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指引可能推迟至9月中 视大盘情况择机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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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01:28 东方早报 | |||||||||
第二批股改试点已圆满结束,但股权分置改革于何时全面铺开仍存悬念。 记者昨日获悉,国务院国资委与证监会原定于二批试点结束后联手推出的全面股改指引及政策可能出现变局。由证监会制定的股改指引或再视最近几天的市场走势而择机推出,而国资委的股改指导意见有可能推迟至9月中旬出台。
即将推出方案的上市公司只有待股改指引公布后,才能开始实施股改。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证监会于上周对股改指引开展了密集的讨论与沟通,内部也出现了不小的争议。大盘上周四的暴跌,可能影响股改指引的推出日期。 “在监管层注资力托股市的前提下,大盘上周四还是出现了暴跌的局面。而另一方面,G股复牌后一路高歌,也确实给了监管层很大的信心。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投机资金还是占主流。”该人士称,“对于前两批试点成功与否的判断,及下一步股改的方向是内部争议的焦点。监管层希望看到更多的二批试点企业复牌后的走势与表现”,“如果市场走势好转,股改指引或将很快推出。而一旦大盘继续下跌,股改指引可能将会再进行修改与讨论。” 据悉,股改指引主要是以前两批股改试点为示范,对如何向交易所上报方案、交易所有哪些权限、何时停牌等操作层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关于特殊难点公司如何进行股改也有规定。如含H股的境内公司,H股不参与股改,H股股东不参与表决,A股股改方案不要涉及H股股东利益;含B股的境内公司,纯B股公司不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含有A+B股的公司参照A+H股股改方式;ST、*ST公司的股改需与重组相结合,实在无法进行股改的,不排除要求其退市的可能性。 另有接近国资委的人士则表示,第二批股改试点结束后,对于行将全面铺开的股权分置改革,国资委要求好好总结经验,不必急于马上铺开。因此,原打算与证监会联手推出的全面股改政策可能会推迟至9月中旬出台。 同时,在国资委的相关政策未出台前,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目前将不会予以审批。国资委希望上市公司能够有一些创新的方案,不要都采取送股的方式。特别是对于质地良好、业绩优秀的上市公司,送股少不代表方案就不好。 有消息称,上海可能会是个特例。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称,上海国资委和上海证监局已开始推进辖区内上市公司股改,国务院国资委的态度是“全力支持,大力协调”。 早报记者 孙立云 张栋 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