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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股改的问题链 一个权力和权利重新配置过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01:07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评论员 南 岭

  近日,沪深共40家公司宣布进入股改程序,其中主板公司和中小企业板公司各占一半。这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全面铺开。此前的9月9日,国资委及时发布了关于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通知,为股改解除了最后的疑虑。

  同时,这一事件也宣告股改走过了观念之争的初级阶段,改革者应把精力全部集中到解决真问题中去。事实上,未来将要面对的是一个全面改革的问题链,而不再是前一阶段有关部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我给政策,你来执行”的简单“二人转”了。

  要找到这个问题链,就要重新审视全面股改的涵义。显然不能仅仅把全面股改当成是相对于部分上市公司进行股改试点的状态,全面股改既指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要参与改革,又应该包括作为管理者的

证监会和国资委的自身变革。忽略后者将使股改的初始目标难以企及。

  之所以要动员如此庞大的社会资源来进行股改,目标在于把一个政策市变为一个自由市,从一个投机市变为一个投资市,从一个圈钱市变成一个共赢市,从一个国资独大市变为一个多元市。

  完成这样的目标,光靠改革上市公司显然是不够的。其实,管理者自身的变更也已经开始。先看国资委,其在股改之初略显平静,但在改革溢出效应的影响之下,也在迅速进行自身调整。就在最新的国资委通知中,就可以看出这种自我革新的轨迹。国资委既把地方国企股改的审核权力下放到了地方,又破天荒地规定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的考核要兼顾市值指标。此外,通知还建设性地提出了利用股改推进国企重组以及允许实施管理层期权的办法。未来其最大的挑战或许在于应对国企退市以及基于股市的国企改革。

  更重要的自我变革应该发生在证监会身上,目前可以看到的仅是将股改审批权下放到了交易所这一项。对于达成股市彻底转型这个目标来说,对证监会的首要要求就是在有限监管和有效监管之间取得一个合理的平衡。一方面证监会需要把争议已久的新股上市以及再融资核准权彻底下放到交易所,另一方面需要修改《证券法》给予其查封可疑银行账户等准司法权。既要放权,又要集权,使其真正转变为为中小投资者利益服务的市场监管机构。

  在行政许可法颁行的大背景下,核准权下放已是迫在眉睫。同时,目前的《证券法》修正草案已将赋予证监会准司法权提上了议事日程。或许,这两件事情应该同时来做,甚至应该先解决前者,再来完成后者。这种权力的增减过程正是证监会自我角色的变革过程。

  最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变革无疑都将在一个宏观经济以及股市行情的大背景下展开,内在的改革要求有时会与大环境相反,此时如何抉择显得至关重要。目前,本轮经济周期已经显示出从高点下行的态势,股市行情可以在宏观经济热的时候不涨,但却不可能在经济转冷的时候不跌。股价一跌,就会再次引爆股市的诸多矛盾。另一方面,证监会的角色变革要求其切实履行“硬约束”监管。当下证监会对格林柯尔等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这种作风应该成为全面股改启动后的常态。打击犯罪的问题不能因为股市行情的压力而延缓。

  由此,全面股改应该是一个权力和权利全面重新配置的深刻过程,进行得好,股民就会选择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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