05日 06:15
P2P网贷机构整治再进一步:让网贷失信者寸步难行
中国证券报 | 2019年09月05日 05:58
P2P机构将接入征信系统 遏制逃废债等问题
P2P机构将接入征信系统 遏制逃废债等问题

  P2P机构将接入征信系统 遏制逃废债等问题 本报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P2P网贷行业要纳入征信系统了!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显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同时,对于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要求持续开展打击等。 对此,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这有助于改善行业资产端逾期情况,更好推动逾期借款人的还款意向,既是对出借人权益的一种保护,也有益于缓解目前行业出清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加大借款人违约成本,对恶意逃废债者产生一定的威慑力,有效遏制行业恶意逃废债行为。 此外,上述《通知》还要求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具体来说,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分析人士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借款人,但也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还债。 支持在营P2P机构 接入征信系统 随着网贷行业清退加速,逃废债问题突显。而这两年来,监管也在不断加强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 日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上述《通知》提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通知》中提到的征信系统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网贷平台接入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将促使行业发展的法律基础愈加完善,有助于改善行业资产端逾期情况,更好推动逾期借款人的还款意向,既是对出借人权益的一种保护,也有益于缓解目前行业出清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加大借款人违约成本,对恶意逃废债者产生一定的威慑力,有效遏制行业恶意逃废债行为。”张叶霞对此分析指出。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也认为,P2P接入央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将有利于打击逃废债。网贷行业借款人恶意逃废债的情况相对较多,着力打击逃废债迫在眉睫,网贷逃废债人群恶意逃避还款,对一些抗风险能力不够的平台形成较大的打击;借款人还款意愿降低,一些逃废债行为导致平台运营困难,严重损害了出借人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百行征信是中国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市场化公司,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考拉征信等8家市场机构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原则共同发起组建。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在深圳注册成立并落户福田,注册资本10亿元。 据了解,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接入培训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 对此,张叶霞亦坦言,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看,目前我国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分散于金融机构、司法、工商、税务、公用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各类信用数据,主要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但这些机构信用数据并未实现整合和共享,社会征信体系仍十分不完善,而网贷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能有利于促进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为征信体系的健全提供有效的补充。 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 惩戒力度 与此同时,上述《通知》还要求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具体来说,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本报记者注意到,《规定》中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次平台接入是有条件接入,要求是合规运营的平台,《通知》强调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的同时,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对于超越红线的借款利率有异议处理机制,未来在报送格式上预计将有统一的要求。”张叶霞分析指出。 她还进一步表示,对网贷平台而言,接入也将提升平台对借款人风险的辨识能力,减少“多头借贷”、“骗贷”的可能性,打破信息孤岛。 除此之外,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上述《通知》也要求持续开展打击。 事实上,去年9月份,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惩戒通知》),要求按五个标准筛选、整理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向社会公告辖内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等等。 而此次《通知》不仅要求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还明确了筛选失信人的名单标准。 具体来说,各地可参考下述标准筛选失信人名单: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2. 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 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详情]

P2P全面纳入征信后:一轮退出潮将至 助贷纳入存难点
P2P全面纳入征信后:一轮退出潮将至 助贷纳入存难点

  原标题:P2P全面纳入征信后:新一轮退出潮将至,助贷业务合规性待明确  在P2P全面纳入征信系统后,行业内或将再次迎来一波“退出潮”。 日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消息落地后,市场热议的焦点集中于:在P2P全面纳入征信系统后,是否会导致行业退出提速?存在“道德风险”的借款人是否会转移到现金贷等不需纳入征信的平台?“助贷”业务又应该怎样报送数据?目前,这些问题仍有待监管进一步明确。 第一财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百行征信在系统接入方面已经准备就绪,但机构接入仍需要一段时间。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副总裁刘鹏鹏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时间方面,很多平台技术实力有差异,对接人员、接入流程,在组织落实工作上要花费不少时间。在数据质量上,有些机构存在数据报送误差的情况。“比如,借款人借1万元,分12期还款,但借款人第一个月还1000后,连续2个月没有还钱,第4个月又还1000,逾期记录怎么计算、循环授信如何定义,由于各个网贷平台的管理水平不一致,就会存在差异。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培训调整。” 主动退出成上策 2019年初,《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175号文)发出最后通牒,将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在合规整改趋严的背景下,一些在合规进度上稍显不足的平台逐步退出了市场。 在不少市场分析人士看来,此次《通知》要求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强化对借款人的威慑力,除了用征信在无形中抑制“老赖”等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外,也有助于在行业集中转型和清退过程中更好地保护出借人利益,同时对于一些不合规的平台也会起到清退作用,行业退出可能进一步提速。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认为,除了借款人不敢上征信外,平台也未必敢上征信。比如,一些平台在虚构借款人,一些平台借款人金额超标,一些平台贷款利率超标,一些平台涉嫌自融或关联贷款等等。所有这类平台,都不敢对接征信系统。因此,主动退出成为上策。 不过,一旦网贷行业全面纳入征信系统,对于长期依赖多头借贷的借款人而言,则可能会转向不上征信的平台进行借款,以偿还已上征信平台的贷款。 以现金贷业务为例,从《通知》要求来看,百行征信要求接入机构的业务必须合法合规:“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但实际上,很多现金贷平台的综合利率远远超过36%的上限。 “按照《通知》对利率的标准要求,现金贷是无法纳入征信系统的,要解决现金贷利率的问题,也许可以从另外一个方面入手,即扩大正规普惠金融的业务,开正门堵偏门。”一位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 刘鹏鹏表示,目前百行征信的系统搭建、基础设施已准备就绪,百行征信会与所有报送机构签订协议,约束双方的职责、义务。对于数据的报送质量,百行征信设有专门的运营部门,对数据报送质量进行抽查。由于P2P机构在运营规范性上相比银行还有一定距离,因此为了避免误差,百行征信对接入机构在制度、技术接口、数据安全隐私方面都提出了要求。 助贷纳入存难点 在备案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多家P2P网贷平台走向转型“助贷”之路。 从已经上市的网贷机构披露的财报数据来看,2018年拍拍贷、乐信、宜人贷、趣店等都机构都在发力助贷业务,该业务的增长也成为了支撑利润的重要来源。 9月4日,宜人贷发布其2019年第二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业绩。财报显示,宜人贷当季净利润为1.545亿元,与2018年同期的1.938亿元相比下降20.28%。在接入机构资金方面,公司已从合作的机构伙伴处获得近300亿元的资金授信额度。 不过,转型“助贷”后的网贷机构仍伴随着不少挑战。目前,监管对于“助贷”业务的合规性问题态度并不明朗,风险如何共担、利润怎样与合作的金融机构分配,上述监管细则尚未落地。 而在营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后,助贷业务的数据应如何报送?是由合作的金融机构报送,还是网贷平台报送?是否会出现重复报送、但报送口径却不一致的现象? 记者从上述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由于助贷业务与P2P业务差异较大,业务合规性官方还还未明确,因此目前百行征信系统暂时没有采集助贷业务数据。 “本质上,合规的助贷业务应该是持牌金融机构放贷,本着‘谁放款谁报送’的原则,只要从持牌机构采集数据就可以了。但实际上,目前市场助贷业务合规的很少,大多数都打擦边球。因此,首先要解决的是助贷合法性问题。我们有在与一些机构进行接触,对于模式也有一些交流,但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该业内人士表示。 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助贷业务未纳入百行征信的难点在于:一是,很多网贷机构都是用新的主体做助贷,但与百行签约报送数据的主体则是网贷机构;二是,按照此前监管口径来看,助贷业务应该只是单纯给银行做引流,并不接触风控、贷后管理等,这意味着网贷机构仅有借款人的行为数据,而逾期记录等信用数据银行是不应该提供给网贷机构的;三是,很多助贷机构到底是否愿意提供相关数据也是一个问题。 陈文认为,推进助贷业务数据纳入征信,关键在于监管对助贷应有一个明确界定。“网贷机构应该服务银行到什么程度,尤其是风控和贷后管理方面,银行与助贷机构怎么界定数据的使用权,要保护客户数据的隐私权,避免数据滥用。”[详情]

借款人逃废债套路多 网贷机构接入征信体系如何发威
借款人逃废债套路多 网贷机构接入征信体系如何发威

  原标题:借款人逃废债套路多 网贷机构接入央行征信体系如何发威 在当前的失信惩戒环境下,央行征信体系作为最基础的征信信息基础设施,仍是对借款人最有震慑力的手段。 网贷苦逃废债久矣,暴力催收又是网贷行业的毒瘤,两者相伴相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北京某网贷平台近日因暴力催收引发恶性事件被警方查封,借款人还款意愿骤降,逃废债现象严重。另一方面,平台上的投资人面临着出借资金遭受损失的局面。 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极大改善。9月4日,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持续对已退出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内容发布后,迅速在行业人士朋友圈中刷屏。 同日,公安部披露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工作推进会,对全面推进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公布的“套路贷”十大典型案例中,“呼死你”、辱骂、恐吓、PS淫秽图片、灵堂图片等恶劣催收手段是案例的共同特点。 “逃废债和暴力催收就像扁担的两头,一头用力过猛,另一头就容易翘起。”开鑫金科研究院副院长凌冲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前些年打击暴力催收时,一些地方出台过网贷催收规范,因为对借款人过于“温柔”,被吐槽为保护老赖条约。在征信体系不完善情况下,对于一些“非暴力不合作”的老赖们,平台能用的办法并不多。现在接入央行征信体系后,能够对网贷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逃废债套路多 网贷平台为大量征信白户(即没有征信记录)提供了获取信贷的可能,但由于其此前不上征信,也聚集了大量“撸口子”用户(即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靠P2P网贷等非正规渠道寻求借款的人群)。在网络论坛中,他们聚集到一起,交流平台放款信息和反催收心得。 每到网贷行业波动之际,大量网贷借款人开始观望,还款意愿下降。在2017年12月监管整顿现金贷、2018年6月网贷备案延期期间,大量网贷平台由于借款人大量逾期产生兑付风险,进而退出市场。由于借贷人群共债严重,其风险还波及到消费金融公司、银行信用卡等持牌机构。 小赢科技总裁成少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由于当前失信惩戒制度还不够完善,依法依规催收是保护出借人利益的主要方式。如果不催收,是整个社会信用成本上升来买单。 网贷风险整治工作以推动机构良性退出或平稳转型为重点。但在当前的催收及失信惩戒环境下,良性退出并不容易。 一家兑付出现困难的平台负责人透露,平台经营出现问题的消息公布后,许多借款人及借款企业开始拖欠还款,意图逃废债。平台的资金兑付缺口将会更大,出借人的资金偿还更难保证。 以2019年1月初宣布要良性退出的宜贷网为例,在日前与投资人沟通时被质疑为何回款率不理想、是否消极催收。助贷平台负责人指出,平台退出时催收是保障投资人利益重中之重,但目前催收进展和效果不理想。公司在多地的催收团队被出借人用报警等方式对抗,导致部分地区催收工作暂停。8月份在成都有借款人报警16起,西安地区催收团队被迫解散,另有杭州、苏州、无锡等多地催收人员全部离职。 老赖们逃废债的套路还有很多。有平台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逾期借款人会联络组团对抗催收,并通过自媒体、行业社群等途径散播平台经营困难等信息,还有逾期借款人称联络媒体举报,意图让平台减免利息或拖垮平台。“平台死了,借的钱就不用还了。” 《通知》指出,将对退出经营的网贷平台逃废债行为进行打击。筛选失信人名单时可参考以下标准: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 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通知》还给予失信人宽限期限,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在当前的失信惩戒环境下,央行征信体系作为最基础的征信信息基础设施,仍是对借款人最有震慑力的手段。 北京一家网贷平台业务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无论是电话催收还是公布逃废债名单都收效甚微。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有上报人行征信的资质,借款人发现逾期信息出现在央行征信记录后情绪激动,并主动提出要求还款。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对于正常经营的平台,用征信可以在无形当中抑制道德风险,也就是说,只要借款人有偿债能力的,纳入征信系统后一定会提高借款人的偿债意愿。网贷纳入央行征信体系对整个网贷平台良性退出、社会稳定起到保障作用。纳入征信系统对借款人有威慑作用,抑制逃废债发生。 异议处理机制 行业普遍预计,从《通知》的出台到地方落地执行,中间还需要一段时间,包括征信机构也需要发布接入系统细则和操作指引等。但其方向意义重大。 积木盒子CEO谢群表示,银行在放贷中也苦于无法了解借款个人在民间借贷情况,民间借贷逾期是重大风险,所以此次双征信上报是对银行和民间借贷的双向利好。 小赢科技首席营销官施昕表示,网贷纳入征信体系一方面能有效降低风控成本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帮助借款人理性借贷,保障出借人利益,对打击恶意逃废债有积极作用。 作为最基础也最权威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央行征信对接入机构的数据治理也有严格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介绍,征信中心尤其重视数据质量,对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以及有无争议性都特别重视。 有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小贷公司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接入机构的信息安全防护等级、数据格式要经过央行有关部门几轮严格验收通过才可以。 对此,《通知》提出,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36%规定的,信息主体有权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解释称,如果利率超过了最高法的规定,借款本金和在法律保护之内的利息需要还,超过最高法规定的部分可以不还,也可以主张不记录。 李爱君表示,各地制定的失信标准应相对统一,例如逾期时限、合法催收的标准应相对统一,如果地区差别过大对债务人和债权人保护都不公平。此外,异议处理涉及的人群庞大,失信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以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详情]

P2P将纳入央行征信 新规对网贷平台发展有何意义?
P2P将纳入央行征信 新规对网贷平台发展有何意义?

