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0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已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现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