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任泽平
在全球减税竞争中,中国全口径宏观税负高于美国,应继续坚持减税降费,加快税收法定进程,完善税制,支出方向上持续提高民生水平,“用之于民”。
特朗普税改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跨境税制等方面。相较税改前税制,税制更加简化,试图重塑美国市场尤其是制造业在全球的竞争力。
美国企业所得税减税幅度较大,名义税率与我国目前基本相当,但考虑中国还存在占比较高的非税收入、社保费负担以及社会保障程度不高,中国企业的实际税负较重,需要降税清费。美国企业所得税从累进的35%下降为单一税率21%,考虑州和地方的企业所得税(约4%),企业面对的税率约25%,与我国基本相当(基准税率25%,高新技术企业15%)。但美国的非税收入占比不到5%,社保税率为13.65%;我国非税收入占比约18%,企业承担的五险一金为工资基数的43.1%,均超过美国。因此,虽然名义税率基本持平,但我国企业实际税负和税负感重,企业所得税存在下降空间(降低税率或增加抵扣)。
美国个人所得税减税温和,对边际税率的下调较小。美国对个税实行综合征收,我国个税按照收入的11大类分类征收,导致个税成为逆向调节的“工薪税”。简单估算,税改可降低企业所得税约1200亿美元/年,个税减税约在300亿美元/年。从影响的人群看,由于个税税基级距的调整,低、高收入群体减税,收入越高减税越多,但部分中高收入(年收入15.7万-42万美元)群体、高税率州人群的税收可能增加。
美国税制原则发生重大改变,对股息所得从全球征税的“属人原则”转变为“属地原则”,有利于资本回流美国。中国需根据全球资本流动情况调整税制原则。对来自海外的股息所得100%免税,美国企业的海外利润只需要在利润产生的国家缴税,而无需再向美国缴税。同时,对过去的海外利润一次性征收利润汇回税,有利于资本流入美国。我国目前实施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1)对中国企业的全球来源征税、适用抵免制度消除双重课税;(2)对在中国有收入来源的外国企业征税。
美国税改引发新一轮全球减税浪潮,减税竞争已经在英国、法国、日本和印度开始,中国减税降费,尤其减企业所得税和个税改革是大势所趋。英国降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上调消费税和增值税;法国取消居住税,降低公司税;日本对加薪、增加投资、科技创新的企业减少法人税,对高收入者增加个人所得税;印度推出商品与服务税(GST)法,统一税制,为统一大市场做准备。中国近年来深化改革,降税清费,通过营改增、加大对高科技和小微企业的扣除、增加对个人所得的扣除、阶段性降低车辆购置税和企业承担的社保费,推动降成本。
在全球减税竞争中,中国全口径宏观税负高于美国,应继续坚持减税降费,加快税收法定进程,完善税制,支出方向上持续提高民生水平,“用之于民”。
1)继续清理非税收入,提高税收占比;2)逐步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实现税收法定;3)降低间接税,简化并下调增值税税率,小幅下调企业所得税率,改变企业税负感重的状态;4)个人所得税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增加可抵扣的项目,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遵从度,明确个税改革的目的;5)改革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充分发挥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作用,反映资源的稀缺性;6)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构建地方税体系;7)清理规范税收优惠,实现所有企业的公平竞争。
(本文作者介绍:恒大集团首席经济学家,恒大经济研究院院长。曾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室副主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分析师。)
责任编辑:贾韵航 SF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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