  原标题:关于P2P纳入央行征信,你想知道的解读都在这儿 来源:互金通讯社 互金通讯社9月4日消息,日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要点概况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通知要求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P2P网贷机构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新规对网贷平台发展有何意义? 对出借人有何影响? 今天我们邀请12位业内人士,从多个角度,为你深度解读《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的内涵! 谢群 积木盒子CEO 新规对弘扬社会正气、保护金融消费者正当利益、维护新金融行业的稳定是场及时雨。 *美国的经验表明,信用社会里失信的成本非常高,征信局对银行之外更广泛的授信机构开放,同时有严格的监管和破产保护,从两个角度充分保证了信息准确和对个人财务管理不善的适度惩戒。 *中国在P2P方面的经验,更是凸显了信用体系的重要性。我们注意到: *一些P2P借款人在借款前就很关注是否会上征信,显示了人行征信效用的威慑力; *出借人对于无法将失信借款人上报到征信中心 很有意见,尤其是不能上“银行征信” ; *银行在放贷中,也苦于无法了解借款个人在民间借贷情况,民间借贷逾期是重大风险,所以这次的双征信上报是同时对银行和民间借贷的双向利好。 *从当前的互金风险整治经验来看,立案后由警方协助对恶意逃废的借款人进行银行卡限制,大幅地提高了还款率。这次将上报征信系统动作前置,将有效遏制恶意逃废。 *这次上报征信对借贷有在利率等方面的合规合法性要求,会进一步引导平台在合规合理的范围内运营。 *目前,互金风险整治已经进入了“退出为主”的深水区,部分平台受到恶意逃废之苦,导致给出借人带来重大损失。这次新规将无疑为后期的平台推出提供了一份强保障。 鲍建富 开鑫贷总经理 作为社会信用系统的重要基础,网贷一旦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其借款人的资金使用以及逾期情况就会反应在系统中。 *如果借款人失信,将会受到买卖房屋、交通出行、银行贷款方面的限制,对于恶意逃废债和多头借贷的行为来说,能够起到积极有效的遏制作用。 *另外,将网贷机构纳入央行征信系统,也体现了监管对网贷多头借贷和恶意逃废债持严厉打击的态度,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出借人的利益,促进行业更加健康规范发展。 叶巍 微贷网首席运营官&副总裁 此次《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的发布,对于行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恶意逃废债一直是p2p网贷行业的大问题,借款人逃废债和逃废债集团化的趋势愈发强烈,影响了行业整体逾期率与坏账率。 *相信《通知》的发布,对出借人权益的保护,以及合规平台的平稳运营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胡新 PPmoney CEO 网贷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有利于增强公民的信用意识,是我国全面建设诚信社会,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 *有利于保护网贷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网贷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是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将大大增强出借人对自身资金安全的信心,保障社会稳定。 *网贷信息接入征信系统,对将对网贷领域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同时有利于培养借贷人的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形成合理消费与控制风险的良好习惯。 *有利于网贷行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征信数据对于网贷机构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防范多头借贷、过度负债风险有显著效果,将大幅提升行业的信贷风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对于防范金融风 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网贷企业合法经营,合规展业起到重要作用。 李昊 闪银CIO 网贷平台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统一征信体系的完善。 *对以助贷为主要业务的金融科技平台来说,一个健全的社会征信体系有利于平台更好识别借款人信用质量,更好的进行贷后信用管理,从而打击多头借贷,防止过度共债现象,以及减少恶性逾期行为。 *对借款用户来说,借款行为纳入统一征信体系将加大其违约成本,从而间接约束借款人过度负债、量力借贷,重视自身信用行为的价值。 和信贷 对于监管不断收紧、行业持续出清的网贷行业来说,网贷纳入征信系统,这无疑是一针强心剂,再这样一个关键的时刻,不仅提升了对行业未来的信心,也有利于降低行业风险,促进行业更加健康稳健的发展。 *这次不同以往的是,这将是全面的、系统的征信体系,能够有效弥补网贷行业征信短板,对于网贷健康有序的发展将会起到持续的促进作用,对愈演愈烈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将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 *纳入央行征信以后,意味着网贷行业将走入新的健康发展轨道,意味着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将受到更大的保护,也意味着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将受到有效遏制,一个良性的、健康的发展环境即将出现,相信网贷行业将会迎来新的春天。 你我贷 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对于目前的网贷行业具有重大意义。具体而言: *接入征信系统将有助于借款人脱离多头借款的陷阱,培养借款人的信用意识,从而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与习惯; *从出借人的角度而言,随着近期各地网贷平台的良性退出的增多,因此而产生的逃废债严重损害了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纳入征信后,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借款关系并不会随着平台的清退而消失,为出借人追讨自己的出借资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抓手; *对网贷平台而言,纳入征信有助于平台更准确、全面的评估借款人信用状况,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对于失信人名单报送的筛选标准也将规范平台的风险定价。 *从整体行业来看,网贷机构接入征信体系将进一步打破数据孤岛,丰富金融信用信息的数据纬度,完善征信体系基础,从而为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袁成龙 向上金服创始人&CEO  P2P纳入征信体系是既有现实意义又有长远意义的重要举措。 *从当前来看,要求网贷机构纳入征信体系,本身就是对P2P网贷机构整改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有助于更优质的网贷机构脱颖而出,对网贷市场整体环境来看,有利于震慑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企业和个人,提高失信成本和惩戒力度,更好地保证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从长远来看,将P2P网贷机构纳入征信体系,是弥补薄弱的征信体系,完善我国个人征信系统,有助于构建诚信社会,充分发挥企业或个人的社会信用价值,让信用真正成为一种“无形资产”。 崔毅龙 花生米富CEO 随着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我们注意到今年已经有多家平台因为无法承受恶意逃废债带来的经营压力而被迫清盘,所以如何打破行业信息壁垒,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一直是行业所期盼的。 *而本次网贷行业纳入征信系统对于打击逃废债将有着积极地推动作用,长期且有效的征信体系可以对失信人起到惩戒效果,从而改善网贷行业现状,使网贷行业补充金融市场的属性更加凸显。 郭宇航 点融创始人 今天《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的颁布,明确了“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这对整个行业来说都是重大利好,也是像点融这样的合规平台一直所期盼的。 *网贷老赖不还的钱,归根到底是出借人的钱。借钱不还,不仅伤害网贷行业,更伤害出借人。等新规落地,网贷行业的逾期率有望明显下降。 *事实上,国外早有FICO这样的征信公司去做信用评级,国内个人征信体系相对不完善。此次通知指出,支持合法在营的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这不仅有利于诚信社会建设,也有利于完善我国个人征信系统,更有利于打击恶意逃废债的老赖。同时,这对于合规经营的机构也是一种支持。 吴雅楠 真融宝创始人&董事长 在中国步入公民化社会的新时期,公民的信用意识和信用体系的构建对于社会走向成熟阶段所需求填充的一个缺失。就如同分类垃圾的公民环保意识建议,这个社会也到了迫切需要信用建设和完善阶段。对于逃废债和滥用个人信用的人群需要体系化的教育和制度化的惩治。 *从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大格局来看,p2p和网贷行业为普惠金融的数亿新兴消费群体已经在过去十年累积了征信基础数据,为央行完善国人的征信数据库提供了市场化的有力补充; *随着5G和科技的发展,个人的行为越来越大数据化、场景化和碎片化,用技术来刻画和分析将成为新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新趋势; *以央行为主导,市场化征信机构作为补充,可以是未来资源有效配置的供给侧改革的方向。 一直以来,逃废债都是网贷行业被诟病的一点。“老赖”在P2P“出生”就如影随行,随着行业监管的收紧,行业入冬,一些借款人看到平台出现问题和跑路后,就出现恶意拖延或不还的情形,逃废债愈演愈烈。 其实,在接入征信系统前,各地已经对“老赖”展开惩戒,不过力度十分有限。9月3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8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显示,8月份相关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新增297623条。此外,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已公示两批网贷机构借款主体逃废债名单,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已公示六批失信人名单。 同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各地将 P2P 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纳入人民银行金 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和百行征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 P2P 网贷领域严 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 P2P 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前期这些纳入工作采取的是分批次、人工纳入的方式,且纳入的是部分严重失信人的信息。互金、网贷整治领导小组此次发文,对于P2P纳入征信系统做了全面、系统的安排。未来,合法在营的P2P机构将悉数接入征信系统,P2P业务信息将全部纳入征信系统,这对于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培养借款人信用意识、引导网贷行业合规发展、防范金融风险都具有重大意义。 可以说,9月2日后,无论平台“倒没倒”,各路“老赖”都将无处遁形。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网贷机构向征信机构报送借款人相关信用信息中利率信息应以24%的利率为红线。《通知》显示: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P2P 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征信机构或 P2P 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对于已经退出经营的网贷机构,也同样以24%为利率红线。具体的失信人筛选标准为: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 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 24%以上的利息);2. 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 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 失联、跑路的 P2P 网贷机构实 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此外,从失信人筛选标准,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退出经营的网贷平台的借款人,那些想恶意拖债、逃债的借款人将“无处遁形”。《通知》表示,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简称指定部门),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在联合惩戒方面,监管将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通知》显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 P2P 网贷领域失 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 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小编认为,此次《通知》将对那些等待网贷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恶意拖债、逃债的借款人起到很好警示作用。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一旦成为“老赖”,被记入征信,今后再融资渠道将受到重重阻碍。这也给网贷行业未来发展打了一剂强心针。[详情]

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助力平台良性退出
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助力平台良性退出

  原标题:P2P接入征信系统助力平台良性退出 作者:周更 来源:趣谈公社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通知称,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事实上,各地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均出台了类似条例,打击恶意逃废债的行为,推动行业风险化解。 对于网贷行业而言,这无疑是一条重磅利好。这一切,都引起了网贷从业人士的强烈反响,行业从业者也纷纷提出要共同打击“老赖”,网贷从业者也对打击废弃债充满了信心。 社长认为,P2P接入征信,在目前的环境下,最主要的是协助良性清退平台,进行回款处置。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曾向记者表示:“这项举措有利于保障网贷平台的良性退出。平台良性退出最重要的标志是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其实就是债务人到期偿还债务。P2P平台接入征信系统后,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的效果,使得有偿债能力的人增加偿还债务的意愿,从而对平台良性退出形成一个保障作用。” 事实上,P2P平台曾饱受恶意逃废债困扰,一些运营良好的平台也因此遭遇流动性危机,接入征信后将改善这一情况。 此外,P2P机构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可以通过借款人提交自身信用报告的方式获取借款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贷信息,但是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却没有途径查询借款人在P2P机构的借贷情况。P2P机构接入征信机构以后,不仅有利于自身的经营发展,还有助于防范银行和整个行业的金融风险。[详情]

在营P2P将全面接入征信系统 需提供借贷利率等信息
在营P2P将全面接入征信系统 需提供借贷利率等信息

  原标题:在营P2P将全面接入央行、百行等征信系统,需提供借贷利率等信息 据悉,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通知》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根据地方借到的文件,《通知》除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还包括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 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共四个部分。 金诚同达(上海)合伙人律师彭凯认为,《通知》引发行业关注的核心点在于“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寄出数据库运行机构”,进而一定程度解决P2P领域的“逃废债”问题。彭凯认为,如能尽快实现切实实施,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彭凯同时提醒应理性看待,要看通知的落地实施,地方到中央各自的职责,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系统对接,纳入征信所需要的众多环节、步骤,需要各方通力配合,也需要时间,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彭凯认为,从监管角度看,纳入人行征信兹事体大,审慎稳妥推进的可能性更大些,因此通知体现了24%以上利息扣除、各地制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等内容。 彭凯分析称,通知在各地的落地进度可能会出现偏差,不排除部分地区走先试点再推行的模式,第一批纳入名单会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筛选;通知的目的可打击网贷领域的逃废债,也可是服务于市场出清。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提醒称,需注意此次平台接入是有条件接入,要求是合规运营的平台,通知强调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的同时,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对于超越红线的借款利率有异议处理机制,未来在报送格式上预计将有统一的要求。 《通知》明确,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网贷行业从业人士纷纷表示《通知》将对社会信用体系以及网贷行业的逃废债问题起到积极作用。 开鑫贷总经理鲍建富谈到,作为社会信用系统的重要基础,网贷一旦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其借款人的资金使用以及逾期情况就会反应在系统中。如果借款人失信,将会受到买卖房屋、交通出行、银行贷款方面的限制,对于恶意逃废债和多头借贷的行为来说,能够起到积极有效的遏制作用。 花生米富CEO崔毅龙表示,P2P纳入征信系统对于网贷行业打击逃废债将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崔毅龙认为,网贷可以说是中国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而长期以来如何打破信息孤岛,建立长期且准确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一直是行业所盼望的。在以前信息无法打通,恶意逃废债、共债情况一直无法解决,只有纳入国家征信体系才能对老赖产生威慑效力,保证金融体系平稳运行,让广大投资人资金安全得到保障。 PPmoney网贷执行副总裁胡新谈及,网贷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除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外,有利于保护网贷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网贷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是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将大大增强出借人对自身资金安全的信心,保障社会稳定。他同样表示,征信数据对于网贷机构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防范多头借贷、过度负债风险有显著效果,将大幅提升行业的信贷风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有利于培养借贷人的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形成合理消费与控制风险的良好习惯。 小赢科技首席营销官施昕认可这一举措是行业的利好消息。施昕表示,对平台来说,通过接入征信系统一方面有效的降低了风控成本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帮助借款人理性借贷,保障出借人利益。对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具有积极作用;并希望能尽快落实实施具体对接工作。 《通知》谈及,前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各地将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和百行征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正面。 《通知》称,各地可参考下述标准筛选失信人名单,包括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 24%以上的利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 间较长者优先;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通知》表示,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详情]

