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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打折销售属个人行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7日 01:45 金融时报
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 马晨明 本报哈尔滨7月6日电 记者马晨明报道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今天邀请中央及省内部分媒体,就日前佳木斯市交强险“打折”一事,公布了公司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并就有关问题作了说明。 据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介绍,该公司6月29日晨获悉此消息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组成调查组,在第一时间赶赴佳木斯市,就相关问题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调查组通过认真调阅佳木斯市分公司及农垦营销部的业务、财务管理系统相关数据,查看核对保单、保费发票等凭证,显示全部交强险业务的保费均全额收取并入账,未发现市分公司及下属机构在经办交强险业务中存在打折现象。 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表示,通过对各方面当事人的调查,查明的基本情况是:佳木斯农垦营销部某个人代理营销员虽明知打折销售交强险是监管机构和公司明令禁止的行为,但出于个人相关利益的考虑,擅自决定只收取投保人的部分保费,其余差额部分由自己出资补足。调查显示,所提及的投保车辆的保险单和保费发票表明,该业务为正常出单、足额收费。 据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负责人介绍,自交强险业务开办以来,公司对交强险规范经营工作一直十分重视,除制发了相关规章制度、开发了信息技术控制系统外,还多次通过发文、会议等途径反复向系统强调,交强险作为国家的一项法定保险制度,直接涉及广大被保险人和事故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社会意义重大,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开展业务。此次个人代理营销员私自打折办理交强险业务的行为,损害了交强险制度的严肃性,给行业和公司声誉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省分公司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最后表示,公司将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在全系统开展深入的自查自纠活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消除在业务管控中的薄弱环节,杜绝在今后的经营中再次发生此类问题,为广大保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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