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本次交易将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对价,虽控股股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担保措施,但担保范围仅为8000万元,远低于8.5亿元的交易对价,且上市公司不是质押股票的质权人,若后期标的公司未实现承诺业绩、控股股东也不能履行担保责任,上市公司仍无法追偿,请问相关方是否考虑提高担保金额,将担保金额覆盖全部交易对价?
董秘回答(富春环保SZ002479):
您好,如果公司法允许,公司愿意作为本公司股份的质权人。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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