老赖、跑路将无处遁形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附全文)
老赖、跑路将无处遁形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附全文)

  来源:证券时报 P2P机构倒闭了,老赖就不用还钱了吗,P2P高管实控人失联跑路就能躲避责任吗?天真了。 恶意逃废债现象一直都是困扰P2P网贷行业的一大难题。纳入征信将是有效防范恶意逃废债问题的措施之一,也是正常经营的P2P以及其他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最为迫切的诉求之一。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内容涉及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等内容。 “将P2P纳入征信体系,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中国消费金融40人论坛副秘书长程雪军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也有利于金融行业防范多头借贷与共债风险,促进行业合规化发展。 看点一:支持在营P2P纳入征信体系 互金、网贷整治办联合发文表示,前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各地将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和百行征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正面。 因此,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下发相关文件。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将此前徘徊于央行征信系统之外的P2P网贷纳入进来,即正常经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即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而未来这些P2P网贷发生退出经营或解散也规定了相关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 看点二:打击高利率套路贷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通知要求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P2P机构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通俗来讲,即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以上无效,而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年化利率24%~36%之间需要机构与投资者协商解决。 “这意味着,信息的进一步透明化,P2P接入征信系统不仅是对投资者借贷方的有要求,对P2P机构本身也提出了要求,利率的透明化有利于减少套路贷。”一位网贷行业观察者对记者表示。 看点三:打击老赖与跑路P2P实控人 通知还要求,除了将正常经营的P2P机构纳入征信体系,还将对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由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和央行省级分行征信机构积极配合,进行失信信息收集和筛选,并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哪些人最有可能被打击?通知发布了失信人筛选标准: 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 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 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 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这意味着,此次通知打击的不仅仅是P2P机构欠钱不还的“老赖”,还包括了那些令投资人愤怒的失联、跑路的P2P实控人及高管。 已经成为老赖了,还能脱离失信人身份吗?通知还是给了改过自新的机会。通知要求各地互金整治小组和网贷整治小组将指定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而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看点四:打击多头借贷与共债行为 在推动P2P网贷信息纳入征信后,互金、网络贷款整治办还剑指金融行业乱象之一——多头借贷与共债行为。 例如,通知鼓励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此前,记者注意到,行业内出现一些乱象,例如有些借款人,利用P2P征信信息不透明的“漏洞”,在多家网贷平台以及银行、消费金融等机构借款,即所谓行业多头借贷与共债行为,但持牌的银行、消费金融和保险等机构却无从查询其征信信息,暗地里积累了不少信用风险。 “这对于整个金融行业合规化发展都是利好,借款人信息的透明化,有利于行业防范多头借贷与共债风险,”程雪军表示。 此外,通知还鼓励各地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附通知全文: [详情]

破局共债信息不对称难题 P2P将全面纳入征信体系
破局共债信息不对称难题 P2P将全面纳入征信体系

  原标题:破局共债信息不对称难题 P2P将全面纳入征信体系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陈羽 上证报记者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日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此举直指借贷市场上存在多时的“信息孤岛”。各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后,借款人有了完整的“信用画像”,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多头共债、坏账风险将得到缓解。从更为长远的角度观察,此举可以降低网贷机构的风控成本和运营成本,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网贷行业的良性退出和稳定发展。 政策全方位升级 健全征信体系 前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各地将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纳入征信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对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正面。 现在政策进一步升级,纳入征信的不仅局限于失信人信息,而是P2P网贷机构的所有借贷信息。《通知》要求,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以下统称“征信机构”)。 所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征信系统。百行征信则为我国唯一一家拥有个人征信业务牌照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 按照《通知》要求,上述征信机构应当依法合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对外提供信用信息,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息准确和信息系统安全,建立异常查询、合规使用监测制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及时暂停查询服务。同时,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其中,对于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目前网贷风险还在整治过程中,未来一些在营机构也存在退出经营的可能性。对于这种情况,《通知》提出,征信机构应当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 对于此前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对该类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各地加强组织协调,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征信机构。 各地可参考下述标准筛选失信人名单: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对于网贷领域失信人,《通知》要求,加大惩戒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通知》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解决共债难题 筑牢金融防风险藩篱 目前P2P网贷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通知》是健全行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通知》可以从四方面规范P2P行业的发展。 一是可以降低网贷机构的风控成本和运营成本;二是有利于网络借贷平台出借人的权益保护,因为接入征信系统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作用,因此会提高借款人的偿债意愿;三是保护了出借人权益,增加了出借人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心,从而对网络借贷行业有稳定作用;四是有利于网络借贷平台的良性退出。 接近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人士指出,过去网贷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是空白,随着互联网金融借贷行为不断增长,监管也在逐步考量增加政策支持。现在要求所有网贷机构都要纳入征信系统,对于运营机构而言,有利于网贷端口风险防范;对于银行而言,也有利于银行端口风险防范,进而防范整个金融体系风险。 “以前通过要求信息主体提交自身的信用报告,网贷机构可以查询借款人在银行的借贷情况,但是不能查询其在其他网贷平台的借贷情况,同时银行也不能查询借款人在P2P的借贷情况,因此整个借贷市场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上述人士表示,这客观上造成了共债的情况。所谓共债,即在多家P2P平台上有借贷记录,以贷养贷。 “目前多头负债、套路贷等比较常见,通过信息共享,网贷机构通过百行的信用报告可以对借贷人的信用情况一目了然,防范过度恶意借贷。”百行征信相关负责人介绍。 李爱君也认为,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借款人有了征信记录,会缓解多头共债产生的坏账风险。网贷行业逃废债现象严重,纳入征信系统有利于抑制逃废债发生,有利于诚信社会的建设,有助于降低金融业的风险。同时,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使得公民的征信记录的范围扩大,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防范风险。 大部分头部P2P已接入百行征信 下一步工作任重道远 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百行征信系统的工作已经推行了一段时间。百行征信相关负责人介绍,大部分头部P2P机构已经接入百行征信的系统,收集的信用主体人数超过6300万。 “与网贷机构、地方金融办沟通过程中发现,很多尚在正常经营的网贷机构都是有意愿接入征信系统的。因为接入征信系统,对于其提高风控能力、安全合规经营是有帮助的。”上述接近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人士透露。 但是要将所有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依然任重而道远。 百行征信负责人介绍,正常经营的网贷机构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接入百行征信,但是有一些已经签署合作协议的机构依然没有报数。“互联网金融机构或多或少存在业务不合规的情况,所以其向征信机构报数的同时有一些顾虑,比如利率问题等。”一位网贷机构从业者告诉记者。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下一步,征信中心将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好,同时抓好质量,稳步推进,保障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情况看,P2P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管理水平,距离征信系统与正规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模式还有一定差距。因此,《通知》正式下发后,征信中心还要深入调研,与P2P机构、地方金融办、百行征信、互金协会等加强协作,把工作流程理顺,把业务和技术上的规则研究透。[详情]

网贷行业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老赖”将被限制贷款等
网贷行业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老赖”将被限制贷款等

  原标题:网贷行业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经济日报 中国经济网记者 陈果静 近年来,部分借款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加剧了P2P网贷行业风险。为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出借人利益,监管部门通知明确,不论是正在营业的还是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均将全面接入征信系统。网贷领域失信人或将面临提高贷款利率、限制提供贷款等惩戒措施—— 9月4日,经济日报记者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已于2日下发。《通知》明确,P2P网贷机构将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央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这意味着,不仅P2P网贷机构的业务数据、利率情况会报送征信机构,从网贷平台借款的个人也将受到更多约束——如有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将被报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并记入个人信用报告。接下来,随着各地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网贷“老赖”还可能受到更多惩戒。 降低风控成本,有利于风险防范 《通知》明确,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此前,虽已有部分P2P网贷平台接入了百行征信,但更多的P2P网贷平台仍然未纳入征信体系。《通知》下发后,将逐步把P2P网贷机构全部纳入,实现征信体系的全覆盖。 “这解决了信息共享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网贷平台纳入征信有利于降低网贷平台和金融机构的风控成本。尤其是在当前,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要扩大到网贷平台的借贷对象时,纳入征信体系就能有效降低其风控成本。 百行征信副总裁刘鹏鹏介绍,截至目前,百行征信接入服务协议机构达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65家,其中P2P网贷机构为101家。 数据还显示,百行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 随着网贷行业风险的积累,当前,一方面有必要加强网贷机构对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了解,为强化其风控提供一个“抓手”;另一方面,也需要把网贷借款信息共享给传统金融体系,填补信息空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不仅有利于网贷平台和银行自身风险的防范,也有利于金融风险的防控。 “网贷机构自身也有接入征信系统的强烈意愿。”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网贷机构被排斥在征信体系之外的风险巨大,现在及时接入,就是为了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近期爆发的风险事件也使得这一进程得以加快。 “把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也需要一个过程。”李爱君表示,目前,大家对于网络借贷的性质和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因此也是将其纳入征信体系的较好时机。值得注意的是,网贷从性质上来说属于民间借贷,一般不接入征信体系。同时,网贷机构纳入征信体系涉及面广,且牵涉到公民权益,要慎之又慎。 超过法院支持利率部分,不纳入征信 打击恶意逃废债也是《通知》下发的目的之一。 “近年来,部分P2P网贷平台经营状况不稳定,很多欠款人一看平台要清退了,就不还钱了。”杨东表示,在出现逃废债的同时,出借人也会比较恐慌,会要求平台提前还款,导致平台风险急剧增大,进而通过私募传导至金融机构及与其相关的理财产品。因此,从打击逃废债的角度看,目前有必要将其纳入征信体系。 李爱君认为,从目前看,将网贷平台纳入征信体系是一个解决逃废债问题效率较高、成本较低的办法。如果对逃废债问题放任不管,不仅会拖累其他经营状况较好的机构,也会导致风险蔓延。 李爱君表示,纳入征信系统,对于出借人来说,能够保护其权益,因为接入征信系统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作用,因此会提高借款人的偿债意愿;对于借款人来说,此前部分借款人并没有信用记录,如果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也有利于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网贷交易利率情况也将纳入征信系统。《通知》强调,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但同时,超过法院支持的利率部分,借款人可以主张不还并不纳入征信系统。《通知》明确,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即使平台退出,借钱也要还 当前,网络借贷平台面临的主要是良性退出的问题。如果平台退出了,但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将对退出造成极大影响。 李爱君认为,良性退出的标志就是对网络借贷平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纳入征信就是明确了即使平台退出,借贷关系仍然存在,借钱仍然是要还的,这也是对良性退出的重要保障。同时,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保护了网络借贷平台的出借人权益就增加了出借人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心,有利于网络借贷行业的平稳发展。 对于已经出现问题、退出经营的网贷平台,各地将形成“失信人名单”转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筛选失信人名单的标准包括: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通知》明确,在形成“失信人名单”后,将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失信人名单”将送至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 对于当前仍在经营但未来可能会退出的平台,《通知》要求,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 接下来,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仍将继续加大力度。《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同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详情]

P2P网贷机构整治再进一步:让网贷失信者寸步难行
P2P网贷机构整治再进一步:让网贷失信者寸步难行

  原标题:让网贷失信者寸步难行 彭扬 P2P网贷机构整治再进一步。在营的P2P网贷机构将被纳入征信系统,以有力惩治恶意逃废债行为,完善P2P网贷行业征信体系,助力防范金融风险。 P2P网贷行业风险是监管部门重点防范的金融风险之一。由于P2P网贷行业此前尚未被纳入征信系统,部分借款人便“有恃无恐”不依法履行还款义务,使得多头借贷、恶意逃废债、骗贷等行为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不仅增加网贷行业风险治理难度,也隐藏着引发新一轮风险的苗头。 P2P网贷机构纳入征信系统可实现风险防范与行业治理的双赢。从风险防范看,P2P网贷机构本身可有效控制运营风险;金融机构和网贷机构互通信息数据,能更好地了解借款人信用状况,更加有效地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监管部门监管威慑力增强,可更加有的放矢地防风险。 从行业治理看,恶意逃废债的失信者将面临“一朝失信,寸步难行”的窘境,加速行业优胜劣汰。经过规范整治,网贷机构数量在下降,截至8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继续呈下行态势。此举有利于净化P2P网贷行业信用环境,优化资产质量,实现良性发展。 另外,化解网贷行业风险还需继续做好P2P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积极开展消费者保护与教育等方面工作,严格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网贷行业整合将继续进行,不断缓解平台退出可能带来的风险,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 当然,纳入征信不是P2P网贷行业整治终点,信息披露等也将是P2P网贷机构合规经营重点之一。监管部门将多措并举,联合入手增强P2P网贷机构风险管理能力,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对网贷机构而言,当前大量问题平台出清是大浪淘沙的正常过程。网贷机构更应提高自身审慎经营能力和风控水平,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要求,练好内功,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详情]

