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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国券商振兴发展的四条建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09:13 经济参考报

  自2001年6月份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已持续四年半深幅调整,市场行情低迷,使整个证券业的经营环境日益恶化,经营压力日益增大,造成证券业陷入整体持续亏损的窘境。与此同时,证券业存在的各种问题集中暴露,系统性风险集中暴发,使证券公司面临残酷的生存危机。

  在这种严峻的经营环境下,券商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已成为影响券商发展和竞争的
关键因素。随着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的逐渐显现,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后外资金融机构的陆续涌入,以及我国证券业朝着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券商必将回归中介机构本色,明确自己的业务特色和市场定位,强化券商的中介服务功能。这是推动我国券商今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为此,笔者特就推进证券公司振兴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 证券监管部门应当尽快建立一个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专门机构,并且要与问题券商的风险处置机构相匹配、相适应。也就是说,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应当大力鼓励、扶持创新类、规范类的优质券商的发展,另一方面,应当对高危类、问题类的劣质券商进行风险处置,并且逐步建立劣质券商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促使券业资源从劣质券商逐渐向优质券商集中,促进券业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提高券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

  2005年10月

银监会设立了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旨在促进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监管策略,提高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人民银行则直接调整了有关职能部门的发展方向,依托银行间市场,以相关司局为主导,协调金融产品创新业务。为此,证券监管部门可以认真借鉴其他监管部门的做法,尽快组建一个研究证券行业发展、推动证券业内自主创新活动的专门机构(可以考虑定名为业务创新推进部)。该专门机构对内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研究证券业的发展路径、发展平台和发展品种,对外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涉及证券业自主创新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2、 应当继续拓宽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扩展其融资途径,以解决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问题。生存已成为当前证券公司面对的首要问题,因此拓宽融资渠道、向证券公司“输血”是目前券商最为迫切的需要。银行间同业市场是目前券商融资的主要渠道,但是融资的期限很短,难以满足券商的长期资金需求,而真正符合公开发行

股票或发行债券条件的券商又仅仅是少数。

  应当尽快赋予证券公司一般融资者的法律地位,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筹集长期资金;继续完善证券公司质押贷款及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办法,制定证券公司收购兼并和证券承销业务贷款的审核标准,在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前提下,为证券公司使用贷款融资创造有利条件。比如,可以适当延长券商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拆借期限,对那些资产质量高、信誉良好、公司治理健全、内控机制完善的优质券商可以由现行的7天延长至4个月。

  3、 对于目前已可行的制度创新、业务创新和品种创新,应当尽快放宽制度性限制,开启政策绿灯,为鼓励、推动证券公司的业务创新和品种创新扫清障碍,铺平道路。

  应当尽快创造条件,实行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发达国家成熟证券市场一项重要的交易制度。实践证明,该交易制度既可以稳定市场价格,提高市场流动性,也可以为券商提供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建立以现有指令驱动型的交易制度为基础,以做市商制度为辅助的交易系统,以推动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变革。应当允许做空,建立双向交易机制。估值和定价是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但是,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单边市的条件下,证券公司只有做多才能盈利,估值和定价能力难以培育。允许做空,建立双向交易机制,不但有利于培育和打造证券公司的估值、定价能力,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而且有利于丰富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水平,有效克服单边市所带来的弊端。

  应当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种创新机制,以满足不同类型的筹资者、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需求。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加大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的开发力度,为投资者提供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积极开发设计资产证券化品种。可以考虑推出的证券衍生品种有股指期货、基于单只股票的期货、以标的股票为基础创设的权证、外汇期货、期权、互换、资产证券化等。比如,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的融资工具,将催生更多的金融产品创新。

  4、 加快推动证券行业的并购整合,提高证券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提升证券业的总体竞争力。应当充分利用当前证券业处于低谷的时期,支持证券公司重组工作,鼓励优质证券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并购和重组,引导行业资源从劣质公司进一步向优质公司集中;鼓励和推动证券公司实现行业资源整合,培育和发展一批优质证券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以带动整个行业的创新发展。未来大型综合性、全国性券商将只有少数几家,它们的市场集中度和市场占有率均较高,其发展目标是组建金融控股集团,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在做大市场

蛋糕的基础上做强、做优;而区域性券商、特色型券商将是大多数中小型券商的发展方向和明智选择,它们的发展目标是立足自身的区位优势,在做专的基础上做优、做精,由此共同形成“金字塔”型的证券业结构。

  作者单位:海通证券研究所 陈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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