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07月07日 01:33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上市公司: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申联生物

  股票代码:688098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航路2号第一幢130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4588号4号楼235-12室(上海三星经济小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7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注:本报告书的占比数据均以公司当期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烽弘与上海泓潮为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与上海泓潮为同一控制人黎虹控股的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申联生物股份的计划安排。

  2、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4月28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2,309,5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持有申联生物股票17,060,006股,占公司总股本4.1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持有公司股份21,315,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9%;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持有公司股份17,060,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7月5日期间,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25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4,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烽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023年7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除上述权益变动信息及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交易申联生物股票的情况,亦未以其他方式持有申联生物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黎虹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人:黎虹

  声明日期:2023年7月6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6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烽弘”)持有公司股份17,060,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5%,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收到股东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致歉的说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3年7月5日,因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持股比例由5.19%减少至4.15%,且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7月5日期间,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25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4,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315,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9%;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持有公司股份17,060,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4.15%。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本次违规减持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于2023年7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30,000股,减持比例为0.98%,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因上述股东减持后未及时发现合计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因此未能按规定及时停止交易履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经公司自查后发现了上述违规减持情况并立即通知上述股东提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收到了上述股东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致歉的说明》。

  三、 本次违规减持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相关负责人员将重新巩固学习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以后一定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沟通,信守承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上述股东已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期。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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