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3日 05:3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数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红利3,500.00万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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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公司坚持以科技为本、创新发展的经营战略,以打造健康、安全、绿色、环保的新型现代化工企业为目标,已形成多元化、规模化、科技含量较高、工艺技术较为先进的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香精系列等产品。

  (二)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设立供应部、生产运行部、市场营销部、国际贸易部并协调动力部、物管部、品管部、安全环保部等各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原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回款的整个过程。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分为战略采购(针对主要原料)和日常采购两种模式。

  战略采购是公司采购人员根据经营战略需求,制定和执行采购公司物料获得规划,通过内部客户需求分析,外部供应市场、竞争对手、供应基础等分析,在标杆比较的基础上设定物料的长短期的采购目标、达成目标所需的采购策略及行动计划,并通过行动的实施寻找到合适的供应资源,满足企业在成本、质量、时间、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指标。

  日常采购是公司采购人员根据确定的供应协议和条款,以及公司的物料需求时间计划,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供应方发出需求信息,并安排和跟踪整个物流过程,确保物料按时到达企业,以支持企业的正常运营的过程。

  2、生产模式:

  公司设有生产运行部,并协调动力部、供应部、物管部、品管部、安全环保部等各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公司产品生产的整个流程。公司一般按年度预算结合每月的销售计划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运行部制定每月的生产计划,完成各部门会签及领导审批后将生产计划下达给各生产单位,各生产单位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运行部协调并保障各能源供应及生产调度,品质管理部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与环保全过程的控制。多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按客户要求及时供货。

  3、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市场营销部和国际贸易部,并协调其他部门,完成公司产品销售的整个流程。

  市场营销部负责制订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并分解落实;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工作;组织业务谈判,履行销售合同签订程序;负责客户维护等。国际贸易部负责资证管理;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收集各类市场信息及客户与供应商反馈;编制市场调研报告、反馈意见书和市场营销方案;进出口业务实施等。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两类;公司针对两类客户均采用买断式的直销模式,均采用统一模板的产品购销合同或订单,没有差异。公司产品主要根据原料变化、市场供需、库存量、销售区域等标准来制定定价策略,另外,对于用量较大、忠诚度较高、合约较长的客户也会有价格优惠政策。

  (三)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现有的主导产品为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香精系列。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及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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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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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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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798.7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04%;毛利率23.54%,比去年同期21.66%略有增长;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49.5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2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81.3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46%。

  受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影响,子公司江苏新化、馨瑞香料、滨海新化自3月21日起停止生产、进入安全检修。江苏馨瑞香料于2019?年11月9?日收到滨海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复产的批复》批复后,在园区管委会指导下开始组织恢复生产。因园区尚未恢复供热及氢气,江苏馨瑞生产线仅部分投料复产。滨海新化不属于化工整治企业,仅为江苏馨瑞、江苏新化配套处理污水,因江苏馨瑞部分复产,滨海新化污水配套处理装置现已恢复运行。

  2020年4月17日,园区江苏森达沿海热电有限公司已恢复供热。江苏馨瑞组织生产车间根据计划逐步恢复正常生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江苏新化公司未取得复产批复,尚未恢复生产。江苏基地公司主要经营数据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具体详见下表。

  江苏基地公司2019年与上年同期主要经营数据比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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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滨海新化为江苏新化全资子公司,表中披露江苏新化的经营数据已将滨海新化经营数据合并抵销。江苏馨瑞净利润(归母)数据已按照股权比例折算。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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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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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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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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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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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健

  股票代码:603867     股票简称:新化股份     编号:2020-01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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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上述产量、销量为折百数量(下同)。

  注 2:脂肪胺销售量大于生产量,主要原因是本期存在外调产品销售;

  有机溶剂生产量大于销售量,主要原因是本期存在自用产品消耗;

  香料香精销售量大于生产量,主要原因是本期存在外调产品销售。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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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 2019 年主要产品价格同比有较大变化,其中:脂肪胺产品价格下降13.6%,有机溶剂产品价格下降9.86%,香料香精产品价格上升6.15%。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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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4: 2019 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有较大幅度变化,其中:丙酮价格下降24.72%,丙酮(保税)价格下降30.15%,正丁醇价格下降15.18%,丙烯价格下降12.32%,白煤价格下降10.83%,松节油价格下降29.54%。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 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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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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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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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Givaudan SA(奇华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49%股权。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卫明姐夫胡益飞持股 90% 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本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满足交易双方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要求。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 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 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健召集并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持续、稳定的回报股东,让股东充分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公司拟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0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3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济目标责任制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1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就关联交易事先向独立董事发出书面材料,并取得3位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前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时拓展本融资渠道,董事会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2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并按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列报收入相关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同意实施本次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2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宁夏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是为了积极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利用中西部资源优势,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投资,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设立宁夏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0-023)。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0-024)。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7    股票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0 年 5 月11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20 年 4 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上述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非独立董事6名。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推选胡健先生、包江峰先生、王卫明先生、应思斌先生、赵建标先生、陈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拟推选祝立宏女士先生、王利军先生、罗娟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拟推选徐卫荣先生、李文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健先生,公司董事长,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电工、电气管理员、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新化有限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新化有限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等。

  2、包江峰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合成车间维修工、香料筹建小组成员、香料车间岗长、电气车间电工,新化有限香料车间副主任、香料分厂厂长、生产调度中心主任,新化股份董事、生产调度中心主任、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3、王卫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技术科技术员,香料筹建小组副组长、香料车间主任,新化有限香料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4、应思斌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化股份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

  5、赵建标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新安江化肥厂、新化有限车间维修工、设备科科员、

  异丙胺分厂副厂长、厂长、市场营销部经理、新化股份监事,江苏新化总经理、

  新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6、陈晖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历任建德市财政局结算中心副主任、农业科科长、债务科科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利军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历任复旦大学化学系博士后、化学系讲师,上海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科研管理部高级工程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教授,新化股份独立董事。

  2、祝立宏女士,公司独立董事,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历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化股份独立董事。

  3、罗娟香女士,公司独立董事,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律师,历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浙江凯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律师,新化股份独立董事。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文德先生,公司监事,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建德市建设局规划科科员、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建德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部长、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建德市财政局科员、建德市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建德市财务综合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建德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新化股份监事。

  徐卫荣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新安江化肥厂工人、生产调度,双氧水车间副主任、主任,新化有限双氧水分厂厂长,新化有限市场营销部经理,新化股份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12,349.51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679.84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0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34%。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中期分红发放现金股利3,500万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3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新化股份     股票代码:603867           编号:2020-01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纪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诚信纪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75 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30 万元,募集资金审计报酬5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2020 年审计费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2020年度审计报酬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报酬7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审计报酬为5万元。2020年度审计报酬与2019年度审计报酬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其在近几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且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审计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界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66.4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6月2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1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4,191.1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4,921.49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671.49万元,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41,650.00万元,未到期通知存款2,6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出具的天健审〔2019〕8337号《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303.84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303.84万元。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19年8月6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4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44,250.00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受到投资收益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6.19万元。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化工股份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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