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8年 第15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GC17000435075和GC17000435067的
土豆锅巴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2017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我省山东亿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土豆锅巴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GC17000435075和GC17000435067。现将两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山东亿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豆锅巴(麻辣味)(含油型)(生产日期2017-5-10)、1批次土豆锅巴(麻辣味)(直接挤压型膨化食品)(生产日期2017-5-1)经抽样检验,酸价项目不符合GB17401-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生产销售情况。2017年7月11日执法人员到山东亿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土豆锅巴(麻辣味)(含油型)120袋,共计48.96公斤,货值1356元,已销售120袋,共计48.96公斤;生产土豆锅巴(麻辣味)(直接挤压型膨化食品)100袋,共计40公斤,货值1130元,均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产品控制情况。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生产了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企业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因产品用于网店销售,产品已售罄,未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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