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3年05月11日 00:40 证券时报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涤纶工业丝和浸胶骨架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通过购买原材料制造产品,然后销售产成品来获取利润的盈利模式。

  2020 年公司受行业竞争、原油价格下跌、汇率波动、海运费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涤纶工业丝、特种纺织品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较上年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2021 年公司涤纶工业丝、线绳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有所上升,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原材料价格一路上涨,受新增产能投放、行业竞争加剧、海运费暴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涤纶工业丝、线绳产品销售价格涨幅较弱,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021年公司特种纺织品较上年营业收入、毛利率涨幅较大,主要系同行业减产,公司特种纺织品需求旺盛,销量和销售价格涨幅明显;2022年公司进入重整的关键期,资金极为紧张、为了保持正常运营,公司采取了减产措施,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行业产能投放及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涤纶工业丝及其附属产品,营业收入和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均下降。

  2)同行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我们选择了同行业三维股份(证券代码:603033)与海利的(证券代码:002206)的化纤板块比较,可以发现总体尤夫的毛利要高于三维股份,低于海利得。在经营模式上,尤夫的生产加工销售过程更类似于三维股份,其上游为石油化工类产品,下游为土工布、输送带、绳索等领域。在采购方面,涤纶工业丝主要原材料为PTA和MEG,主要采用合约加现货模式,采购价格更容易收到市场行情的波动影响;销售方面主要采用随行就市模式,定价模式为参照同行,价格随行就市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导致毛利波动较大。相较于三维股份,尤夫的产能及规模成本控制更具有优势。2022年度的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重整期间的开工率不足,导致的生产成本增加。海利得涤纶工业丝产品下游应用于尤夫有区别,主要以车用纤维为主,下游客户为整车厂一级或二级供应商,基本定价模式为工业丝级切片价格+加工费作为产品单价,且多签季度或半年度订单,加工费固定的情况下产品利润不易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公司涤纶工业丝以高强及低缩产品为主,定价多为随行就市,除上述企业以外外,公司难以找到同行业可比其他上市公司,据公司了解,公司主营产品各阶段的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其他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中国的制造业面临产能过剩,公司所处化纤制造行业竞争激烈,公司与同行业产品的变动趋势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目前在国内涤纶工业丝行业位居前列,具有年产30万吨涤纶工业丝的总产能,具备完整的产、供、销经营链条。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购销关系,其中国内客户2000多家,国外客户900多家,公司涤纶工业丝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均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涤纶工业丝、浸胶硬、软线绳、胶管纱线、帘子布、特种工程用帆布和天花膜。公司产品属于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专业性强,客户以下游工厂直接客户为主依托于严格的品质管理,丰富的产品规格,先进的工艺技术及扎实的创新研发能力,公司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了良好口碑及品牌效应,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购销关系,覆盖下游各种应用领域。公司以优异品质的产品,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先进的生产工艺,形成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针对目前整体工业丝行情低迷,特种纺织品和线绳产品毛利较高的的现况,公司准备拟新建年产3.5万吨橡胶骨架新材料绿色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用于生产产品附加值更高的线绳、帘帆布,从而调整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出口外销收入中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所属国家及地区、主营业务、与你公司开展业务的时间、近三年交易金额、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截至目前回款情况等。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国外营业收入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外销收入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公司外销业务共涉及客户148家,由于客户众多且金额分散,故上述表格只列出前15位客户具体情况。前15客户2022年合计销售36,365.64万元, 占公司外销收入的36.37%。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共计8,444.31万元,回款情况良好。

  会计师回复:

  (1)对营业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①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对ERP系统进行了解和跟踪,通过控制测试,了解内部控制是否值得信赖;

  ②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③结合预收、应收账款、销售费用进行交叉复核分析,对本年记录的客户选取样本,对其交易金额和往来款项进行函证,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判断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④对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进行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

  ⑤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 出库单、报关单、客户确认信息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政策;

  ⑥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发运单、报关单、客户确认信息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⑦检查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⑧美国公司202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2,733.1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5.38%,净利润 258.00万元。针对美国公司,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A取得了美国公司开户银行的回函,确认了银行余额的准确性、真实性;

  B对美国公司取得的收入发生额和余额进行了函证,以快递方式发出,以邮件方式回函的,回函过程中关注了发函邮箱的性质,对回函不符进行了跟踪调整;

  C美国公司的存货,一部分寄存在第三方仓库,一部分寄存在代加工工厂,取得了第三方仓库和代加工工厂的回函,确认存货的真实性;

  (2)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真实、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6,517.63万元,坏账准备计提金额2,836.02万元,其中1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4,379.69万元,坏账准备计提金额1,218.98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末1年以内应收账款涉及的具体业务,截至目前1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回款时间是否超过约定期限,相关应收账款欠款方未如期付款的原因(如有)。

