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栋4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谌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2年年度审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东兴证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述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至2023-004)。
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至2023-003、2023-005)。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27日9:3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羽晗
4、联系电话:0755-33300868
5、传 真:0755-36993152
6、电子邮箱:ir@jamepda.com
7、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68”,投票简称为“杰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栏目里划“√”,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月27日18:00之前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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