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熊锦秋
重启新股发行,是完善股市融资功能的必要举措,但与此同时,也要防止重启对市场带来较大波动、防止过度冲击老投资者的利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11家企业拿到了证监会[微博]发放的IPO批文,其中证监会此次批复核准陕煤发行不超过10亿股、较之前有大幅减少,这应是证监会呵护市场的考量,笔者认为这值得肯定,当然,新股发行或许还需考虑市场承受能力,稳步推进。
新股有关信息披露质量恐难一步到位,为此新股发行应有所控制。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仍执行核准制,正在向注册制迈进的途中,市场监管正转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在新版招股材料中,出现了诸多新增章节及阐述,内容涉及重要股东减持意向、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股利分配政策等信息,这对保护投资者利益意义重大。
但最令市场关注的发行人财务等信息披露质量,人们却依然担忧。IPO财务打假核查只是抽查30家公司,这30家公司都一定程度存在问题,那些没有抽查到的也或许存在不少问题;也就是说,现在准备上市的企业,其信息披露质量恐怕依然没有彻底过关。
另一方面,虽然规定了对造假上市的事后追责制度,但这需要强大的监管力量做后盾,目前市场沉珂陋疾繁多,违法违规、打擦边球的不胜枚举,造假上市能否查处到位、追责到位也让人担心,由此当前的新股发行必须应有所节制。
当前市场羸弱,这决定新股发行也不能滥发。IPO重启,对二级市场老股的估值可能有一定的负面作用。此次新股发行改革规定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对于那些满仓的投资者,他要申购新股,如果手头没有额外富余资金、或者即使有额外资金但不愿加码投入股市,那么他就只能选择卖出部分老股;
而由于IPO暂停一年有余,随着IPO重启,投机资金掀起新一轮炒新狂潮应是大概率事件,一些游资或许又要在新股上面兴风作浪,二级市场投资者眼见大幅波动的新股行情,必然有部分投资者甩卖老股参与炒新;
另外当前国人对股市信心还不强,场外资金踯躅于市场外不愿进入,增量资金有限。由此在目前市场羸弱时期,新股发行不可避免会拉低老股估值,要顾及老投资者利益,新股发行也应有所控制。
重启新股发行,是完善股市融资功能的必要举措,但与此同时,也要防止重启对市场带来较大波动、防止过度冲击老投资者的利益。为此建议:
首先应该限制股市每年的融资规模。有市场人士预计,2014年将有大约200-230家在审企业可以完成发行,融资额约1500亿-1700亿人民币,笔者认为,这个IPO融资规模还是适中的,要严格控制发行人狮子大开口式的天量融资。
另外,仅仅控制IPO融资规模还远远不够,现在市场最为恐惧的或是再融资,其吞金效应甚至强过首发融资,一些绩劣上市公司动辄以定向增发方式融资数十亿、数百亿元,为此,应该从优化股市资源配置的高度出发,大幅提高定向增发门槛。
其次,要加大对炒新打击力度。近日,上交所[微博]和深交所[微博]都出台抑制炒新的新规则,深交所规定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上交所在此基础上还规定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也即规定了首日股价封顶、封底制度。
由于新股发行改革系列政策将使得新股发行价将相对较为合理,由此可能导致炒新冲动将比以往尤甚;那么深圳市场更可能出现这种特殊情况,新股上市首日难以通过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然后只能按规定“以连续竞价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这个“第一笔成交价”仍可能一步涨到位,这和以前炒新盛况基本没有什么区别。为此,要紧盯炒新幕后的操纵者,依托《证券法》甚至《刑法》予以严打,否则新股不败将让所有的老问题重演。
其三,要尽快完善市场体制机制。新股发行改革以及IPO重启的意义,在于做优市场增量,但增量一旦进入市场后就变成存量,如果市场体制机制不完善,即使增量把关再严,进入股市这个大染缸后仍将变质。为此就要围绕做好存量,完善市场体制机制、弥补制度漏洞,同时推动监管部门尽快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
总之,新股重启必须妥善兼顾解决上面三个问题,既然还是核准制,新股发行就不可能是完全的市场化,就应该有宏观控制,单纯追求市场化就可能步入误区。
(本文作者介绍:资深市场评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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