  回复:

  公司1年以内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及回款情况如下:

  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涉及客户较多,上述表格只列出前15位客户具体情况。前15客户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合计13,491万元,占账面余额的55.34%。截至4月30日共计收回应收账款10,010.14万元。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与你公司具体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应收账款形成原因。

  回复: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3)请你公司结合问题(1)、(2)的答复及向客户提供的信用政策及同行业情况等,进一步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22年度公司及同行业三维股份、海利得的坏账准备计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公司及同行业三维股份、海利得的账龄组合计提比例如下表:

  公司收款采用的是预收和赊销相结合的模式,赊销的信用账期正常在3-6个月,据了解,与同行基本一致。公司目前计提坏账为单项计提和账龄组合两种形成;相比于同行业三维股份及海利得,我们在账龄组合形式下计提的比例更加充分。结合公司的信用政策和相比于同行的坏账计提情况,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1)会计师对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①取得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加计正确,与坏账准备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数与资产减值损失相应明细项目的发生额核对,是否相符;

  ②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和核销明细表。评价计提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方法;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按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既定方法和比例提取,其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③根据账龄分析表中,选取认为必要的其他账户,复核并测试所选取账户期后收款情况。针对所选取的账户,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并复核往来函件或其他相关信息,以支持被审计单位就此作出的声明。针对坏账准备计提不足情况进行调整;

  ④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检查转销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已经确认并转销的坏账重新收回的,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⑥通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以及检查期后事项,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转回金额准确。

  8、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2.33亿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31.70万元。请结合存货分类、原材料价格、产成品价格、销售情况等说明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数额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并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22年度,受到整体市场行情的影响,以及公司面临破产重整资金紧缺的现状,降低了开工负荷,从而产品的生产成本上升,库存商品价格较市场价偏高,销售毛利为负的情况。鉴于上述原因,公司针对期末库存商品及原材料进行了存货跌价减值测试。1)针对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进行减值测试;2)针对工业丝及帘帆布产成品,根据期末结存量和销售部门提供的临近期末的各产品的销售指导价计算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出可变现净值,与账面结存成本进行对比,计算得出工业丝的存货跌价准备;3)针对天花膜可回收膜,天花膜可回收膜系生产的不合格品,可以作为原材料再次投入使用,公司采用可回收膜中原料占比折算出原料的量,再结合期末原材料的结存单价,计算出可变现净值,与账面结存成本进行对比,计算得出可回收膜的存货跌价准备;4)针对帘帆布,公司的帘帆布实行订单式生产,即期末大部分存货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因此公司根据期末结存量和对应的销售合同的单价计算出售价(无合同的参照同类产品的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后计算出可变现净值,与账面结存成本进行对比,计算得出帘帆布的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初公司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3,444.60万元,本期跌价转回211.70万元,合并范围变更减少智航计提跌价3,232.9万元,进行减值测试补计提跌价准931.70万元,累计计提跌价准备931.70万元。其中本期库存商品计提931.70万元,库存商品计提金额占本期跌价准备金额的比例为100%。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其他减少额系合并范围变更。

  本期计提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金额共计931.7万元;其中工业丝计提金额为219.18万元,天花膜计提金额为692.28万元,帘帆布计提金额为20.24万元。

  结合销售指导价、相关费用及账面成本综合考虑,公司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1)会计师对存货跌价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①评价管理层对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②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做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评价管理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③复核公司管理层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评估其在存货跌价测试中使用的相关参数是否合理,尤其是未来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和相关税费等;

  ④分析存货的库龄及周转情况。结合期末对存货的监盘以及现场勘查程序,关注了销售退回和生锈、变形等残次的存货是否被识别;

  ⑤复核财务报表和附注中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披露。

  (2)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9、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为9,018.87万元,同比增长26.50%,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5.93亿元,主要为可抵扣亏损、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未摊销递延收益等。请结合你公司自身经营业绩情况、持续经营能力、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实现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未来实现利润的时间和程度、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日等),说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报告期末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5.93亿元,包括可抵扣亏损、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未摊销递延收益、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其中主要为可抵扣亏损,可抵扣亏损的相关情况如下:

  (1)期末可抵扣亏损形成期间

  期末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主体有3家,分别为母公司尤夫高新、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科技”)、子公司湖州尤夫工业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工业”),截止2022年末各主体对应的可抵扣亏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尤夫高新期末的可抵扣亏损包括2020年形成的19,755.77万元,2021年形成的28,643.56万元;尤夫科技期末的可抵扣亏损均为2022年形成的3,509.23万元;尤夫工业期末的可抵扣亏损包括2021年形成的445.23万元,2022年形成347.20万元。

