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2019年04月19日 04:48 中国证券报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蔡勇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勇峰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蔡勇峰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蔡勇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东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增补潘贤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8日

  附潘贤林先生简历:

  潘贤林,男,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南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昌金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并任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潘贤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东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外,目前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8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毕天晓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勇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03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8日

  附蔡勇峰先生简历:

  蔡勇峰,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本科学历;最近五年均在公司就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蔡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6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6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下午15:00至5月6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19年4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第2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4月29日和30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82;0754-88857382

  2、传真:0754-88857179

  3、联系人:蔡岳雄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9年5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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