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计算机业务相关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方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方(成都)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8)和2023年11月17日披露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上述计算机业务相关公司全部股权于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征得意向受让方1个,为北京软通动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通智能”),经审核,该意向方符合受让条件。
后续公司将按照该项目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受让方协商并签订交易合同,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交易尚需与意向方受让方软通智能协商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等正式文件,具体合同/协议条款尚未完全确认,意向受让方尚需经营者集中审查、境外投资备案和交易标的交割过户等工作,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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