  (2)由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主体的经营情况

  ①尤夫高新

  尤夫高新公司主要产品为涤纶工业丝。涤纶工业丝广泛应用于轮胎帘子布、输送带帆布、浸胶线绳等橡胶骨架材料,蓬盖布、广告布、屋顶材料、膜结构等PVC涂层织物、阳光面料、土工织物、过滤材料、汽车安全带、吊装带、紧固带、捆扎带、缆绳、缝纫线、各种管材、网类织物等产业用纺织品,最终应用领域广泛覆盖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基础设施及环保、建筑、防护、汽车制造、广告、休闲娱乐等诸多方面。

  涤纶工业丝的上游材料主要来自于石油炼化,精对苯二甲酸(PTA)以对二甲苯(PX)为原料,再经加氢精制,结晶,分离,干燥,得到PTA,即PTA成品。涤纶工业丝的下游应用广泛,下游产品繁多,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线绳缆线、帘子布、灯箱广告材料、输送带等制造业中。

  国内工业丝前四大企业为古纤道、尤夫股份、恒力石化和海利得,产能合计151万吨,CR4为53%,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目前国内的工业丝企业之间分化严重,头部企业产能规模在20万吨以上,其余企业产能均小于10万吨,产能规模小于5万吨的企业占据49.8万吨产能,这部分产能在行业底部的抗风险能力差,低价差可能加速这部分产能退出。

  公司涤纶工业丝业务在国内外市场中拥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尤夫高新“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项目”采用了熔体直纺技术,实现了单位生产能耗大幅下降,纺丝效率有较大提升,副产物减少,并提高产品质量及其稳定性。该工艺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节能降耗。尤夫高新涤纶工业丝业务的聚合装置的投产,既能够及时有效地保障公司自有产能规模扩张对原料的需求,又充分利用了上下游一体化的优势,提升了联合研发的空间。加上全资子公司尤夫科技和7000吨浸胶硬、软线绳的投产,公司上、中、下游贯穿了完整的链条,形成聚合一工业丝一产业用纺织品的产业链,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尤夫高新现有涤纶工业丝的产能在行业内位居前列,产品种类10余种,涵盖200多个规格,规模上的优势,使得公司能够提供差异化服务,提供更加齐全的产品品种,以满足全球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并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

  ②尤夫工业

  因尤夫工业一直以来定位为尤夫集团涤纶工业丝板块的一个加工基地,主要为集团加工部分型号涤纶工业丝和有色丝,主要生产流程为从母公司尤夫高新纤维购入半成品切片,加工成涤纶工业丝。尤夫工业生产步骤较简单,传统涤纶工业丝的工艺链是从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EG)到聚对苯二甲酸类切片(PET),切片固相增粘再到涤纶工业丝的两步法生产工艺流程,尤夫工业生产环节只涉及传统固态两步法生产工艺流程中的第二步,切片加工成工业丝。尤夫工业从母公司直接采购半成品切片,加工后产品也较单一,仅为部分型号的普通型涤纶工业丝和有色丝。

  ③尤夫科技

  尤夫科技主要产品为涤纶浸胶帘子布、输送带浸胶帆布。广泛应用于轻卡、桥车子午线轮胎、空气弹簧、空气悬挂、橡胶输送带、橡胶减震垫、PVC输送带等,最终应用领域广泛覆盖工业、交通运输业、基础设施及环保、防护、汽车制造等诸多方面,是橡胶骨架材料行业骨干企业。

  涤纶浸胶帘子布的上游材料主要是高模低收缩涤纶工业丝、弹力纬纱及浸胶化学品;输送带浸胶帆布的上游原料主要是涤纶工业丝、尼龙工业丝、对位芳纶纤维及浸胶化学品。。

  国内浸胶帘子布前四大企业为晓星、骏马、海利德、亚东,产能合计18.8万吨,CR4为47%,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目前国内的帘子布企业之间分化严重,头部企业产能规模在5万吨以上,其余企业产能均小于3万吨。

  国内浸胶帆布前四大企业为佳恒、华阳、亚东、千里马,产能合计6.2万吨,CR4位34%,行业相对比较分散。

  公司利用聚酯全产业链的优势,从原丝到浸胶织物,能够全方位为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满足全球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响应“双碳”政策,公司在行业内首家开发重旦型芳纶浸胶帆布,采用独特的捻织、浸胶技术,开发产品广泛运用于深层煤矿及港口、码头长距离输送,成为下游芳纶输送带企业首选品牌。

