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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破产法规将出炉 央行可能将不再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1日 12:02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贺江兵 北京报道

  本报从央行和银监会获悉,《存款保险条例》和《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即将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查。这两个条例或将同时颁布实施,据此,金融机构破产将走向法制化。此前,金融机构破产多由央行和各级政府为此买单,未来将将主要由存款保险公司负责。

  两条例将送审

  8月7日,《华夏时报》分别致电央行和银监会,央行称,此前媒体报道的该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中国)存款保险公司的建立也正在积极地考虑中”与事实不符,该官员强调,在会见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主席希拉·拜尔女士后的答记者问中,周小川没有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央行证实,主要由央行主导制定的《存款保险条例》草案成型,正在依程序向国务院法制办移交。央行强调,建立存款保险公司没有时间表。

  银监会则表示,《金融机构破产条例》草拟工作进展顺利。这名官员透露,几年前,银监会就着手起草《银行类金融机构破产条例》,早在去年底已经完成初稿。不过,后来根据决策层的意见,将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入该条例。这样一来,《金融机构破产条例》主要由银监会牵头,央行、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参与该条例的草拟工作,相信其成文要晚于央行牵头草拟的《存款保险条例》。

  央行或不再买单

  此前,有央行研究局一位副局长算过,近几年来,政府替关闭清算的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买单”,总共花了人民币5万亿元。因此,他表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在这位央行人士看来,存款保险制度不建立,退出机制就建不成。随着上述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央行可能不会再为破产的金融机构买单。

  在华尔街投行工作多年的建信基金公司总经理助理张彻向《华夏时报》介绍,美国对个人储户存款保险最高保险额度是10万美元,如果存款类金融机构破产,个人储户最多只能获得10万美元的存款保险赔偿。央行和政府不再出资。

  不过,中行的著名专家谭雅玲则表示,中美的国情有天壤之别,不可照搬其存款保险和金融破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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