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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配套文件出台:紧急救助基金缺位应引起重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1:24 金融时报网
马晨明 “人身伤亡赔付占车险赔付总额的2至3成,占责任险赔付总额的6成以上。交强险出台以后,这部分费用明显提高。《临床诊疗指南》的出台,一方面规范了医院和保险公司的操作流程,提高了保险与医疗资源利用率,更重要的是作为交强险的配套文件,将同时对推动交强险的完善和开展会起到积极作用。”7月3日,人保财险副总裁王和在卫生部召开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简称《临床诊疗指南》)座谈会”上作出如上表示。 与交强险包括费率浮动办法引起的广泛争议不同,《临床诊疗指南》几乎得到了与会医疗、保险专家的一致肯定。据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杨镜介绍,《临床诊疗指南》由中国医师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华医学会联合编著,填补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临床诊疗规范的一项空白,卫生部已于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局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救治过程中参照执行。 作为一个跨行业的规范标准,与会专家对如何具体落实执行《临床诊疗指南》提出了更多的意见和建议。武警北京市总队医院副院长黄英则结合与平安保险公司的合作认为,医院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改变了过去患方、肇事者、保险公司与医院四者的关系,简化了操作流程,使四方受益,但其关键是四方要对理赔费用的发生有一个共同的认知标准,而《临床诊疗指南》则为此提供了依据。同时,医疗专家建议,鉴于医疗水平的变化和提高,作为行业规范标准的《临床诊疗指南》可参考国外同业的做法,逐年进行修改和完善,可分07版、08版等版本,以便更符合实际情况的需要。 来自保险行业的代表提出,《临床诊疗指南》的一个功能是规范医院的医疗行为,一个功能是规范保险公司的赔偿行为,同时也为保险人提供了理赔依据。但是,指南不是强制性的法律文件,如何执行、合理赔付还面临很多具体问题,因此在加大培训的同时,建议保险行业协会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再编一个关于保险公司如何操作、有具体标准和流程的文件。 也有来自医院方面的代表提出,交强险实施已经一年多了,但是,紧急救助基金还没有落实到位,已经影响到相关工作的开展。目前,有些医院已经发生的垫付费用,不知通过什么渠道向谁追缴。这些代表希望尽快和保险行业及相关政府部门就紧急救助基金建立某种机制,以期尽快落实、尽早到位。 “保险和医疗的跨行业合作才刚刚开始,一个提供经济保障,一个提供技术保障,两者有天然的密切联系,在很多领域都有很大的合作空间。”王和认为,《临床诊疗指南》的实施,对交强险是一个有益的补充和完善。这同时说明,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交强险不能仅仅依靠保险行业自身的努力去实行,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要善待交强险,要多从积极角度关注其基础制度建设,才能充分发挥保险服务和谐社会的作用。”王和最后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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