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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试点养老院老人意外伤害保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04:20 新闻晨报
由养老院支付保费最高可获赔7.54万 □记者毛懿 晨报讯 一份由养老机构支出的180元老人意外保险,可以提供最高达75400元的保额赔偿,保险几乎涵盖老人在养老院中发生的所有意外因素。浦东新区率先在全市试点“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故保险”,55家养老机构已为4500余名入住老人购买此项保险,已接到的几起案件无一拒赔。 “一旦老人在养老院中发生伤害,谁来负责,是院方和家属永远争执的话题。”浦东新区福利企事业管理所副所长李传福告诉记者,家属往往将责任归咎于养老院护理不到位。但是,老人年纪大,骨骼脆弱,意外伤害在所难免,责任往往难以判断。去年,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抽样调查了62家养老机构后发现,2001年至2005年,共发生各类老年人伤害事件49起,累计赔偿金额29.54万元。其中,骨折和摔伤36起,赔偿了29起,赔偿金额达到17.58万元。 “现有的保险只保意外,不保‘责任’。”李传福解释说,现有的保险只有在养老院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家属才能拿到保险款项。而目前养老机构大部分是非营利性质,自身承担风险及赔偿的能力有限。 浦东从今年2月开始试点的“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故保险”,每张养老床位每年保费为180元,入住老人不必支付一分钱,第一年由参保的养老机构付,此后争取由政府从给予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中出,保证项目长效运行。 “理赔范围包括意外 医疗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死亡保险金,甚至家属为老人奔波的交通费也可获赔,几乎涵盖了养老院中可能发生的所有意外因素,7天之内,最高可获75400元赔偿款。”到目前为止,已经累计接到报案9起,赔付7起,另2起仍在核赔中。这项在浦东试点的意外险今后还将向全市推广,并扩大到居家养老范畴。李传福表示,在居家养老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一两个小时内,一旦老人发生意外后,也可获得赔偿,从而避免工作人员和家属之间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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