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卫建萍 记者 毛懿
晨报讯 一个境内外勾结制假、售假的团伙,疯狂制造假冒强生等公司产品销往国外,牟利206万余元。市一中院昨日一审判决,包括英国人苏拉杰在内的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至1年半,罚金20万元至5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去年4月,李旭耀、姚斐在第95届广交会上与欲图购买假冒商品的苏拉杰相识。此后,李旭耀从温州、上海等处购入机器设备、卫生巾散片、洗发水和面霜等产品,以及印有强生、海飞丝、妮维雅和Fa等英文商标的商品外包装、不干胶商标标贴等,招聘十余人在租借的房子内大肆制造假冒强生等注册商标的润肤露、洗发水等商品。
随后,姚斐冒用其他公司名义先后与苏拉杰签订了7份《销售确认书》,将假冒强生、海飞丝、妮维雅等商品共57万余件分9次(集装箱)以洗洁精和卫生巾等品名进行出口申报,并运至美国、英国、黎巴嫩和荷兰等地,该批假冒产品总价折合人民币143万余元。法院查明,去年6月至11月间,李旭耀、姚斐等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总金额为206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情节特别严重。苏拉杰明知李旭耀等人在我国境内制造和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获取非法利益,仍购买并再予出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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