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2月16日 05: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0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谢欣先生现场参会,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匡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随着公司聚焦餐厨有机废弃物处理及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业务的整体战略 发展规划的不断推进,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职能,服务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对原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和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奥能”)等下属控股公司拟与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云创”)开展保理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反向保理、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等融资方式,本次拟开展融资授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有效期为1年。其中天津奥能及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鉴于山高云创为公司关联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匡志伟先生在关联方山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首席市场官职位,董事谢欣先生近十二个月内在关联方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职位(已卸任),董事杜业鹏先生在关联方深圳聚新创盈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职位,上述三位董事对本议案申请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为合并报表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88,9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公司经营管理成果与经营者业绩贡献,充分调动和发挥高层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贯彻积极的“激励与约束”的薪酬管理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特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二至议案四。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07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公司经营管理成果,充分调动和发挥监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贯彻积极的“激励与约束”的薪酬管理原则,特制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08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职能,服务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对原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09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新增为合并报表内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88,900万元,该担保额度最高限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08%。

  2、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内公司(含本次预计担保批准期间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11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和2022年4月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为合并报表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8,9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被担保人和担保金额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内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88,900万元,以支持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

  注: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处于经营规模扩大时期,对项目投资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需求量大,从经营发展实际出发,需进一步加大融资力度,通过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筹措项目开发资金,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5,159.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1.65%;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7,9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担保。上述担保余额合计213,059.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5.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10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及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山高环能和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奥能”)、山东恒华佳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下属控股公司拟与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云创”)开展保理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反向保理、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等融资方式,本次拟开展融资授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有效期为1年。其中天津奥能及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山高环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笔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鉴于山高云创为公司关联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山高云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匡志伟先生在关联方山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首席市场官职位,董事谢欣先生近十二个月内在关联方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职位(已卸任),董事杜业鹏先生在关联方深圳聚新创盈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职位,上述三位董事对本议案已申请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BXE9H65C

  注册资本:25,000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红毅

  成立日期:2022-09-15

  营业期限:2022-09-15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山高云创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主要财务数据

  山高云创于2022年9月15日成立,2022年9月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25,001.22万元、负债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25,001.22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22万元。

  3、关联关系的说明

  山高云创为公司关联方山高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的规定,山高云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其他说明

  经查询,山高云创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BT7TT48P

  注册资本:2,000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业明

  成立日期:2022-07-27

  营业期限:2022-07-27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2、7-707-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进出口代理;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寄卖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控十方持股100%。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经查询,天津奥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标的权属情况

  1、保理融资金额:10,000万元

  2、融资费率:参考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利率和手续费。

  3、融资期限:1年

  4、标的权属情况: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拟签署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10,000万元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范围: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和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

  4、担保方式: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内就上述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保理业务及担保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商业保理综合融资成本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参考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利率和手续费。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八、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业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未达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情况

  除与山高云创本次交易外,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发生其他交易情况如下:

  ■

  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实现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5,159.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9.42%;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7,9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担保。上述担保余额合计223,059.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3.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山高云创开展保理业务能够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十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开展保理业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保理融资利率参照同期市场化融资利率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项目运营需要及对资金的需求,既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又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反向保理、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三、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1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按照公司《集团薪酬管理制度》《集团福利管理制度》《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另外再发放每人每年84,000元(税前)董事津贴,按月发放。未在公司任职非独立董事,公司给予发放每人每年84,000元(税前)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每人每年84,000元(税前)固定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按照公司《集团薪酬管理制度》《集团福利管理制度》《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另外再发放每人每年2,4000元(税前)监事津贴,按月发放。

  (2)外部监事:每人每年24,000元(税前)监事津贴,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和工作绩效按照《集团薪酬管理制度》《集团福利管理制度》《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4、《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1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 1204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1.00、2.00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提案1.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2月24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1204号。

  3、登记时间: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工作时间9:30-11:30,13:30-17:00。

  4、联系方式:

  电 话:0817-2619999、传 真:0817-2619999

  邮 编:637000

  联 系 人:潘女士

  5、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会议投票代码和投票名称

  投票代码:360803    投票简称:山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所持股份数量: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签署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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