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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构金融布局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03:16 金融时报

  李倩

  近日,银监会对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县域支行有关情况进行了快速调查和汇总分析。结果显示,全国城商行积极调整机构布局,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和小企业发展,实现了70%的存款回流县域和农村,近25%的贷款投向县域和农村小企业,金融服务分布则占全国县域18%以上,较好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此同时,城商行县域支行的总体风险和盈利状况呈现“低不良贷款率、高人均利润额”的良好发展态势。

  如此多赢局面的形成,让我们不得不对近年来监管机构大刀阔斧的农村金融改革刮目相看。

  曾几何时,出于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量,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革后,纷纷退出了县域金融市场,弃乡进城,大量收缩撤并县及县以下地区的机构网点,以至于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了以为数不多的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为主的较为单薄的金融服务系统,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甚至还存在金融服务空白。加之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导致农村地区机构种类单一,网点覆盖率低,服务功能残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同时,由于农村信用社自身包袱沉重,支农能力有限,其它各类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缓慢,农民与农村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一直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是,城乡金融二元化问题日益突出,金融资源配置严重扭曲。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连续三年下发“中央一号文件”,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深刻变化,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积极适应“三农”发展新变化,与时俱进,顺势而为,在继续深化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基础上,按照“三农”发展新需求,金融监管机构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培育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积极构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贴近“三农”、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着力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

  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银监会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目前已有31家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先后开业,为解决农村地区网点覆盖率低、服务供给不足和竞争不充分等问题进行了很好的探索。

  与此同时,随着近年银行业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银行业有效监管能力日益提高,允许中小商业银行稳步有序地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成为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和银行发展状况,与时俱进地调整相关市场准入政策的必然选择。为此,去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缩小金融发展的区域性差距。从目前的成果看,该规定打破传统的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模式,有利于多种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县域经济服务。

  从一系列旨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可以看出,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是银监会坚持的一贯原则。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也表示,今年银监会将继续按照市场自愿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商行设立异地机构。可以预料,随着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随着一批新型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不断诞生,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主体将会更加丰富,在一系列政策的激励和促进下,农村金融生态将会大为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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