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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吃肉给购买者喝汤 银行理财高收益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 20:05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李利明 孙健芳实习生 袁征 北京报道

  春节之前,在各家银行的营业网点里,理财产品的宣传海报格外醒目,其中,“最高收益率高达百分之十几(或百分之二十几)”的数字格外吸引客户的眼球。

  而此前,国内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最高年收益率大多在5%左右,超过10%的属于凤毛麟角,超过20%的更是前所未闻。

  果真如此吗?最高收益率是否就是最终收益率?投资者在这些令人心动的数字背后,是否看到了不小心就会踏进去的陷阱?

  

股票或指数挂钩

  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些最高收益率诱人的银行

理财产品,无一例外的都是与某些股票或者股指乃至大宗商品指数有关的结构性产品。而以往绝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都是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的固定收益债券等低风险的品种,只能有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水平。

  随着去年下半年以来股市的火热和恢复新股发行,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和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了较大的差异,打新股此时成为各家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主力品种。工行的“稳得利”——— 新股申购型、建行的“建行财富一号”二期、招行的“金葵花”——— 新股申购3期等等,都是这样的品种。

  招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刘建军介绍,这样打新股的产品都是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从投资者手中募集资金,然后交给信托投资公司去申购新股,中信信托、北国投等都是银行的合作伙伴。

  除了打新股之外,国内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更多是结构性理财产品,即与某些股票的价格波动、股市或者大宗商品的市场指数挂钩——— 中行的“汇聚宝”有 “高折价优质H股挂钩型”美元产品;深圳商行的“盈丰理财”有“美元12个月股票挂钩”产品;招行“金葵花”有“高盛农产品指数表现联动美元”产品,等等。正是这些产品的最高收益率令投资者怦然心动。

  这些理财产品既然与国际或者国内的股票或者指数挂钩,是否就是拿着募集的资金投向这些股票或者指数产品?刘建军称,不是这回事。他介绍说,与股票或者指数挂钩的理财产品是结构性产品,客户把资金交给银行,银行把大部分资金用于买进一个收益稳定的债券,使得本息相加能够达到原来的资金额,剩下的资金去买进某个期权或者掉期产品,和海外的股票或者指数挂钩,由于期权和掉期的高杠杆比率,收益可高可低,在很多时候是能够赚钱的。

  民生银行资金与资本市场总部负责代客理财的战涛解释,结构性理财产品分为本金不出境和本金出境两种类型:本金不出境就是本金放在国内不动,而拿着约定期限的应付利息到境外进行衍生品的投资;本金出境就是用本金到境外去购买基金,同时拿着应付利息去购买结构性产品。

  他举例说,募集了一个亿的一年期理财产品,一个亿的本金或者放在国内用于银行的正常经营,或者购买国外收益稳定的基金或者债券,而应付的一年期存款利息252万元则去购买相应的结构性产品,主要是掉期或者期权等衍生产品,也有可能购买股票。这样的话,对投资者的回报就从利息收入转化为投资衍生品的收入。由于期权等衍生品的高杠杆性,理论上说,衍生品的收益无上限,不管多高的收益都有可能。

  “最高收益率”玄机

  正是因为这一点,各家银行在推介自己的理财产品时,最高收益率都成为一个诱人的数字。某银行负责理财产品的一位人士表示,他们原本设计的理财产品的最高收益率是5%,可是看到了有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收益率已经到了20%以上,他们也只能把自己产品的最高收益率上调到10%。

  既然最高收益率如此重要,那么最高收益率成为最终收益率的概率有多大呢?

  “以上面的例子讲,如果要实现20%以上的最终收益率,就意味着要用252万一年赚2000万,你说这个可能性有多大呢?”战涛反问。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打”新股肯定是不会赔的,而且还能大赚一笔。但是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赵欣舸提醒到:“打”新股绝不是只赚不赔的,仅在2004年,美欣达、苏泊尔和宜华木业上市当日都跌破了发行价。去年的国航上市也遭遇同样命运。

  “理财产品有风险,别把最高收益率当成存款利息”,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银行人士都这样说。但是,大多数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时候,并没有获得这样的信息。

  刘建军也认为,现在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尤其是境外理财产品,都是把风险扔给了客户。

  他表示:高收益必定隐含着高风险。理财产品往往是通过对资产的分散组合,让客户承担部分风险,以博取较高的收益。招行自己开发了测度风险的软件,只有客户经过风险测度并且填写了保证书才能够购买这类产品。“我比较保守,不希望伤害客户”。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现在有些银行的做法是让客户自己承担风险,而银行赚手续费、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一些银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 “产品相关费率(年)”一栏,很多产品除了收取一定比例的固定费率之外,还要收取业绩报酬:若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高于某个数字(扣除相关费用后),对高出该数字的收益部分按一定比例收取业绩报酬,而这个比例至少也有20%,最多高达48%!这些手续费、管理费和业绩报酬,都是各家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赵欣舸表示,收取业绩报酬确实是国际惯例,美国的对冲基金就是这样做的。但美国的对冲基金收取业绩报酬的前提是目前业绩超出了基金的历史业绩高点,而且只收取超出部分的20%作为业绩报酬。他认为,一些打新股理财产品在收费方面的设计造成的可能后果是:如果产品本身赚了钱,银行可以大块地吃肉,同时可以给购买者喝口汤;而如果产品本身赔了钱,银行毫发无损,但购买者可能连饭也吃不上。

  银行理财也有风险

  在赵欣舸看来,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最大的问题在于:与理财产品有关的信息是完全不透明的,不对称的。“在现实中,我们根本就不可能知道该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到底是多少,所以就只能听凭银行予取予求了。”

  目前,市场上的银行理财产品越来越多,非常危险的是:绝大多数的民众对理财产品中蕴藏的风险完全是一无所知。“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句话不管你信与不信,总会在耳边听到。而理财产品的风险,却几乎没有人提及。

  

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的风险披露问题一直相当重视。在商业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之初的2005年下半年,银监会就强调风险披露问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应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提供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客户自主选择”,并且要求“对产品风险的揭示,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达;对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应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特别强调了,“商业银行不得向客户提供与其真实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战涛认为,投资者一定要增强自己的风险识别能力。银行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都有相应的风险提示,虽然很少提醒投资者如何认识这些问题,但从这一点上银行没有说假话,因此银监会想监管也没有办法。银行要想生存,首先要把产品卖出去。“广告就是广告。你会看了广告就去买产品吗?不一定,但是商家能不做广告吗?”他反问。

  赵欣舸呼吁:必须对理财产品蕴藏的风险和不公广而告之,使所有人都意识到理财的水恐怕比股市还要深,所以要慎之又慎。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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