互金、网贷整治办:P2P网贷机构将全面接入征信体系
互金、网贷整治办:P2P网贷机构将全面接入征信体系

  原标题:监管放大招!那些借P2P网贷不还的老赖,会面临什么?银行贷款、买保险将被限制! 本报记者 彭扬   借了P2P的钱,自然要还,可如果P2P网贷机构退出经营了,这钱还要还吗? 当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这意味着,长期困扰P2P网贷机构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将得到有效和精准打击。 欠债不还,会面临什么? 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通知明确可对其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 通知四大关键点: 1、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征信系统) 2、P2P网贷机构应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3、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 4、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 重点一: 打击恶意逃废债 据了解,自互金整治开始以来,恶意逃废债就是一个困扰行业的重要问题。加强借款端的信用建设,会使P2P网贷行业的环境更加健康。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目前网络借贷行业的恶意借款人乘网络借贷平台退出之际就不履行自己的偿债义务,甚至有意制造事端迫使平台退出从而达到自己的恶性目的。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也会倒逼网贷机构借款人端客户的优质化。 从百行征信看,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 接近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人士表示,解决逃废债问题需要通过很多措施和手段,与征信结合是较为重要的方式,这可以使国家征信体系建设的更为完整,同时对行业形成比较正面的预期。 对于P2P网贷机构纳入征信,还有三点考量: 一是当前P2P网贷行业风险持续增加,对网运营机构经营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了解是基本要求。此前在网贷领域,该处一直是“空白”,纳入征信系统对P2P网贷行业而言是把握自身风险很好的抓手。 二是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从征信中心运营情况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商业银行防范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之前首先会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是发放贷款的必备环节,在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上看到了成功经验。随着互联网领域借贷的不断增长,纳入征信系统既有利于网贷领域信用风险的防范,也有利于银行端信用风险的防范,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两者间的信用可以相互查询。 三是保护网贷领域每一个借款人。首先可以传播正确的信用意识。从银行领域对信用认识的培养看,网贷领域对自身信誉的关注和自身信息的保护也会不断加强,对该领域信用风险防范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其次,对P2P机构掌握的信息是一个良好的正向输出,通过这种方式保护网贷方借款人信息。 重点二: P2P网贷机构即便退出经营 借款人仍需还钱 不少人可能还会有疑问,对于已经退出或者现在在营但未来可能退出的P2P网贷机构,还需要还钱吗? 当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P2P网贷机构即便是已经退出经营,借款人的逃废债行为也要进行打击! 上述人士强调,借鉴国际经验,在营P2P网贷机构和征信中心或百行征信对接后,虽然未来有可能会退出,但底层贷款数据还在,因此借款人仍然需要还款。 通知明确,各地可参考下述标准筛选失信人名单: 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 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 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 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通知强调,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重点三: 加大惩戒力度  或限制贷款、保险等服务 对“老赖”的惩戒也在持续加大中,此次通知明确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通知明确,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二是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这位人士表示,不仅仅是借款人,对于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高管也要纳入征信系统中。P2P网贷机构的实控人可以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后续也可以和发改委等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对接,这不仅对失信人、P2P网贷机构失联跑路高管起到金融约束,也对社会信用起到一定约束作用。 重点四: 变相高利贷不再有  明确提供网贷交易利率 网贷行业中的变相高利贷将不再有!由于很多借款人被征收了超过36%的利率,此次通知就此也做了明确规定。 该人士强调,一方面要求P2P网贷机构合法合规,向两个征信机构提供正确信息。另一方面,借款人有权按照征信业务管理条例,向两个征信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通知表示,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详情]

P2P网贷将接入央行征信 专家:有利防范共债风险
P2P网贷将接入央行征信 专家:有利防范共债风险

  原标题:P2P网贷机构将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 刘筱攸 胡飞军 曾是征信“盲区”的P2P网贷领域将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为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出借人利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及,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等。 这意味着,无论是网贷失信人还是失联跑路的P2P实控人及高管,都将面临金融机构提高贷款利率,限制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惩戒措施。 “将P2P纳入征信体系,丰富信息来源,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的行业问题。”中国消费金融40人论坛副秘书长程雪军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这也有利于金融行业防范多头借贷与共债风险,促进金融行业合规化发展。[详情]

网贷行业有望全面纳入统一征信体系
网贷行业有望全面纳入统一征信体系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记者:孟凡霞 宋亦桐 网贷行业有望纳入统一的征信体系,9月4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在营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不过需要关注的是,我国网贷行业征信体系建设才刚刚起步,仍存在许多壁垒。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网贷行业相关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法规尚未完善,在搜集授权、挖掘建模等方面存在模糊地带。 在营网贷机构纳入征信系统 网贷机构将接入最权威的征信系统,从《通知》来看,监管部门要求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通知》要求,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依法合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对外提供信用信息,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息准确和信息系统安全,应当建立异常查询、合规使用监测制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及时暂停查询服务。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若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征信机构或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这就意味着“对于利率超过36%的部分,借款人不还钱也不会纳入征信,同时网贷机构也会被要求调整利率。”一位互金行业资深人士指出。 “此次平台接入是有条件接入,要求是合规运营的平台。”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分析称,《通知》强调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的同时,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对于超越红线的借款利率有异议处理机制,未来在报送格式上预计将有统一的要求。 整治逃废债 “网贷老赖,再也不能赖”,此次《通知》还给“网贷老赖”们带来了沉重一击,监管部门提到,对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退出经营的网贷机构,应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在筛选失信人名单方面,监管部门提到,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通知》也同样给“网贷老赖”们一定还款期限,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监管部门提到,各地指定部门应设置异议及投诉处理通道,配合征信机构处理相关投诉和异议。 《通知》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同样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对网贷机构全面纳入征信系统的原因,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表示,此次网贷机构纳入征信系统管理有全方位的意义,首先能够完善征信系统的建设,网贷平台涉及庞大的借款人和出借人,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数据的接入能够很好地完善征信系统数据的全面性。其次,有利于网贷平台的健康发展和良性退出。对于继续发展的平台而言,能更好地把握借款人的共债信息,提升经营中的风控水平。对于退出的平台而言,借贷信息的接入有利于避免借款人的逃债、老赖行为,保护出借人的权益。 搜集授权等方面仍存模糊地带 将网贷机构纳入征信体系建设对出借人来说也是一大利好,一网贷平台相关人士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称,出借人对于无法将失信借款人上报到征信中心很有意见,尤其是不能上“银行征信” ,对银行来说,银行在放贷中,也苦于无法了解借款个人在民间的借贷情况,民间借贷逾期是重大风险,所以这次的双征信上报是对银行和民间借贷的双向利好。从当前的互金风险整治经验来看,立案后由警方协助对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进行银行卡限制,大幅地提高了还款率。这次将上报征信系统动作前置,将有效遏制恶意逃废债。 另一头部网贷平台相关人士也表示,作为社会信用系统的重要基础,网贷一旦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其借款人的资金使用以及逾期情况就会反映在系统中。如果借款人失信,将会受到买卖房屋、交通出行、银行贷款方面的限制,对于恶意逃废债和多头借贷的行为来说,能够起到积极有效的遏制作用。 不过需要关注的是,我国网贷平台征信体系建设才刚刚起步,仍存在许多壁垒。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介绍称,网贷机构如何将采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标准化制定和传输,需要机构与行业现行措施进行对标;征信数据库内沉淀大量具有价值的数据,接入和利用需制定相应准则和门槛,厘清机构相应的责任;目前网贷的相关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法规尚未完善,在搜集授权、挖掘建模等方面存在模糊地带,网贷征信信息此后需要进行相应明确。[详情]

加强风险防范 P2P网贷领域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体系
加强风险防范 P2P网贷领域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体系

  原标题:加强风险防范 P2P网贷领域将全面接入征信体系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9月4日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业内人士指出,P2P接入征信体系将强化威慑力,在行业转型和清退过程中更好地保护出借人利益。此外,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多头借贷、坏账等风险,加强网贷领域整体风险防范。 按照《通知》要求,上述征信机构应当依法合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对外提供信用信息,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息准确和信息系统安全,建立异常查询、合规使用监测制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及时暂停查询服务。其中,对于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征信是开展信贷业务的基础条件,特别是主要面向相对次级客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完善的征信系统尤为重要。在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征信基础一直薄弱,留下了隐患,多头借贷现象、行业坏账率居高不下便是表现。P2P网贷机构全面接入征信体系,是行业稳妥化解风险有效配套措施之一。 此外,《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对此前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平台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并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目前网贷行业逃废债现象严重,一些恶意借款人乘平台退出之际就不履行自己的偿债义务,甚至有意制造事端迫使平台退出。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并加大逃废债打击,对借款人有威慑作用,将更好保护出借人利益。[详情]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 老赖、跑路机构实控人将无处遁形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 老赖、跑路机构实控人将无处遁形

  原标题:重磅!P2P将纳入征信体系 互金、网贷整治办联合发文 老赖、跑路P2P实控人将无处遁形 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刘筱攸 胡飞军 铁腕来了!P2P老赖将无处藏身了。 P2P机构倒闭了,老赖就不用还钱了吗,P2P高管实控人失联跑路就能躲避责任吗?天真了。 恶意逃废债现象一直都是困扰P2P网贷行业的一大难题。纳入征信将是有效防范恶意逃废债问题的措施之一,也是正常经营的P2P以及其他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最为迫切的诉求之一。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内容涉及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等内容。 “将P2P纳入征信体系,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中国消费金融40人论坛副秘书长程雪军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也有利于金融行业防范多头借贷与共债风险,促进行业合规化发展。 看点一:支持在营P2P纳入征信体系 互金、网贷整治办联合发文表示,前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各地将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和百行征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正面。 因此,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下发相关文件。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将此前徘徊于央行征信系统之外的P2P网贷纳入进来,即正常经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即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而未来这些P2P网贷发生退出经营或解散也规定了相关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 看点二:打击高利率套路贷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通知要求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P2P机构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通俗来讲,即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以上无效,而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年化利率24%~36%之间需要机构与投资者协商解决。 “这意味着,信息的进一步透明化,P2P接入征信系统不仅是对投资者借贷方的有要求,对P2P机构本身也提出了要求,利率的透明化有利于减少套路贷。”一位网贷行业观察者对记者表示。 看点三:打击老赖与跑路P2P实控人 通知还要求,除了将正常经营的P2P机构纳入征信体系,还将对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由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和央行省级分行征信机构积极配合,进行失信信息收集和筛选,并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哪些人最有可能被打击?通知发布了失信人筛选标准: 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 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 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 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这意味着,此次通知打击的不仅仅是P2P机构欠钱不还的“老赖”,还包括了那些令投资人愤怒的失联、跑路的P2P实控人及高管。 已经成为老赖了,还能脱离失信人身份吗?通知还是给了改过自新的机会。通知要求各地互金整治小组和网贷整治小组将指定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而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看点四:打击多头借贷与共债行为 在推动P2P网贷信息纳入征信后,互金、网络贷款整治办还剑指金融行业乱象之一——多头借贷与共债行为。 例如,通知鼓励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此前,记者注意到,行业内出现一些乱象,例如有些借款人,利用P2P征信信息不透明的“漏洞”,在多家网贷平台以及银行、消费金融等机构借款,即所谓行业多头借贷与共债行为,但持牌的银行、消费金融和保险等机构却无从查询其征信信息,暗地里积累了不少信用风险。 “这对于整个金融行业合规化发展都是利好,借款人信息的透明化,有利于行业防范多头借贷与共债风险,”程雪军表示。 此外,通知还鼓励各地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附通知全文: [详情]

