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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可在银行间债市发行交易托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8日 05:1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支持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经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债券,在办理相应手续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市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此举有利于利用现有市场资源、节约市场成本,提高公司债券运行效率,促进公司债券快速发展。 公告明确,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等现有基础设施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除可进行现券、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以外,还可以进行债券借贷、远期交易等衍生产品交易。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要采取措施提高公司债券流动性,至少对1只公司债券进行双边报价。支持商业银行等市场参与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公司债券承销和投资活动,以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拓宽公司债券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下转A02版,答记者问见A04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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