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八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八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出修订。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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