  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橡胶骨架材料技改项目,规模上进入行业龙头地位,从而提升市场地位和话语权,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3)2020年-2022年亏损原因分析

  2020年度,公司涤纶工业丝板块生产经营基本正常,产销两旺,受行业竞争加剧、原油价格下跌、汇率波动、海运费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涤纶工业丝板块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净利润较上年同比下降。导致公司经营收益无法弥补期间费用等。

  2020年原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公司主要原材料来源于原油的延伸产品,受原油价格波动较大;受市场行情普遍下行,导致原材料较去年降低,再加上去年聚酯原材料产能快速扩张,加剧了原料价格的进一步下降。

  2021年原材料价格涨幅明显,但仍高于销售价格涨幅,故整体毛利率持续下降,属于行业现象。

  2022年,受到整体市场行情的影响,下游市场低迷导致销售价格偏低,同时公司面临资金紧缺的现状,生产端降低了开工负荷,从而产品的生产成本上升,造成了主营毛利为负,同时本期重整前的不良借款也需要承担相应的高额利息,导致利润为负。

  (4)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到期日

  单位:万元

  (5)未来期间是否能产生足够的应纳所得税额弥补亏损

  公司重整完毕以后,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鼓励创新自主研发,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优质产品供给。相较于去年一季度同期情况,费用大幅下降,利润水平大幅上升。同时为了应对市场的挑战,开拓新产品以及扩大现在产品的生产规模,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化纤行业深入研究,公司拟新建设年产3.5万吨橡胶骨架材料绿色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和年产16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新材料绿色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用于调整公司的产品结构,预计投产后会给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基于公司在国内外所处的行业地位及市场情况,公司以预计未来期间可弥补的亏损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师回复:

  (1)会计师对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尤夫高新、尤夫工业和尤夫科技在过去5年的经营情况;

  ②了解尤夫高新、尤夫工业和尤夫科技所处的行业以及行业经营状况、行业周期状况;

  ③了解尤夫高新、尤夫工业和尤夫科技的税收政策,并与企业聘请的税务师进行沟通;

  ④复核尤夫高新、尤夫工业和尤夫科技可抵扣亏损以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过程和依据;

  ⑤复核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财务报表和附注中是否恰当披露。

  (2)结论:

  会计师认为:尤夫股份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主体尤夫高新最近连续亏损3年,尤夫工业连续亏损2年且金额较小,尤夫科技首次出现亏损,结合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行业状况,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所得税额弥补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3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3 年5月 12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尤夫”变更为“尤夫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427”,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股票简称:由“*ST 尤夫”变更为“尤夫股份”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427”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五)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

  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354,018,843.22元,根据《上市规则》第9.3.1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1、因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1条的有关规定,股票交易于2018年2月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经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8,404.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15.8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3,615.07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和13.3.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4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因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0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23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因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超过1,000万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7日、2020年8日3日、2021年4月23日、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的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第2173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47,100,975.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7,281,561.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74,273,509.4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48,778,460.20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7 条 “上市

  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

  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1、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陆续向各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共计8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的存款余额为 13,851,732.77元,约占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32%;该部分冻结所涉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当前主要业务经营活动的结算账户,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未影响公司正常结算,不存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因此,公司认为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已消除。

  2、关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弱及持续经营的相关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第2173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47,100,975.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7,281,561.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74,273,509.4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48,778,460.20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虽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但因公司于 2022年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的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公司的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有效增强。根据最新《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主营业务盈利情况符合要求,因此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弱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3、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解决情况

  2022年10月28日,湖州中院裁定受理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湖州中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2022年11月29日,湖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浙 05 破 4 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对于涉及珠海杨柳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许为杰的 2 笔违规担保债务,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清偿方案予以清偿,偿债资源由尤夫控股以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时应向其分配的转增股票筹集,该清偿安排不占用公司偿债资源。湖州中院已于2022年12月27日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上述用于筹集清偿违规担保债务的偿债资源的转增股票已于2022年12月9日到达公司管理人账户。同时为确保方案的实施,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阔”)已向公司、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支付保证金5,902.17万元,并提供其持有的公司44,840,200股股票进行质押担保,在尤夫控股不能全部承担的情形下,由上海垚阔以担保的资金或者股票予以补足。(上海垚阔声明:上海垚阔的上述行为不构成债务加入,债权人无权要求上海垚阔单独承担或者与尤夫股份连带承担相关债务。)

  综上,公司认为上述违规担保的解决方案切实可行且具备法律效力,公司不再对上述违规担保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以及任何赔偿责任,上述违规担保已解决。同时,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违规担保解决完毕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解决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四、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五、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3 年 5 月 12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将由“*ST 尤夫”变更为“尤夫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427”,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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