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未出席董事情况如下:
1.3本公司董事长凌文、财务总监许山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班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详见本报告2.3的说明。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本公司与国电电力组建合资公司的交易完成交割而确认的投资收益。
2.3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4主要运营数据
注:按照可比口径,2018年1-3月本集团发、售电量分别为45.62十亿千瓦时和43.07十亿千瓦时。
2.5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重大变化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国电电力以各自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标的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组建合资公司的交易”)。2019年1月3日,合资公司已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详见本公司2019年1月4日H股公告及2019年1月5日A股公告)
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为合资公司工商登记完成之日当月的最后一天,即2019年1月31日(详见本公司2019年1月31日H股公告及2019年2月1日A股公告)。
自交割日起,本公司出资的相关电厂的资产负债及2019年1月31日后的损益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合并范围变化”)。本公司增加对合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按照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于每个会计期末,本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享有的合资公司经营成果,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3.2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3月,按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7,011百万元(2018年同期:62,979百万元),同比下降9.5%;利润总额18,222百万元(2018年同期:17,482百万元),同比增长4.2%;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87百万元(2018年同期:11,633百万元),同比增长8.2%。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此项为神华财务公司对除本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产生的存贷款及利息、手续费、佣金等项目的现金流量。
2. 根据《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合资公司享有。在过渡期(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内,标的资产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损益由合资公司享有或承担。
3.3煤炭分部经营情况
3.3.1 销售情况
(1)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2)按销售区域分类
3.3.2 经营成果(合并抵销前)
3.3.3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费、安全生产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费等,约占60%;②生产辅助费用,约占19%;③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税费等,约占21%。
3.4发电分部经营情况
3.4.1 发、售电情况
3.4.2 发电机组情况
单位:兆瓦
2019年一季度,本集团燃煤、燃气机组装机容量减少,主要是本公司与国电电力组建合资公司的交易完成交割,本公司出资资产相关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不再计入本集团统计范围。另本公司所属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矸石电厂的300兆瓦机组关停。
3.4.3经营成果(合并抵销前)
2019年1-3月,本集团发电业务平均售电成本为261.5元/兆瓦时(2018年同期:263.2元/兆瓦时),同比下降0.6%。
3.5运输及煤化工分部主要经营情况(合并抵销前)
3.6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月30日,本公司接到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无偿划转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13,812,709,196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45%;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58,932,628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5%,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58,932,628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5%。详见本公司2019年1月30日H股公告及2019年1月31日A股公告。
3.7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8行业环境分析
2019年一季度,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为6.4%。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上涨0.1%。
1-3月,国内煤炭供需总体平衡,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环渤海动力煤(5,500大卡)价格指数于3月底为578元/吨,较年初上涨8元/吨;一季度平均为574元/吨,同比下降1元/吨。
1-3月,全国共生产原煤8.1亿吨,同比增长0.4%。累计进口煤炭7,462吨,同比下降1.8%。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发电量为12,6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9个百分点。全社会用电增速同比放缓,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83小时,同比降低6小时;其中,燃煤发电1,122小时,同比降低3小时。
预计第二季度全国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衡,但受天气及水电出力不确定等因素影响,煤炭市场运行可能出现一定波动。
注:行业环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行业环境的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市场网、中国煤炭资源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本公司力求数据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如有错漏,本公司恕不负责。
3.9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0释义
公司名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文
日期: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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