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0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3月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6.5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身及中国境内4家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予以抵押,贷款期限为两年。其后于2019至2022年间,公司与鞍山银行陆续签订了数次展期合同。
截止目前,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不高于5.6229亿元,该笔贷款即将于2023年3月29日到期,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请将该贷款展期一年, 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相关合同、协议、通知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
此次借款展期额度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
2023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乐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富容器”)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来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天津乐富容器有限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津开发[2023]1号),根据经开区规划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将乐富容器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第六大街79号项目用地(房地产权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14011300729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达”)和乐富容器友好协商,就土地收储事宜达成协议,三方拟签订《土地收购三方协议》。
收储土地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79号,四至范围:东至相安路,南至第六大街,西至睦宁路,北至百事可乐饮料公司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38534.4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14011300729号,证载建筑面积为14974.65平方米。上述地块土地收储补偿费用118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捌佰万元整)。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票0,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0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公司于2017年3月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6.5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身及中国境内4家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予以抵押,贷款期限为两年。其后于2019至2022年间,公司与鞍山银行陆续签订了数次展期合同。
截止目前,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不高于5.6229亿元,该笔贷款即将于2023年3月29日到期,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请将该贷款展期一年, 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授 权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相关合同、协议、通知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
此次借款展期额度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0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就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三方拟签订《土地收购三方协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3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乐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富容器”)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来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天津乐富容器有限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津开发[2023]1号),根据经开区规划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将乐富容器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第六大街79号项目用地(房地产权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14011300729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达”)和乐富容器友好协商,就土地收储事宜达成协议,三方拟签订《土地收购三方协议》。
收储土地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79号,四至范围:东至相安路,南至第六大街,西至睦宁路,北至百事可乐饮料公司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38534.4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14011300729号,证载建筑面积为14974.65平方米。上述地块土地收储补偿费用118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捌佰万元整)。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况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交易对方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20116794996101Y
类型:事业单位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福地商务园1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亚
开办资金:7,794万元人民币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区域内土地整理储备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土地收购、整理储备、交易、土地利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国土空间和自然生态修复技术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征收、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开垦等技术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复垦整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技术事务性工作;承担设施农业、临时用地、挂钩试点现场勘查等技术事务性工作。
经自查,除本次交易外,交易对方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二)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名称: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940992277
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于家堡金融区第26号
法定代表人:冯立强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自查,除本次交易外,交易对方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收储土地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79号,四至范围:东至相安路,南至第六大街,西至睦宁路,北至百事可乐饮料公司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38534.4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14011300729号,证载建筑面积为14974.65平方米。
2、标的资产权属
被收储的土地界址准确、权属明晰,与周边单位或个人无任何土地权属纠纷;该宗土地已抵押给银行,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资产权属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标的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
标的资产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根据《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公允价值计量)涉及的天津乐富容器有限公司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深亿通评报字(2023)第1006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其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为4032.92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土地的范围与面积
整理储备土地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79号,四至范围:东至相安路,南至第六大街,西至睦宁路,北至百事可乐饮料公司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38534.4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14011300729号,证载建筑面积为14974.65平方米。
2、收地补偿金额
由天津泰达向乐富容器支付土地收储补偿费用118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捌佰万元整)。以上补偿费为一次性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地上(下)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清偿与收储土地直接相关的各项权利所需费用等全部费用。如涉及相关税费,由各方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补偿款的支付
签署协议生效之日起60日内,天津泰达支付给乐富容器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乐富容器需于收到该笔补偿款后30日内解除不动产抵押、注销房地产权证并交付土地;乐富容器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解除不动产抵押、注销房地产权证并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日,乐富容器需向天津泰达支付补偿费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天津泰达可在后期支付的补偿款中扣除。
补偿款剩余款项在乐富容器完成房地产权证注销且办理完成土地交付手续之日起90日内付清。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负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3、本次土地收储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正面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土地收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06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2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780号3栋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3年2月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公司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法人股东由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3年2月20日1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20日14:00 至14:30。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780号3栋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大会签到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8931176、0756-8931066;
传 真:0756-8812870
联 系 人:姜 珺、赵楚耿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59”、投票简称为“中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于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被委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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