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分化的催化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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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11:5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时报记者卢荣海容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诞生,标志着证券市场呼唤已久的融资融券业务即将面世。业内人士指出,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加速券商分化,促进优质客户向优质券商集中;同时,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登记结算体制,从根本上改变券商经纪业务“靠天吃饭”的格局,改变券商的盈利模式。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试点公司治理必须健全,内部控制有效等,部分创新类证券公司因此将丧失成为首批试点券商的机遇。《管理办法》中也表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净资本水平居于前列的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根据净资本排名,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等五家券商最有可能进入首批试点名单。但最终结果有待实施细则公布。但无论如何,成为首批试点的证券公司无疑将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先机。 某创新类券商高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使经纪业务的登记结算体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一级登记结算模式,即证券登记都是在投资者的名下进行,但随着信用交易制度的成熟与推广,以及投资者的了解,这种一级登记结算模式将逐步过渡到二级登记结算体制,即投资者的证券登记在券商的名下,在中央登记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将只有券商的名字。据悉,目前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期间,可能实施穿透式二级登记结算模式。专家指出,登记结算模式的转变,将极大地提升券商的地位,为券商开发更多更丰富的金融衍生品提供了基础。另外登记结算模式的转变也为融资融券实现转融通提供了铺垫。 融资融券的推出,也将极大改善券商的赢利模式。一券商高层指出,目前各券商自有资金的用途非常狭窄,除了用于公司的兼并扩张之外,就是用于自营,而自营的风险有目共睹。融资融券的推出,将为券商带来利息收入和佣金收入;融资融券也将放大证券市场的交易量,为券业发展提供新的利润源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