P2P将全面接入征信:当网贷"失信人"后果很严重
P2P将全面接入征信:当网贷

  原标题:P2P将全面接入征信!当网贷“失信人”,后果也很严重! P2P真的要入征信了,这对行业来说无疑是场“及时雨”! 9月4日,记者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通知》要求,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在分析人士来看,监管针对日益严重的恶意逃废债现象再度发声,这一长期困扰P2P网贷行业的一大问题即将迎来更有效的解决办法。 鼓励建立惩戒机制 对于网贷领域失信人,《通知》要求加大惩戒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据悉,互金、网贷风险整治领导小组此次发文,对于P2P纳入征信系统做了全面、系统的安排。未来,合法在营的P2P机构将悉数接入征信系统,P2P业务信息将全部纳入征信系统,这对于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培养借款人信用意识、引导网贷行业合规发展、防范金融风险都具有重大意义。 在行业人士看来,这场及时雨来的正是时候。积木盒子CEO谢群认为:“这个新规对弘扬社会正气、保护金融消费者正当利益、维护新金融行业的稳定是场及时雨。” “尽管具体完成对接征信会有一个渐进过程,但是这次文件的精神带来的心理预期比实际系统对接带来的正面效果更深远,它的效果将是立竿见影的。”谢群说,这次体现了整治办对逃废乱象的重视,这份新规是新金融、P2P整治中的一个重头、利好文件。 和信贷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网贷机构纳入央行征信对于行业来说将带来重大的积极影响。纳入央行征信以后,对于借款人来说,增加了失信的成本,提升了出借人的安全保障,相信未来行业将迎来一个更加健康的发展环境。 PPmoney网贷CEO胡新则具体谈到了三个“有利于”: 首先,网贷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有利于增强公民的信用意识,是我国全面建设诚信社会,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 其次,有利于保护网贷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网贷信息接入征信系统,将对网贷领域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同时有利于培养借贷人的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形成合理消费与控制风险的良好习惯。 助推信用体系建设 从征信体系建设角度来看,目前我国银行端的征信系统建设已经较为完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中的征信数据已深度嵌入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流程中,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前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各地将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和百行征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正面。 业内人士指出,P2P网贷机构全面接入征信系统,是我国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未来P2P全面接入征信系统后,将可以全面清晰地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用状况,这将成为网贷机构有效把控风险的有力抓手。对于银行业等传统金融机构来说,P2P全面纳入征信也可以帮助其减少信息不对称、防范信用风险。 按照《通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 谢群表示,美国的经验表明,信用社会里失信的成本非常高,征信局对银行之外更广泛的授信机构开放,同时有严格的监管和破产保护,从两个角度充分保证了信息准确和对个人财务管理不善的适度惩戒。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在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征信基础一直薄弱,这也为互金发展留下了隐患,行业坏账率居高不下便是表现。征信是开展信贷业务的基础条件,特别是主要面向相对次级客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完善的征信系统尤为重要。 促进网贷合规发展 《通知》强调,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其中,还特别提到,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从这一角度来看,李爱君指出,征信机构虽然不是监管机构,但是通过P2P纳入征信、向征信系统报送各类业务数据,可以促进网贷机构业务更加合法合规和合理。 对于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打击,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具体来说,各地可参考下述标准筛选失信人名单: 其一,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 其二,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 其三,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 其四,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通知》要求,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简称“指定部门”),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方颂认为,互金整治办现在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是非常重要和必需的。虽然现在行业的借贷余额和借款人数在不断下降,但恶意逃废债现象仍不少见,影响了出借人的资金回收,乃至影响了社会稳定。而对于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约束手段仍较欠缺。《通知》的发布,也将更好地推动《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的落实,是行业稳妥化解风险有效配套措施之一。 “征信体系应尽快上线落实。”方颂指出,目前已有不少网贷机构对接了百行征信系统,建议充分发挥百行征信系统的作用,可考虑共享数据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否则再一家家做接口开发接入,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都很高。 此外,方颂表示,为更好地将互金整治办精神落到实处,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司法部门协调,加强对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打击恶意逃废债的执行指导,推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加强追赃挽损工作,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确保行业有序清退。 (国际金融报记者 黄希)[详情]

薛洪言:P2P接入征信 3大影响和3个疑问
薛洪言:P2P接入征信 3大影响和3个疑问

  在关注正面影响的同时,也需关注《通知》落地过程中的潜在问题。[详情]

P2P将全面接入征信 当网贷失信人后果也很严重
P2P将全面接入征信 当网贷失信人后果也很严重

  P2P将全面接入征信!当网贷“失信人”,后果也很严重! 原创: 黄希 P2P真的要入征信了,这对行业来说无疑是场“及时雨”! 9月4日,记者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通知》要求,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在分析人士来看,监管针对日益严重的恶意逃废债现象再度发声,这一长期困扰P2P网贷行业的一大问题即将迎来更有效的解决办法。 1 鼓励建立惩戒机制 对于网贷领域失信人,《通知》要求加大惩戒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据悉,互金、网贷风险整治领导小组此次发文,对于P2P纳入征信系统做了全面、系统的安排。未来,合法在营的P2P机构将悉数接入征信系统,P2P业务信息将全部纳入征信系统,这对于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培养借款人信用意识、引导网贷行业合规发展、防范金融风险都具有重大意义。 在行业人士看来,这场及时雨来的正是时候。积木盒子CEO谢群认为:“这个新规对弘扬社会正气、保护金融消费者正当利益、维护新金融行业的稳定是场及时雨。” “尽管具体完成对接征信会有一个渐进过程,但是这次文件的精神带来的心理预期比实际系统对接带来的正面效果更深远,它的效果将是立竿见影的。”谢群说,这次体现了整治办对逃废乱象的重视,这份新规是新金融、P2P整治中的一个重头、利好文件。 和信贷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网贷机构纳入央行征信对于行业来说将带来重大的积极影响。纳入央行征信以后,对于借款人来说,增加了失信的成本,提升了出借人的安全保障,相信未来行业将迎来一个更加健康的发展环境。 PPmoney网贷CEO胡新则具体谈到了三个“有利于”: 首先,网贷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有利于增强公民的信用意识,是我国全面建设诚信社会,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 其次,有利于保护网贷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网贷信息接入征信系统,将对网贷领域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同时有利于培养借贷人的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形成合理消费与控制风险的良好习惯。 2 助推信用体系建设 从征信体系建设角度来看,目前我国银行端的征信系统建设已经较为完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中的征信数据已深度嵌入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流程中,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前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各地将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和百行征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正面。 业内人士指出,P2P网贷机构全面接入征信系统,是我国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未来P2P全面接入征信系统后,将可以全面清晰地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用状况,这将成为网贷机构有效把控风险的有力抓手。对于银行业等传统金融机构来说,P2P全面纳入征信也可以帮助其减少信息不对称、防范信用风险。 按照《通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 谢群表示,美国的经验表明,信用社会里失信的成本非常高,征信局对银行之外更广泛的授信机构开放,同时有严格的监管和破产保护,从两个角度充分保证了信息准确和对个人财务管理不善的适度惩戒。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在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征信基础一直薄弱,这也为互金发展留下了隐患,行业坏账率居高不下便是表现。征信是开展信贷业务的基础条件,特别是主要面向相对次级客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完善的征信系统尤为重要。 3 促进网贷合规发展 《通知》强调,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其中,还特别提到,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从这一角度来看,李爱君指出,征信机构虽然不是监管机构,但是通过P2P纳入征信、向征信系统报送各类业务数据,可以促进网贷机构业务更加合法合规和合理。 对于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打击,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具体来说,各地可参考下述标准筛选失信人名单: 其一,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 其二,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 其三,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 其四,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通知》要求,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简称“指定部门”),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方颂认为,互金整治办现在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是非常重要和必需的。虽然现在行业的借贷余额和借款人数在不断下降,但恶意逃废债现象仍不少见,影响了出借人的资金回收,乃至影响了社会稳定。而对于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约束手段仍较欠缺。《通知》的发布,也将更好地推动《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的落实,是行业稳妥化解风险有效配套措施之一。 “征信体系应尽快上线落实。”方颂指出,目前已有不少网贷机构对接了百行征信系统,建议充分发挥百行征信系统的作用,可考虑共享数据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否则再一家家做接口开发接入,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都很高。 此外,方颂表示,为更好地将互金整治办精神落到实处,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司法部门协调,加强对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打击恶意逃废债的执行指导,推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加强追赃挽损工作,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确保行业有序清退。 [详情]

P2P网贷要上征信了 借了暴雷平台的钱不还会进黑名单
P2P网贷要上征信了 借了暴雷平台的钱不还会进黑名单

  P2P网贷要上征信了!借了暴雷平台的钱不还,也要进入“黑名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表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同时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 每经记者 边万莉    每经编辑 廖丹 王嘉琦 肖勇     图片来源:摄图网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从接近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的人士处获得了一份《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 通知表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同时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同时,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对于利率超过最高法规定的,借款人有权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同时,征信体统应当建立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P2P机构无法识别多头借贷? 别急!接入征信系统就可以解决 通知表示,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网贷整治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注:上文的报送数据机构特指P2P,不含其它类型机构)。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表示: 目前,P2P机构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可以通过借款人提交自身信用报告的方式获取借款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贷信息,但是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却没有途径查询借款人在P2P机构的借贷情况。P2P机构接入征信机构以后,不仅有利于自身的经营发展,还有助于防范银行和整个行业的金融风险。 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也是对网贷领域借款人的保护,培养他们树立信用意识,一定程度上也能有效防范多头负债或者套路贷的情况出现。记者了解到,百行征信系统的信息是每天都在报送,实时发生,实时报送。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后,机构可以通过百行征信查询借款人的借贷情况,综合评价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有效避免过度或恶意的负债。 此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这项举措有利于保障网贷平台的良性退出。平台良性退出最重要的标志是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其实就是债务人到期偿还债务。P2P平台接入征信系统后,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的效果,使得有偿债能力的人增加偿还债务的意愿,从而对平台良性退出形成一个保障作用。” 遇到高利贷、身份盗用被贷款? 别慌!可以要求更正 通知表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异常查询、合规使用监测制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及时暂停查询服务;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摄图网 需要注意的是,P2P网贷机构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其中,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在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杨东看来,报送利率信息可以加强监管部门对于平台的掌握,加强利率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更好地对P2P机构进行监管。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表示: 如果利率超过了最高法的规定,借款人有权利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和修正,这是对借款人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还债,借款本金和在法律保护之内的利息需要还,超过最高法规定的部分可以不还,也可以主张不记录。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关注到,市场上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在当事人不知情的状况下,身份信息被盗用,导致了“被贷款”事件的发生。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 征信机构及报送信息的机构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是有要求的。发生异议时,信息主体人可以向征信机构或发生问题的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如果解决不了,还可以去当地的人民银行投诉。 具体来看,首先得核实确定事实,需要信息提供者的配合。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后,就是纳入了征信监管范围,作为报送机构,是要求进行配合的。由此来看,系统的建设实际上是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借了暴雷平台的钱不想还?没门! 这些人要进入失信人名单 对于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通知表示,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要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具体的失信人名单筛选标准,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也可参考下述标准进行筛选: 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 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 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 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实际上,逃废债一直以来都是困扰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解决逃废债的问题需要一些措施和手段。杨东认为,如果不在征信系统对P2P借款人的借贷情况进行记录,借款人很有可能就抱着“能逃则逃”的心态,一直拖欠借款不还。对于平台来说,本来可以正常还款,但如果有部分借款人能不还债就不还,就会加剧平台的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从而出现挤兑风波,危机平台的生存。所以,此次发文是十分及时且有效的,有利于稳定行业的发展;同时,也说明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进程在加快。 此外,通知还表示,要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失信人名单要建立起来,金融机构对失信人提高利率或限制贷款及保险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有利于遏制逃废债的行为。”杨东表示,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震慑借款人的逃废债行为,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威慑和惩戒体系。[详情]

监管出手惩戒P2P网贷老赖 银行贷款等将被限制
监管出手惩戒P2P网贷老赖 银行贷款等将被限制

  原标题:监管出手惩戒P2P网贷“老赖”,银行贷款、买保险都将被限制! 来源:中国保险报 借了爆雷平台的钱可以不还? P2P机构无法识别“多头借贷”? 网贷“老赖”不能受到更多惩戒? NO! 以后这些情况都将不复存在。 因为,P2P行业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意味着,P2P行业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不仅P2P网贷机构的业务数据、利率情况会报送征信机构,从网贷平台借款的个人也将受到更多约束——如有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将被报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并记入个人信用报告。接下来,随着各地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网贷“老赖”还可能受到更多惩戒。 《通知》要求,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多位专家一致认为,网贷机构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将有助于填补个人征信对互联网金融的空白,因信息孤岛造成的“多头借贷”局面将逐渐被打破,与央行征信中心的银行借贷市场形成了重要的互补关系。目前已接入百行征信的部分头部机构在查询后均表示,征信数据对于机构提高信贷风控水平,防范“多头借贷”、过度负债风险有显著效果。 “近年来,部分P2P网贷平台经营状况不稳定,很多人欠款人一看平台要清退了,就不还钱了。”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表示,在出现“逃废债”的同时,出借人也会比较恐慌,也要求平台提前还款,导致平台风险急剧增大。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通知》除了能降低机构的风控成本,“逃废债”问题也能得到良好的解决。她认为,用征信可以在无形当中抑制道德风险。对于出借人来说,能够保护其权益,因为接入征信系统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作用,因此会提高借款人的偿债意愿;对于借款人来说,此前部分借款人并没有信用记录,如果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也有利于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 此外,P2P行业纳入征信系统还可以降低传统金融机构与P2P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风控成本,并有助于网络借贷平台的良性退出。[详情]

