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熊锦秋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讲到:“这次财务大检查抽签抽中30家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问题,这足以说明目前信息披露的质量令人担忧,造假绝对不是个案”。笔者认为,IPO重启,必须解决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问题。
据称IPO最快将于7月底重启,首批重启将采取批量发行的方式。而在6月18日召开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上,证监会[微博]副主席姚刚讲到:“这次财务大检查抽签抽中30家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问题,这足以说明目前信息披露的质量令人担忧,造假绝对不是个案”。笔者认为,IPO重启,必须解决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问题。
今年第一轮IPO核查打假,从数百家企业中抽了30家企业核查,按姚刚说法是几乎每家都有问题,但到目前为止也仅披露河南天丰节能板这1家有造假嫌疑、另外一家洪波科技涉嫌造假还只是若隐若现。究竟IPO核查对造假定义如何、什么造假行为够上造假门槛,才能拒之于IPO大门之外,似乎没有明确标准。因此,即使此次新股发行改革意见稿规定,在审企业在提交发审会之前,中介机构底稿会被抽查,由此将IPO核查制度化;但由于企业被抽到的概率极小,加上即使被抽查,普通造假行为或许根本不算造假,这对企业就缺少震慑力。
对于那些没有被抽查到的企业,在新股发行改革意见稿中,并没有规定比之前更为严格的发审力度,若按之前的发审流程,这些企业的造假细节显然难以揭露,其发审质量、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仍然难以确保。尤其是去年那些已经通过发审会、且此次没有被抽查到的企业,更是没有其它任何附加约束。
正如姚刚在会上所说,“出了问题,只是说中介机构不尽责,但是不能排除合谋造假的可能性。”当前中介机构与发行人利益捆绑机制并没有根本性改变,它们穿一条裤子、联手造假的基本格局也就不会改变,在这种大环境下,包装造假屡禁难绝,要重启IPO,就必须先解决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问题;否则,投资者炒作标的就是虚无缥缈的东西,股市存在和发展的根基也不复存在。基于目前市场造假土壤,笔者为此建议:
首先,要对每家拟上市企业都进行专项财务核查,而不是抽查。IPO抽查打假机制或许难以适应投资者和市场发展的需要,抽查将让那些没有被抽到的企业蒙混过关,将抽查变为普查,才能避免大部分拟上市企业逃脱IPO核查打假的打击。当然这可能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可能使得IPO重启后的发行速度将会很慢;但笔者认为,重启IPO,应该遵循时间服从质量原则,这是当前股市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即使再大的成本也要付出,为此也可考虑由拟发行人负责部分核查成本。
另外,之前IPO大跃进式的发行速度,根本就不可能继续重演,之前由于缺少IPO打假核查这个环节,发行人信息披露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现在这些当初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的企业在市场上,时不时成为一颗颗定时炸弹;加上目前市场低迷,如果IPO只顾数量不顾质量,萝卜快了不洗泥,将对羸弱的市场产生极大冲击。
只有确保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卖方如实将股票产品的性能予以明示,买方出价才能够做到一分钱、一分货,公平买卖才有了基础。当前有观点认为应该推动新股发行市场化,但新股发行市场化实施需要有前提条件,那就是各个市场主体能够归位尽责:发行人要能确保发行信息真实,保荐人要切实承担保荐责任,投资者要作为一个能够对市场风险有敏锐感觉、并能自主承担风险的主体。现实中,所有这些前提条件可以说一个也不能真正满足,各个市场主体均处于不太规范的扭曲状态,这都需要尽快改进,在此基础上才能谈新股发行市场化,否则就是伪市场化。
其次,要对IPO核查规定企业造假标准。30家被抽查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问题,什么行为够上造假门槛、才被拒之于IPO大门之外,这需要对各个造假标准分门别类予以量化明确。笔者希望这个标准制订得越严格越好,标准过于宽松,原有的一切都难以改变。
其三,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对已经上市公司,可规定每年都进行打击财务造假专项检查行动,每年检查一定比例上市公司,经过五年左右时间,将所有上市公司检查一篇,如此循环,一个不落。
股市发展到目前地步,不能再简单追求规模扩张、简单追求融资数量,我们更应转变股市发展模式、追求市场内在发展质量的提高,通过剥去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财务包装虚假面纱,将其真实面目呈现在投资者面前,更多为投资者造福,也更多为中国经济发展贡献正能量。
(本文作者介绍:资深市场评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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