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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晚于证监会股改指引 国资委将要出台股改指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5:21 深圳商报

  指引文件包括可利用定向增发、换股合并等手段实现ST公司股改对价等内容

  【本报综合消息】各方期待的股改指引尚未正式颁布,坊间又传出新消息。有关媒体报道,业内人士透露,有关再融资新的规定正在讨论当中,相关政策可能将于适当时机出台,其中若干关键条款可能将有重大改变。此外,国资委将出台相关股改指引,但时间在证监会颁布指引之后。再融资隐含三大变化据悉,再融资政策的变化可能集中在两点:在财务指
标上,原关于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必须在6%以上的硬性条款可能被降低;在融资规模上,有关超额配股的规定可能将被取消,将来配股上限是10配3。

  业内人士表示,酝酿中的有关融资政策改变,还可能将涵盖包括IPO、增发、配股、可转债与定向发行等多种融资方式。

  市场化的融资政策成为管理层的取向。何时再融资,融资价格多少,是否有券商同意承销,都要由市场谈判来决定。此外,再融资政策将严格与是否股改挂钩,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业内人士表示,现在没有进行股改的公司都不能进行再融资和资产重组申报,而融资政策也明确向完成股改的企业倾斜。

  据了解,在第二批股改试点后,相关试点完毕的企业可能会有部分启动再融资程序,届时有关再融资新规定可能将正式出台。

  国资委将下发股改新政指引文件

  来自国资委的消息称,9月中旬左右,国资委将出台相应的股改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将略晚于

证监会的股改指引。

  目前,国资委并不受理和审批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上海是个特例。国资委有关人士称,上海国资委和上海证监局已经紧锣密鼓地开始推进辖区内上市公司的股改,国资委的态度是“全力支持,大力协调”。

  同样作为先行军的是深交所中小板企业。除第二批试点的10家公司之后,剩下40家中小板企业正在赶制方案。

  国资委内部人士透露,该指引文件大致内容包括:特殊类型公司股改的解决办法鼓励使用各种创新手段以实现对价,可利用定向增发、换股合并等手段实现ST公司股改对价;对价计算的基本原则应合理有据,避免出现对价计算过程中的模型谬误。另外,不会统一制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分行业持股具体比例,由各地和具体企业协商划定比例的大概范围。(深圳商报记者 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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