网贷纳入征信体系利好行业 逃废债人群已瑟瑟发抖
网贷纳入征信体系利好行业 逃废债人群已瑟瑟发抖

  来源:皂话金融 今天发布的政策,对于网贷行业来讲可以用“久旱逢甘雨”来形容。一直以来,网贷平台逃废债的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以至于在一定时期之内,网贷平台出现了较为集中的“风险”。有一些心怀叵测的借款人,看到平台不行了,就产生出逃废债的心理。并且,还有的借款人在跟平台“对赌”,借钱不还,赌你平台先倒下。还有的更是别有用心,抓住平台不上征信这一条,疯狂的“撸口子”。 今天,随着《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的问世,让压抑许久的网贷人长舒了一口气。逃废债的问题,有望从根本上解决。 就《通知》中对行业、征信体系、平台这三方个方面,我简单谈一下我的看法。 一、行业未来走向其实还未清晰 简单说《通知》确实对行业来讲是重大的利好。但是如果说行业就此清晰了、以后的前景明朗了,还是太早。从去年开始,整个网贷行业进入风险整治的关键时期,从今年的政策导向上看,依旧是以清退为主。未来将网贷平台的逃废债人群纳入征信,单纯的讲,是监管机构已经开始重视“逃废债”的现象,对那些逃废债的人群加以约束。 这样一来,行业的自律性和活跃性能够得到一定的增加。并且,对于网贷行业来讲,能够有一定的“保障”。因为,网贷行业其实依然属于民间借贷范畴,这一举措填补了民间借贷、网络借贷征信上的空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所以,需要行业人知晓的是,虽然出现了利好政策,但是并不代表行业能够得到完全的认可,只是我们做的网贷业务有了后续的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征信体系,尤其是央行征信记录,大部分来自于金融机构。那么网贷目前依然属于“信息中介平台”,现在要纳入征信,也给未来的备案以及网贷的身份留下了一丝丝的希望,这一点值得期待。 二、打击逃废债,平台其实忍了很久 网贷平台最大的“敌人”,目前毫不夸张的讲,是逃废债人群。逃废债有一个共性的特点:逃废债人群基本上都是多头借贷人群——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共债人。 因为之前网贷平台没有被纳入征信体系中,所以在“优先还款”上,借款人依然选择先还上征信的机构。如果借款人有多头借贷,各家金融机构借了一遍,网贷借了一遍,临近还款时间点,借款人囊中羞涩,肯定会先考虑还金融机构。毕竟,央行征信的约束力巨大。 之前,有不少平台介入了“百行征信”体系,但是征信体系、央行征信覆盖面更广、权重更高。并且,目前的贷后管理领域中,催收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借款人是“非暴力不合作”,平台现在又无法使用“暴力”。这样一来,从贷后管理角度来讲,平台没有最后的“抓手”,缺少对逃废债人群有效的“贷后措施”。 纳入征信体系后,平台面对于恶意逃废债人群平台多了很多底气,说的通俗一点,你不还我,就给你上征信。这样一来,不仅仅是防止多头借贷,更为重要的是,把2016年824文件中的网贷借款人借款上限落到了实处。如果借款人去其他平台借款,征信上会一目了然:是否是逃废债人群,之前借了多少钱没有还。从风控角度来讲,也等于从前段就设立了门槛。 最为重要的一点,纳入征信体系打击逃废债人群,可以从源头让避免平台对借款人的“暴力催收”。刚才我们提到了,有些借款人确实存在“非暴力不合作”的行为,平台暴力催收也是迫不得已。那么有了征信的钳制,平台可以减少暴力催收的概率,用“上征信”作为最后贷后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征信体系也迈出重要一步 对于征信行业来讲,也是迈出了重要一步。 我国的征信体系还尚未完善,基础还相对薄弱,把网贷行业逃废债人群纳入征信体系,也是完善整个征信体系的环节之一。网贷行业在体量上远远赶不上金融机构,但是涉及的面较多,涉足的人群较为庞大。更为重要的是,这一举措也是落实“普惠金融”的重要一环,在让更多的人享受到金融服务的同时,也是要将个人信用体系纳入进来,告知人们珍惜信用。不管是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只要存在金融活动,信用依旧是最为重要的筹码。 最后总结一下,《通知》的发布给网贷行业对逃废债人群的约束上打了一针“强心剂”,这也是完善信用体系的一个关键步骤。那些“逃废债”的人群是否已经瑟瑟发抖?借钱不还,再无“死角”;好借好还,才是真谛。[详情]

P2P网贷机构将纳入征信体系 恶意逃废债没那么容易了
P2P网贷机构将纳入征信体系 恶意逃废债没那么容易了

  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经济日报记者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已于9月2日下发,P2P网贷机构将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央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这意味着,不仅P2P网贷机构的业务数据、利率情况会报送征信机构,从网贷平台借款的个人也将受到更多约束。 专家提醒,再有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将被报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并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网贷老赖,别想再赖! 《通知》来得正是时候 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崛起,创业者投身其中实现梦想,投资者投身其中享受高额回报,借贷者投身其中解了燃眉之急。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P2P网贷行业会像如今这般“死伤惨烈”,平台“爆雷”、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乱象频发。 “部分P2P网贷平台经营状况不稳定,很多欠款人一看平台要清退了,就不还钱了。”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表示,在出现逃废债时,出借人会比较恐慌,也要求平台提前还款,导致平台风险急剧增大。此外,平台非法挪用资金且无法兑付,难以良性退出的问题也极为严重。 今年2月起,部分地区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官网公示了P2P网贷平台的借款主体逃废债名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8月1日,已有超42家平台上报并公示了逃废债名单,涉及超19万名恶意逃废债行为人。 可见,对于平台风险、恶意逃废债、良性退出等问题,《通知》来得正是时候! P2P网贷机构全部纳入 网贷,一般不接入征信体系。而且,网贷机构纳入征信体系涉及面广,牵涉到公民权益,因此要慎之又慎。 此前,虽有部分P2P网贷平台接入了百行征信,但更多P2P网贷平台仍然未纳入征信体系。 《通知》下发后,将逐步把P2P网贷机构全部纳入,实现征信体系的全覆盖。 据百行征信副总裁刘鹏鹏介绍,截至目前,百行征信接入服务协议机构达402家,百行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网贷交易利率情况也将纳入征信系统。《通知》强调,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恶意逃废债,没那么容易了 《通知》对于打击恶意逃废债有什么用? 对个人来说—— 专家指出,网贷机构全部纳入征信系统后,对于出借人来说,能够保护其权益,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作用,因此会提高借款人的偿债意愿。 对网贷平台来说—— 对于已经出现问题、退出经营的网贷平台,各地将形成“失信人名单”转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 筛选失信人名单的标准包括—— 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 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 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通知》明确,在形成“失信人名单”后,将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失信人名单”将送至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详情]

遏制P2P共贷、逃废债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
遏制P2P共贷、逃废债 P2P将纳入征信体系

  遏制P2P共贷、逃废债!互金、网贷整治办发文推动P2P纳入征信体系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胡飞军 刘筱攸 长期困扰P2P网络贷款机构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将得到有效精准的打击和遏制。 证券时报记者日前从相关机构获得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全文,通知涉及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和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等内容。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前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各地将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和百行征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正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一)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依法合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对外提供信用信息,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息准确和信息系统安全,应当建立异常查询、合规使用监测制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及时暂停查询服务。 (三)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 (五)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对相关征信活动的指导及监督管理职责。 二、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 对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8〕115号)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一)各地可参考下述标准筛选失信人名单: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2. 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 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二)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简称指定部门),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三)各地指定部门应设置异议及投诉处理通道,配合征信机构处理相关投诉和异议。 三、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 (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二)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部门共同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完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提升网贷行业从业者和借款人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行业健康发展夯实基础。[详情]

P2P网贷上征信了 借暴雷平台的钱不还也要进入黑名单
P2P网贷上征信了 借暴雷平台的钱不还也要进入黑名单

  原标题:P2P网贷要上征信了!借了暴雷平台的钱不还,也要进入“黑名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边万莉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从接近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的人士处获得了一份《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 通知表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同时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同时,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对于利率超过最高法规定的,借款人有权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同时,征信体统应当建立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P2P机构无法识别多头借贷? 别急!接入征信系统就可以解决 通知表示,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网贷整治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注:上文的报送数据机构特指P2P,不含其它类型机构)。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表示: 目前,P2P机构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可以通过借款人提交自身信用报告的方式获取借款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贷信息,但是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却没有途径查询借款人在P2P机构的借贷情况。P2P机构接入征信机构以后,不仅有利于自身的经营发展,还有助于防范银行和整个行业的金融风险。 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也是对网贷领域借款人的保护,培养他们树立信用意识,一定程度上也能有效防范多头负债或者套路贷的情况出现。记者了解到,百行征信系统的信息是每天都在报送,实时发生,实时报送。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后,机构可以通过百行征信查询借款人的借贷情况,综合评价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有效避免过度或恶意的负债。 此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这项举措有利于保障网贷平台的良性退出。平台良性退出最重要的标志是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其实就是债务人到期偿还债务。P2P平台接入征信系统后,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的效果,使得有偿债能力的人增加偿还债务的意愿,从而对平台良性退出形成一个保障作用。” 遇到高利贷、身份盗用被贷款? 别慌!可以要求更正 通知表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异常查询、合规使用监测制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及时暂停查询服务;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P2P网贷机构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其中,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在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杨东看来,报送利率信息可以加强监管部门对于平台的掌握,加强利率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更好地对P2P机构进行监管。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表示: 如果利率超过了最高法的规定,借款人有权利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和修正,这是对借款人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还债,借款本金和在法律保护之内的利息需要还,超过最高法规定的部分可以不还,也可以主张不记录。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关注到,市场上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在当事人不知情的状况下,身份信息被盗用,导致了“被贷款”事件的发生。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 征信机构及报送信息的机构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是有要求的。发生异议时,信息主体人可以向征信机构或发生问题的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如果解决不了,还可以去当地的人民银行投诉。 具体来看,首先得核实确定事实,需要信息提供者的配合。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后,就是纳入了征信监管范围,作为报送机构,是要求进行配合的。由此来看,系统的建设实际上是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借了暴雷平台的钱不想还?没门! 这些人要进入失信人名单 对于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通知表示,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要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具体的失信人名单筛选标准,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也可参考下述标准进行筛选: 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 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 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 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实际上,逃废债一直以来都是困扰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解决逃废债的问题需要一些措施和手段。杨东认为,如果不在征信系统对P2P借款人的借贷情况进行记录,借款人很有可能就抱着“能逃则逃”的心态,一直拖欠借款不还。对于平台来说,本来可以正常还款,但如果有部分借款人能不还债就不还,就会加剧平台的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从而出现挤兑风波,危机平台的生存。所以,此次发文是十分及时且有效的,有利于稳定行业的发展;同时,也说明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进程在加快。 此外,通知还表示,要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失信人名单要建立起来,金融机构对失信人提高利率或限制贷款及保险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有利于遏制逃废债的行为。”杨东表示,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震慑借款人的逃废债行为,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威慑和惩戒体系。[详情]

P2P全面接入央行征信体系 四类失信者记入黑名单
P2P全面接入央行征信体系 四类失信者记入黑名单

  网贷一旦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其借款人的资金使用以及逾期情况就会反应在系统中。如果借款人失信,将会受到买卖房屋、交通出行、银行贷款方面的限制 《财经》记者 张颖馨 张威 | 文   袁满 | 编辑 网贷行业持续出清,机构在严格落实“三降”( 降低待还余额、降低出借人数、降低借款人数)要求之下,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亦成为其核心工作之一。但受限于该领域信息共享等一直处于缺位状态,部分借款人恶意逾期, “逃废债”现象频发。 如今,打击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工作将迈出重要一步。《财经》记者从央行处获悉,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根据《通知》,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须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金融时报》此前报道,截至今年4月,百行征信已与包括小贷公司、融资租赁、融资担保、消费金融、P2P等在内的17类700余家机构签订了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协议。另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目前对接百行征信的P2P网贷平台至少42家,小贷公司50多家,消费金融7家,汽车金融公司4家,民营银行4家。 在跨部门、跨机构联动合作上,《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 据了解,前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各地将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8月8日,全国互金整治办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随后的2018年10月18日,据新华社报道,为防范化解P2P网贷平台风险、建立和完善互联网信用体系,首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已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共涉及逾期金额近2亿元。 此后,多地的打击逃废债行为相继展开并不断升级。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日发布公告,宣布对“恶意逃废债”的P2P网贷平台失信借款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 与此同时,自今年2月起,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下称“北京互金协会”)先后公布了三批网贷机构借贷主体恶意逃废债名单。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7月29日,北京互金协会共收集36家机构上报的逃废债名单,涉及逃废债数据191297条。 7月5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中指出,P2P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报送市互金协会。市互金协会筛查后的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报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并移交至百行征信。 如今,《通知》要求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对因恶意逃废债行为而苦不堪言的机构可谓重大利好。多家网贷平台负责人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直言,“逃废债”频发,不仅增加了平台贷后管理成本,也最终影响到网贷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社会信用系统的重要基础,网贷一旦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其借款人的资金使用以及逾期情况就会反应在系统中。如果借款人失信,将会受到买卖房屋、交通出行、银行贷款方面的限制,对于恶意逃废债和多头借贷的行为来说,能够起到积极有效的遏制作用。”开鑫贷总经理鲍建富告诉《财经》记者。 小赢科技首席营销官施昕进一步指出,“通过接入征信系统,一方面有效降低了我们的风控成本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帮助借款人理性借贷,保障出借人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打击,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通知》同时给出各地在筛选失信人名单时可参考的标准: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2. 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 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从贷前、贷后方面分析了网贷结构接入征信系统的利好:贷前方面,接入征信能够为P2P网贷平台节省运营成本,提高风控效率; 贷后方面,接入征信能够对存在逃废债心理的借款人起到震慑作用。此外,在当前信贷风险不断外溢的大环境下,能够对正常运营P2P网贷的催收,以及被立案平台的追赃挽损带来利好。 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亦在纳入范围之内。《通知》强调,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多名业内人士直言,P2P网贷机构全面接入征信系统,代表着我国征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无轮是对于P2P机构还是传统金融机构,此举能够帮助其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用情况,有效防控信用风险。 但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在具体执行中亦需要注意数据规范、数据责任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苏筱芮告诉《财经》记者,从数据规范角度看,P2P网贷机构如何将采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标准化制定和传输,需要机构与行业现行措施进行对标;数据责任角度,征信数据库内沉淀大量具有价值的数据,接入和利用需制定相应准则和门槛,厘清机构相应的责任;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目前P2P网贷的相关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法规尚未完善,在搜集授权、挖掘建模等方面存在模糊地带,网贷征信信息此后需要进行相应明确。 [详情]

