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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乔丹体育终审败诉:“乔丹+图形”商标被撤销,9年上市路又添变数 来源:搜狐财经
“乔丹”商标侵权案日前结束终审,中国乔丹宣告败诉。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决,中国乔丹体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败诉,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应予撤销。
4月8日晚间,乔丹体育官微回应称,此次判决的商标是公司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组合商标,该商标的撤销判决不会影响现有商标的正常合法使用,对经营业务没有影响。
对于2019年4月再度完成IPO“过会”的乔丹体育来说,争取了九年的上市之路或许又将增添变数。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律师邱宝昌对搜狐财经表示,虽然本次判决不影响乔丹体育其他商标的使用,但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使消费者对乔丹体育品牌的认识更加准确,了解到其与篮球明星乔丹并没有关系,从而不受误导。
独立服装分析师马岗告诉搜狐财经,诉讼的背后就是双方的博弈,中国乔丹不管官司是不是赢了,最终还是输在投机取巧。通过诉讼,全国人民都知道乔丹体育是“山寨”品牌,其对品牌的负面影响像一颗毒瘤,在上市及上市以后也难以修复。
争议商标被撤销,剪影商标不侵犯肖像权
中国裁判文书网3月26日公布的消息显示,最高人民法院裁决,本案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应予撤销,乔丹体育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商标被撤。
公开资料显示,争议商标是由乔丹体育于2007年4月26日申请注册,2010年4月21日获准注册,可使用于服装、鞋等第25类产品上。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乔丹体育明知迈克尔?乔丹在我国具有长期、广泛的知名度,仍然使用“乔丹”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标记有争议商标的商品与再审申请人存在代言、许可等特定联系,损害了再审申请人的在先姓名权。
因此,争议商标应予撤销,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对于争议商标标识中图形,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其仅仅是黑色人形剪影,除身体轮廓外,其中并未包含任何与迈克尔?乔丹有关的个人特征,其他自然人也可以作出相同或者类似的动作,该标识不具有可识别性。
因此,迈克尔?乔丹有关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肖像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乔丹体育共申请777件商标,回应称经营不受影响
天眼查信息显示,乔丹体育共申请了777个商标,除争议商标外,乔丹体育还申请注册有“侨丹”“桥丹”“乔丹王”“飞翔动力”等近二百件其他商标。
4月8日晚间,乔丹体育官微回应称,此次判决的商标是公司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组合商标,该商标的撤销判决不会影响我公司现有商标的正常合法使用,对经营业务没有影响。
乔丹体育强调,其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74件商标已经取得胜诉,其中包括常用的25类中文“乔丹”、运动剪影图形商标,拼音“QIAODAN”在内的核心商标,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4件商标发回商标委重新作出裁定。
搜狐财经搜索商标网发现,乔丹体育在主营业务上使用的4个最主要商标,即第3148047号“乔丹”商标、第3148049号“乔丹”商标、第3148050号“QIAODAN”商标以及第3028870号运动剪影注册时间已超过5年,将于2024年到期。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智斌对搜狐财经表示,利害关系人需要在商标注册5年内主张撤销权,超过该时限其主张将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基于这样的法律规定,乔丹体育其他已获法律支持的商标并不会受到本次败诉的影响,不过新注册和乔丹有关的商标将面临困难。
邱宝昌律师表示,“傍名人”注册商标的做法,容易让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联系,实际上贬低了人们对名人的社会评价和品牌的商业价值,法院对争议商标的清理,使消费者对品牌的认识更加准确,从而不受误导。
乔丹体育IPO曾搁置9年,2020年上市又添变数
因官司缠身,乔丹体育IPO已搁置9年。
2011年,乔丹体育成功过会。据招股书显示,乔丹体育原计划IPO发行1.125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拟募集资金10.64亿元。
但在过会后,乔丹体育迟迟未获得上市批文,其上市之路也无果而终。
2019年4月,乔丹体育登陆上交所主板的上市申请通过初审,再度完成“过会”。
但截至今年4月3日,证监会披露的IPO企业排队信息显示,乔丹体育位列上交所主板IPO企业第一名,但状态仍显示为“已通过发审会”,而去年同期与乔丹体育一同过会的企业,均已获得批文完成上市。
此番商标侵权终审败诉,对乔丹体育IPO影响,目前还未可知。
乔丹体育由成立于1984年的日用品二厂发展而来,2000年9月更名为福建省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09年12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其中,作为乔丹体育的第一大股东福建百群投资有限公司,其执行董事丁也治、间接持有乔丹体育33.01%和31.72%的股份,为乔丹体育实控人。丁国雄同时担任乔丹体育的董事长。
IPO信息显示,乔丹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截至6月30日止的6个月期间,营业收入分别为5.2亿元、7.8亿元、28.6亿元、17.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281万元、9294万元、51047万元、9669万元。
在首次IPO招股书披露财务数据后,证监会官网上就未曾有乔丹体育预披露更新信息,其目前经营情况,也未有具体数据。
2012年,迈克尔?乔丹一纸诉状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控诉其侵害商标权和姓名权,由于涉及重大诉讼,乔丹体育IPO进程就此搁浅。
而在乔丹体育陷入官司期间,贵人鸟已成为A股“体育用品第一股”,而李宁、安踏体育、361度、特步国际均在港股上市。
天眼查显示,2016年以来,乔丹体育涉及的民事裁定书高达121件,仅2019年就有35件,相当于平均1个月,乔丹体育就要应对3起诉讼。
目前,耐克旗下的AIR JORDAN品牌也陆续在中国开出旗舰店,同时将大中华地区作为发展重点。
根据耐克对AIR JORDAN的规划,其希望这个子品牌在2020年的营业额达45亿美元。
“傍名人”、“傍名牌”的案例并不少见。
据独立服装分析师马岗介绍,类似案件多以侵权方主动和解告终。
2008年至2013年,阿迪达斯状告阿迪王耗时近5年之久,最终以“阿迪王”商标被无偿转让给阿迪达斯告终。运动品牌361度,在发展早期叫别克鞋业,2003年前后,别克汽车进入中国后双方和解,别克鞋业消失。
马岗对搜狐财经表示,一家企业在发展之初,如果抱着投机取巧的心理,规模做大之后,必然要为当年的轻率之举付出代价。乔丹品牌对于乔丹体育来说,像长在身上的一颗毒瘤,迟早都要割掉。乔丹体育应该换品牌,拖下去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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