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与控股股东签订房产、构筑物及土地租赁协议

新乡化纤:与控股股东签订房产、构筑物及土地租赁协议
2019年06月17日 17:24 发布易

  摘 要:新乡化纤将租赁白鹭集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厂区内的房产、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构筑物租赁金额总计每年577.03万元;土地使用权租赁金额总计每年106.03万元,租赁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发布易6月17日 - 新乡化纤(000949)晚间公告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白鹭集团”)签订租赁协议,公司将租赁白鹭集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厂区内的房产、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构筑物租赁金额总计每年577.03万元;土地使用权租赁金额总计每年106.03万元。

  根据公告,上述租赁房产为房屋所有权证号新北全字0003号等房屋,建筑面积共计7396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仓库面积24305平方米,生产用房面积49663平方米;构筑物为二硫化碳精品库池1座、深井7座、水池20座、污水明暗渠1条、煤廊2座、管道4座、大棚6座、自行车棚2座、停车场1座、道路6条及其它构筑物若干;土地使用权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白鹭集团公司厂区内,土地使用面积为106033平方米。租赁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白鹭集团注册资本为8亿元,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7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7%,因此本次房产、构筑物租赁物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新乡化纤表示,因历史原因,公司在新乡市凤泉区生产基地的部分房产、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是租赁白鹭集团的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在上一期租赁协议到期后,公司继续与白鹭集团签署相关租赁协议,是基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新乡化纤 土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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