P2P网贷机构将接入征信系统 遏制恶意逃废债等问题
P2P网贷机构将接入征信系统 遏制恶意逃废债等问题

  原标题:重磅! P2P网贷机构将接入征信系统 遏制恶意逃废债、多头借贷等问题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P2P网贷行业要纳入征信系统了!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显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同时,对于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要求持续开展打击等。 对此,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这有助于改善行业资产端逾期情况,更好推动逾期借款人的还款意向,既是对出借人权益的一种保护,也有益于缓解目前行业出清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加大借款人违约成本,对恶意逃废债者产生一定的威慑力,有效遏制行业恶意逃废债行为。 此外,上述《通知》还要求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具体来说,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分析人士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借款人,但也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还债。 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遏制恶意逃废债 随着网贷行业清退加速,逃废债问题突显。而这两年来,监管也在不断加强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 日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上述《通知》提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通知》中提到的征信系统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网贷平台接入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将促使行业发展的法律基础愈加完善,有助于改善行业资产端逾期情况,更好推动逾期借款人的还款意向,既是对出借人权益的一种保护,也有益于缓解目前行业出清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加大借款人违约成本,对恶意逃废债者产生一定的威慑力,有效遏制行业恶意逃废债行为。” 张叶霞对此分析指出。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也认为,P2P接入央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将有利于打击逃废债。网贷行业借款人恶意逃废债的情况相对较多,着力打击逃废债迫在眉睫,网贷逃废债人群恶意逃避还款,对一些抗风险能力不够的平台形成较大的打击;借款人还款意愿降低,一些逃废债行为导致平台运营困难,严重损害了出借人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百行征信是中国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市场化公司,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考拉征信等8家市场机构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原则共同发起组建。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在深圳注册成立并落户福田,注册资本10亿元。 据了解,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 对此,张叶霞亦坦言,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看,目前我国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分散于金融机构、司法、工商、税务、公用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各类信用数据,主要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但这些机构信用数据并未实现整合和共享,社会征信体系仍十分不完善,而网贷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能有利于促进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为征信体系的健全提供有效的补充。 利率超过最高法的规定 借款人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 与此同时,上述《通知》还要求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具体来说,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本报记者注意到,《规定》中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次平台接入是有条件接入,要求是合规运营的平台,通知强调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的同时,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对于超越红线的借款利率有异议处理机制,未来在报送格式上预计将有统一的要求。” 张叶霞分析指出。 她还进一步表示,对网贷平台而言,接入也将提升平台对借款人风险的辨识能力,减少“多头借贷”、“骗贷”的可能性,打破信息孤岛。 除此之外,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上述《通知》也要求持续开展的打击。 事实上,去年9月份,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惩戒通知》),要求按五个标准筛选、整理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向社会公告辖内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等等。 而此次《通知》不仅要求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还明确了筛选失信人的名单标准。 具体来说,各地可参考下述标准筛选失信人名单: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2. 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 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此外,《通知》还提出,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包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指出,此次《通知》将对失信人群加重惩戒及约束作用,有利于网贷平台回款和催收,有效保护出借人合法利益,为行业带来积极的意义。[详情]

P2P可接入央行征信 究竟释放怎样的信号?
P2P可接入央行征信 究竟释放怎样的信号?

  姜樊|财联社 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讯,P2P网贷行业再度迎来新的文件。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文件中指出,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央行征信系统”)、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有业内人士表示,互金、网贷整治领导小组此次发文,对于P2P纳入征信系统做了全面、系统的安排。未来,合法在营的P2P机构将悉数接入征信系统,P2P业务信息将全部纳入征信系统,这对于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培养借款人信用意识、引导网贷行业合规发展、防范金融风险都具有重大意义。 财联社记者获悉,去年成立的百行征信个人征信生产系统目前采集借款人数逾6300万,信贷账户数1亿个。据悉,此前已有46家P2P机构介入了百行征信系统。 然而能够直接介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平台少之又少。而此次文件中,明确指出鼓励平台直接接入央行征信,这无疑是对P2P行业给出利好消息。 加大打击逃废债力度 提升贷款质量 业内人士认为,鼓励P2P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以及全面接入百行征信系统,这不仅是对央行征信系统的一种补充,同时也是对P2P行业的利好信号。 “在此之前,P2P平台想要接入央行征信十分困难。”网贷之家分析师张叶霞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能够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机构大部分都是持牌金融机构,比如银行等。而P2P网贷领域的失信人信息如果想要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要么需要绕道持牌金融机构,要么需要对严重失信人进行整合,并通过如互金协会等统一报批,才可能进入央行征信系统。 信息不通,也让银行近年来也饱受“共债风险”的苦头。一位国有银行信用卡高管曾向财联社表示,近年来银行共债风险上升,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无法查询个人在P2P等领域的借款情况和征信情况。“银行体系内可以控制风险,但无法查询P2P征信情况,造成了不少多头借贷问题。” 而此次鼓励P2P平台进入央行征信,则意味着未来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也可以同时查询P2P等机构的征信情况,提升借贷的质量。 与此同时,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P2P领域逃废债情况一直无法得到遏制,而未来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实际上也将加大对逃废债借款人的处罚力度。就算是P2P出现了爆雷或者倒闭的情况,逃废债也将进入名录。 根据文件显示,对于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通知表示,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要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此外,通知还表示,要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平台需要合规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也给出具体的失信人名单筛选标准,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也可参考下述标准进行筛选,其一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其二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其三是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其四是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文件中显示,P2P网贷机构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其中,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这意味着如果存在平台给出超过36%的法定利率,借款人不归还的情况,未来就不会被看作是失信行为。”张叶霞表示,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出异议,就是为了杜绝由于平台非合规经营而造成的借款人损失。 据了解,具体来看,首先得核实确定事实,需要信息提供者的配合。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后,就是纳入了征信监管范围,作为报送机构,是要求进行配合的。由此来看,系统的建设是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不仅如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或许也是对P2P网贷行业的一种利好。实际上,目前P2P网贷平台一直以来负面情绪较多:备案试点变成监管试点,而监管试点细则却迟迟未出,退出成为主流;与此同时,多地传出P2P平台“一刀切”的信号。 “在这样的情况下,或许意味着未来P2P平台的合规仍有一定希望。”张叶霞表示,虽然目前暂未说明什么样的P2P平台可以直接进入央行征信系统,但可以遇见的是让P2P平台全面进入征信系统,首先也需要P2P合规经营。这或许意味着监管试点还是会给P2P平台一定发展空间。[详情]

P2P网贷机构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P2P网贷机构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原标题:P2P网贷领域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吴雨)记者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不论是在营的还是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均将全面接入征信系统,网贷领域失信人或将面临提高贷款利率、限制提供贷款等惩戒措施。 近年来,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加剧了P2P网贷行业风险。为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出借人利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征信机构需依法合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对外提供信用信息,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多头借贷和恶意逃废债是困扰P2P网贷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此举可以降低网贷机构的风控成本和运营成本,保护出借人权益。”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接入征信系统对借款人有威慑和惩戒作用,会提高其偿债意愿。 尽管近两年网贷平台撮合的交易利率有所下行,但仍有部分平台推出高收益的借款项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超24%,法院将不予保护。 因此,在P2P网贷机构向征信机构报送的相关信用信息中,通知明确提出要上报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以来,已有不少网贷机构退出,而一些借款人趁势打起“逃废债”的主意,损害了出借人权益。对此,通知提出,对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仍将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征信机构。 其实,此前已有多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以及出险网贷机构“跑路”高管人员名单,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和百行征信系统。 为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通知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同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表示,网贷机构加速接入征信系统,有利于网络借贷平台的良性退出,全面提升网贷行业从业者和借款人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动行业稳定健康发展。[详情]

网贷行业将纳入征信系统 监管持续打击恶意逃废债
网贷行业将纳入征信系统 监管持续打击恶意逃废债

  原标题:网贷行业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监管持续打击恶意逃废债 来源:新京报 在央行行长易纲、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调研百行征信一周左右的时间后,P2P网贷机构将有望迎来新规,各省份将组织辖区内在营的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新京报讯(记者 黄鑫宇)9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接近监管方人士处确认得知,近日由全国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下发了《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省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区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据央行旗下《金融时报》报道,通知中提到的征信系统主要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央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百行征信的全称为“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目前,接入百行征信的机构则以P2P网贷、网络小贷等机构为主。 就在一周前,据百行征信官网披露,8月28日,央行行长易纲到百行征信调研并出席座谈会。易纲行长深入了解百行征信的机构接入和数据采集的情况,并听取了3款征信产品的介绍与业务运营工作的汇报。 当天,央行国际司司长朱隽、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等领导陪同调研。 万存知局长对百行征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市场化规则、合法合规运作。二是要尽快锻炼、培育一支专业化的队伍。三是与各相关合作机构之间,在业务上要做好沟通协调,共同推进中国个人征信市场建设。 另据《金融时报》7月6日晚报道,全国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联合近期召开了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下称“座谈会”)。会议部署了2019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互金整治主要工作重点。其中,包括严惩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切实维护网贷出借人合法权益等相关内容。 据悉,座谈会指出,第三季度互金整治工作将继续严格落实网贷“三降”要求,加大良性退出力度。在第四季度,将按照“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将整改基本合格网贷机构纳入监管试点。 新京报记者 黄鑫宇 [详情]

监管放大招 那些借P2P网贷不还的老赖会面临什么
监管放大招 那些借P2P网贷不还的老赖会面临什么

   借了P2P的钱,自然要还,可如果P2P网贷机构退出经营了,这钱还要还吗? 当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这意味着,长期困扰P2P网贷机构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将得到有效和精准打击。 欠债不还,会面临什么? 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通知明确可对其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 通知四大关键点: 1、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征信系统) 2、P2P网贷机构应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3、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 4、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 重点一: 打击恶意逃废债 据了解,自互金整治开始以来,恶意逃废债就是一个困扰行业的重要问题。加强借款端的信用建设,会使P2P网贷行业的环境更加健康。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目前网络借贷行业的恶意借款人乘网络借贷平台退出之际就不履行自己的偿债义务,甚至有意制造事端迫使平台退出从而达到自己的恶性目的。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也会倒逼网贷机构借款人端客户的优质化。 从百行征信看,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 接近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人士表示,解决逃废债问题需要通过很多措施和手段,与征信结合是较为重要的方式,这可以使国家征信体系建设的更为完整,同时对行业形成比较正面的预期。 对于P2P网贷机构纳入征信,还有三点考量: 一是当前P2P网贷行业风险持续增加,对网运营机构经营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了解是基本要求。此前在网贷领域,该处一直是“空白”,纳入征信系统对P2P网贷行业而言是把握自身风险很好的抓手。 二是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从征信中心运营情况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商业银行防范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之前首先会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是发放贷款的必备环节,在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上看到了成功经验。随着互联网领域借贷的不断增长,纳入征信系统既有利于网贷领域信用风险的防范,也有利于银行端信用风险的防范,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两者间的信用可以相互查询。 三是保护网贷领域每一个借款人。首先可以传播正确的信用意识。从银行领域对信用认识的培养看,网贷领域对自身信誉的关注和自身信息的保护也会不断加强,对该领域信用风险防范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其次,对P2P机构掌握的信息是一个良好的正向输出,通过这种方式保护网贷方借款人信息。 重点二: P2P网贷机构即便退出经营 借款人仍需还钱 不少人可能还会有疑问,对于已经退出或者现在在营但未来可能退出的P2P网贷机构,还需要还钱吗? 当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P2P网贷机构即便是已经退出经营,借款人的逃废债行为也要进行打击! 上述人士强调,借鉴国际经验,在营P2P网贷机构和征信中心或百行征信对接后,虽然未来有可能会退出,但底层贷款数据还在,因此借款人仍然需要还款。 通知明确,各地可参考下述标准筛选失信人名单: 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 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 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 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通知强调,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重点三: 加大惩戒力度  或限制贷款、保险等服务 对“老赖”的惩戒也在持续加大中,此次通知明确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通知明确,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二是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这位人士表示,不仅仅是借款人,对于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高管也要纳入征信系统中。P2P网贷机构的实控人可以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后续也可以和发改委等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对接,这不仅对失信人、P2P网贷机构失联跑路高管起到金融约束,也对社会信用起到一定约束作用。 重点四: 变相高利贷不再有  明确提供网贷交易利率 网贷行业中的变相高利贷将不再有!由于很多借款人被征收了超过36%的利率,此次通知就此也做了明确规定。 该人士强调,一方面要求P2P网贷机构合法合规,向两个征信机构提供正确信息。另一方面,借款人有权按照征信业务管理条例,向两个征信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通知表示,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详情]

