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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分红对于资本市场可能是利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 19:23 上海国资

  p12 央企分红无碍资本市场

  曹中铭/文

  央企分红对于资本市场而言,非但不是利空,反而可能是利好

  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关于央企分红问题终于水落石出。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资委于2007年12月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央企分红不再处于理论与论证阶段,央企独享利润“蛋糕”的历史亦将变成昨天的故事。

  牛市推动央企分红

  央企基本上都是些大型企业,并且某些央企在行业上还处于垄断地位,如石油、石化、电信、烟草等。这些大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对每年GDP的贡献也非一般的国企所能比拟。而且,由于垄断,也由于原先的利润独享,央企无论是职工的工资还是福利待遇等,均高出其它国企员工一筹,并遭到广泛的诟病。

  近年来,宏观经济呈高速发展态势,央企创造的利润也是水涨船高,一步一个台阶。如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钢铁、石化、机械、化工、电力等行业的强力带动下,2007年上半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7535亿元,同比增长31.5%,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5418.3亿元,同比增长29.6%。这个结果无疑是振奋人心的,但是,老百姓的反映却非常冷淡。个中主要症结就在于,央企创造的高额利润只与宏观上的统计数据有关,只与央企本身以及其员工有关,而与其他老百姓几乎没有关系。显然,没有利益上的关联,纵使央企每年的利润实现翻番,恐怕也没有多少人会关注。

  2007年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议同意财政部、国资委提出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9月13日,《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发布,决定按照“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分级编制,逐步实施”的原则,试行国资经营预算,收取国企分红。而在《办法》发布后,央企分红即纳入了正常渠道。

  在150家央企中,纳入收益上交试点范围的有116家企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策举措,央企分红到底会对资本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确实引起了整个市场的高度关注。

  股改之后,一轮超强大牛市应“运”而生。如果说股改是引子,那么人民币升值、流动性过剩以及上市公司业绩的大幅提升则是“催化剂”。特别是流动性过剩这一点,对于资金推动型的A股市场到底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整个2006年,沪深市场涨幅均达到130%,而在2007年,具有市场“风向标”之称的上证指数曾创出6124点的历史高点,深成指亦攀上了19600点的高位。大牛市的火爆与强劲,显然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意料,而这也反映出证券市场的魅力所在。

  大牛市行情走到现在,明显表现出4个不同的阶段,并且其侧重点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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