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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大商股份暴跌 谨防全流通背景下新的利益输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16:17 新浪财经

大商股份暴跌谨防全流通背景下新的利益输送

  曹中铭

  12月5日,沪市老牌牛股大商股份居然跌停了,成交也放出近期天量。次日,该股一度跌停,尾盘大跌近7%。这家一直被中金公司看好的上市公司在目前的点位跌停,无疑对市场人气的打击非同一般。市场上认为由于基金公司要大比例分红,所以在减持基金重仓股。但笔者以为,大商股份的跌停与它的一份公告不无关系。

  在该股跌停的当天,大商股份发布公告称,拟协议方式以5.0257亿元收购大商集团旗下大连商场的房产。大连商场的房产原属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大商上市后,一直向对方租赁。此次向大商集团收购的原因在于,11月29日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将大连商场过户给大商集团,后者以评估值5亿元的代价出售给股份公司。但据大商股份

证券部相关人士透露,大商集团从政府部门获得该块房产的成本极低。那么,政府部门为什么不能直接与大商股份进行“交易”而要经大商集团的手呢?大商集团以高价“甩手”,很明显,在这起关联交易中,大商股份存在向大商集团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

  进行利益输送的决非大商股份一家,驰宏锌锗也是其中之一。上半年有色金属股大幅上涨,这家公司却借股改之机长时间无厘头的停牌,不仅剥夺了投资者的交易权,其股改与定向增发的捆绑方案也遭到市场的普遍质疑。日前其定向增发方案获证监会通过,但是其增发价与目前市价间存在巨大的价差,大股东因增发获得巨额帐面盈利在15亿元左右。尽管大股东“慷慨”地将1.31亿元的收购缺口部分“一笔勾销”,但一来所收购的资产评估值本身就存在诸多疑点,二来这1.31亿元实质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是,这样的增发方案也能过关,只能说明监管层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动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如果说,股改前由于两大股东之间的价值取向、市场理念等方面不同导致利益输送成为普遍现象的话,那么在股改后这些“裂痕”应该是不再存在的。也正因如此,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股改后不再是“掏空”上市公司,反而是将资产逐步的“注入”,以求做大做强。但是,像大商股份和驰宏锌锗这样发生新的利益输送还是不多见的。这也提醒了市场,在全流通的背景下,同样会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发生。

  目前,大商股份的限售A股还处于禁售期,无论股价怎样跌停还不会影响到大股东的利益,但流通股股东却因此遭受了巨额损失。短短的两个交易日,大商股份的市值就缩水了16亿元之多。回头看,如果大商股份收购大股东资产的方案最终得以实施,实质上是以牺牲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为代价的,事情似乎重回了

股权分置时代——大股东得利,中小股东“埋单”。

  事实上,即使是在股改之后,像类似此种利益输送的状况并没有完全杜绝。由于现在所实施的定向增发程序简单、操作方便,并且成本较低,许多上市公司热衷于搞定向增发。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监管层的监管并没有同步跟上。由于定向增发无需像新股IPO那样经过严格的审核,其中具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某些不讲诚信的中介机构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存在将大股东的资产以少充多、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情形,此种局面本质上与利益输送没有什么区别。而一旦这些增发股份解禁后,大股东又可以进行套现操作。

  因此,作为管理层来讲,不要被股改即将完成以及股指走牛蒙蔽了双眼,中国股市的问题其实还有很多,对于类似的利益输送行为,还需要管理层下一番功夫才是。否则,某些股改前的老弊端还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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