互金、网贷整治领导小组发文:P2P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互金、网贷整治领导小组发文:P2P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李国辉 一直以来,恶意逃废债现象严重都是困扰P2P网贷行业的一大问题。纳入征信无疑是有效防范恶意逃废债问题的措施之一,也是正常经营的P2P机构长期以来的迫切诉求。 《金融时报》记者获悉,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前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各地将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前期这些纳入工作采取的是分批次、人工纳入的方式,且纳入的是部分严重失信人的信息。互金、网贷整治领导小组此次发文,对于P2P纳入征信系统做了全面、系统的安排。未来,合法在营的P2P机构将悉数接入征信系统,P2P业务信息将全部纳入征信系统,这对于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培养借款人信用意识、引导网贷行业合规发展、防范金融风险都具有重大意义。 保护出借人 防范网贷领域信用风险 “网络借贷涉及到人群范围很大、也比较特殊,尤其是出借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维权能力都比较弱。P2P全面纳入征信,对出借人的权益是一种有效的保护。”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说。 专家进一步表示,P2P全面纳入征信,不仅对于出借人权益带来更多保护,也能够逐步培养起借款人的信用意识。借款人对于自身信用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对于网贷领域信用风险防范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 李爱君说,“P2P纳入征信也是对借款人不履约风险的事前防范,因为它有威慑力。借款人在借之前要考虑好能不能偿还,如果不偿还,那么将来就会记入征信记录。在国家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下,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借款人还有可能享受不到其他的社会服务。” “这一举措对于网络借贷平台的良性退出等下一步工作的推进,都是利好的。”李爱君指出,网络借贷平台的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实际上是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借款方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偿还义务,对于平台实际上是不利的。即使平台退出了,也并不代表债务人可以不偿还他的债务了,这个法律责任还是清晰的。P2P纳入征信,对于借款人会形成威慑力,可以起到督促其还款的作用。 完善征信体系建设 助力提高风控水平 从征信体系建设角度来看,目前我国银行端的征信系统建设已经较为完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中的征信数据已深度嵌入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流程中,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不过,我国在网贷、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征信系统建设才刚刚起步。据了解,去年成立的百行征信个人征信生产系统目前采集借款人数逾6300万,信贷账户数1亿个。 网贷领域借款人多头申贷、多头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已接入百行征信的部分头部机构在查询后均表示,征信数据对于机构提高信贷风控水平,防范多头借贷、过度负债风险有显著效果。 P2P网贷机构全面接入征信系统,是我国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未来P2P全面接入征信系统后,将可以全面清晰的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用状况,这将成为网贷机构有效把控风险的有力抓手。对于银行业等传统金融机构来说,P2P全面纳入征信也可以帮助其减少信息不对称、防范信用风险。 “在P2P借款的这些人群,是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不覆盖的人群。随着普惠金融深入推进、银行的业务覆盖面扩大,这部分人群如果被传统金融机构纳入为服务对象,那么了解他们的信用信息对于银行来说是很重要的。”李爱君认为,当这部分人群有了征信记录,这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或是P2P等互联网金融机构来说,风控成本都会降低。 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此,李爱君指出,P2P借款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合同,但利率不能违反、超过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范围。借款人需要履行偿还义务的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范围内的部分。例如,有些平台的借款利率比较高,超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利率约定无效,借款人对于超出的部分是没有履约义务的。因此超出的部分也不应体现在征信报告中,借款人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 从这一角度来看,李爱君指出,征信机构虽然不是监管机构,但是通过P2P纳入征信、向征信系统报送各类业务数据,可以促进网贷机构业务更加合法合规和合理。 对于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打击,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各地可参考下述标准筛选失信人名单: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2. 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 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详情]

P2P网贷要上征信了 多头借贷、高利贷等问题都能解决
P2P网贷要上征信了 多头借贷、高利贷等问题都能解决

  官宣!P2P网贷要上征信了,多头借贷、高利贷、逃废债……这些问题都能解决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边万莉    每经编辑 廖丹     近日,每经记者从接近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的人士处获得了一份《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通知表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同时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同时,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对于利率超过最高法规定的,借款人有权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同时,征信体统应当建立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P2P机构无法识别多头借贷?别急!接入征信系统就可以解决 通知表示,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网贷整治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每经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注:上文的报送数据机构特指P2P,不含其它类型机构)。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P2P机构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可以通过借款人提交自身信用报告的方式获取借款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贷信息,但是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却没有途径查询借款人在P2P机构的借贷情况。P2P机构接入征信机构以后,不仅有利于自身的经营发展,还有助于防范银行和整个行业的金融风险。 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也是对网贷领域借款人的保护,培养他们树立信用意识,一定程度上也能有效防范多头负债或者套路贷的情况出现。记者了解到,百行征信系统的信息是每天都在报送,实时发生,实时报送。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后,机构可以通过百行征信查询借款人的借贷情况,综合评价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有效避免过度或恶意的负债。 此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向每经记者表示:“这项举措有利于保障网贷平台的良性退出。平台良性退出最重要的标志是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其实就是债务人到期偿还债务。P2P平台接入征信系统后,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的效果,使得有偿债能力的人增加偿还债务的意愿,从而对平台良性退出形成一个保障作用。” 遇到高利贷、身份盗用被贷款?别慌!可以要求更正 通知表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异常查询、合规使用监测制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及时暂停查询服务;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P2P网贷机构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其中,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在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杨东看来,报送利率信息可以加强监管部门对于平台的掌握,加强利率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更好地对P2P机构进行监管。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利率超过了最高法的规定,借款人有权利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和修正,这是对借款人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还债,借款本金和在法律保护之内的利息需要还,超过最高法规定的部分可以不还,也可以主张不记录。 每经记者关注到,市场上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在当事人不知情的状况下,身份信息被盗用,导致了“被贷款”事件的发生。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向每经记者表示,征信机构及报送信息的机构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是有要求的。发生异议时,信息主体人可以向征信机构或发生问题的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如果解决不了,还可以去当地的人民银行投诉。 具体来看,首先得核实确定事实,需要信息提供者的配合。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后,就是纳入了征信监管范围,作为报送机构,是要求进行配合的。由此来看,系统的建设实际上是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借了爆雷平台的钱不想还?没门!这些人要进入失信人名单 对于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通知表示,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要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具体的失信人名单筛选标准,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也可参考下述标准进行筛选: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实际上,逃废债一直以来都是困扰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解决逃废债的问题需要一些措施和手段。杨东认为,如果不在征信系统对P2P借款人的借贷情况进行记录,借款人很有可能就抱着“能逃则逃”的心态,一直拖欠借款不还。对于平台来说,本来可以正常还款,但如果有部分借款人能不还债就不还,就会加剧平台的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从而出现挤兑风波,危机平台的生存。所以,此次发文是十分及时且有效的,有利于稳定行业的发展;同时,也说明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进程在加快。 此外,通知还表示,要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失信人名单要建立起来,金融机构对失信人提高利率或限制贷款及保险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有利于遏制逃废债的行为。”杨东表示,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震慑借款人的逃废债行为,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威慑和惩戒体系。[详情]

互金、网贷整治办发文 P2P网贷机构将接入征信体系
互金、网贷整治办发文 P2P网贷机构将接入征信体系

  重磅!互金、网贷整治办联合发文 P2P网贷机构将全面接入征信体系 作者:彭扬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证券报记者9月4日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表示,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详情]

网贷监管出新规 P2P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网贷监管出新规 P2P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原标题:网贷监管出新规,P2P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P2P行业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增强政策的震慑力,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两小组”)于9月2日下发通知,要求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该通知分为4个部分,重点包括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对已退出的P2P网贷机构逃废债行为的打击以及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三方面内容。 通知中提到的征信系统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下称“两家征信机构”)。记者了解到,目前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金融机构主要以银行为主,接入百行征信的机构则以P2P为主,未来,随着两家征信机构的不断发展,信息也会不断融合,两家征信机构协作共享信息。 一位接近互金整治办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意义在于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网贷机构的自身运营;二是,有利于网贷领域整体风险防范;三是有利于借款人自身的保护,通过征信系统树立正确的理念和信用意识的培养。 利率超36%,不还钱不会纳入征信 接近互金整治办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网贷机构对接入征信系统有着迫切的诉求,对提高机构整体风控能力以及安全合规经营至关重要。 9月2日,两小组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两家征信机构。 “对借款人信用账户的了解是网贷机构风控最基本的考量,要求所有网贷机构必须加入征信体系,也是为行业运营把控风险提供抓手。此外,由于目前银行看不到网贷的数据情况,我们出于对银行系统风险防范考量,要把网贷领域风险考虑进来。”上述互金整治办人士对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专门就利率问题进行规定。要求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两家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两家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实际上,为了敦促P2P“老赖”尽快还款,早在去年,互金整治办就先后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让各地上报逃废债信息,明确网贷失信人员纳入征信系统。 “自去年开展业务以来,确实很多网贷平台存在利率过高等不合规情况,也有投资主体进行过申诉。”一位百行征信人士对记者表示,机构要保证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并符合要求。如果超过36%的红线,用户投诉后会进行核实,并对相应网贷机构进行处罚。“对于超过36%的部分,借款人可以不还钱,该部分也不计入征信。”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通知》要求两家征信机构应当依法合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对外提供信用信息,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息准确和信息系统安全,建立异常查询、合规使用监测制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及时暂停查询服务。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对第一财经表示,《通知》对于网贷行业是一个重大利好。可以降低机构的风控成本,使逃废债问题得到良好的解决。“用征信可以在无形当中抑制道德风险,也就是说,只要借款人有偿债能力的,纳入征信系统后一定会提高借款人的偿债意愿。因此,只要平台还想持续经营下去,或者有良性退出的意愿,就一定会想要接入征信系统。” 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 “逃废债”无所遁形 去年以来,P2P平台风险频发,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增多给平台安全运营带来了冲击,也给互金监管整治带来了不少困扰。 为了加强失信惩戒,去年,监管就将已出险平台中失联或跑路的高管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在此基础上,此次《通知》明确了筛选失信人的名单标准,对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细化。 具体而言,筛选失信人的名单标准包括: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应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上述两家征信机构。 去年以来,互金行业逃废债现象成风,出现了一批恶意逃废债的还款人以及恶意倒闭的平台。一些借款人甚至存在“等平台死了,就不用还钱了”的侥幸心理。 上述互金整治办人士明确对第一财经表示,网贷机构与两个征信机构对接数据,未来即便机构退出了,但数据还在,借款人仍需还款。“我们将发挥社会失信的惩戒力度。包括各地跨部门间的信息转送,也会对失信人的社会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通知》表示,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如果没有纳入征信系统,平台退出后,债务人也退出了,这也导致了很多恶意债务人为了不偿还债务,有意制造事端。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也会倒逼网贷机构借款人端客户的优质化。李爱君对记者表示,《通知》对整个网贷平台良性退出、社会稳定起到保障作用。 “目前网络借贷行业的恶意借款人乘网络借贷平台退出之际就不履行自己的偿债义务,甚至有意制造事端迫使平台退出从而达到自己的恶性目的。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也会倒逼网贷机构借款人端客户的优质化。”李爱君认为,《通知》有利于网络借贷平台的出借人权益保护;对整个网贷平台良性退出、社会稳定起到保障作用。目前,网络借贷行业逃废债现象严重,纳入征信系统有利于抑制逃废债发生,因为纳入征信系统对借款人有威慑作用。 李爱君同时表示,恶意逃废债的发生日渐猖獗,不仅会诱使整个网贷行业逃废债成风,继而导致其他行业或领域效仿,从而助长社会不诚信之风。“纳入两个征信系统最大的意义有利于国家的诚信社会的建设,因为一旦失信,就会影响日常生活。 此外,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在信息对接方面,两家征信系统前期已做了一些安排,但系统打通过程复杂,之后两家征信机构还会发布关于网贷平台接入系统的细则、操作指引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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