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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调整债券上市交易费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03:05 第一财经日报
郭茹 为促进固定收益类证券市场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昨天发布通知,对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上市和交易收费进行了调整。 通知称,暂免征收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等的上网发行手续费、上市初费及月费。 债券现券交易佣金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2%。收取,起点为1元。现券交易经手费,对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交易的债券,按成交金额的0.01%。收取;对同时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的公司债券,按成交金额的0.01%。,最高不超过150元/笔收取。对新质押式回购品种,交易所将按照交易期限品种,按照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分别收取佣金和经手费。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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