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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称未收到光明乳业股东公开信和法律文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用这句话来形容最新的达能娃哈哈纠纷进展,再合适不过。 有关人士证实,北京和君创业咨询集团(下称“和君创业”)将以光明乳业股东的身份,对达能进行一切可能的法律诉讼及检举。和君创业总裁李肃日前已向达能公司发出一封措辞强硬的公开信,指出达能在“妨碍中国经济安全”等方面的四大过失,并称:“如果达能公司在自己的战略误区中一意孤行”,和君创业“将根据中国法律采取行动,进行一场反对不公平不道德的商业交易、推动国企健康改制、制止违法转让商标、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世纪之战”。 “作战方案”包括:向证券管理部门起诉达能公司同业竞争损害股东利益;向政府部门提出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的诉讼;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变相违法转让商标的检举等。 这个“程咬金”的突然出现,令达能和娃哈哈都颇感意外。 达能:没有收到公开信 据和君创业有关人士介绍,四点“反达能”理由包括:达能持股七家饮料业品牌股权,造成同行业竞争,侵犯股东权益;达能并购威协“国家经济安全”;达能并购构成行业垄断;达能1996年与娃哈哈签定的合资合同有“绕道MBO”之嫌。 资料显示,1996年以来,法国达能集团持股中国若干同行业企业,包括:娃哈哈合资公司51%股份、蒙牛合资公司49%的股份、正广和50%的股份、光明乳业20.01%的股份、汇源24.32%的股份、乐百氏92%股份等。 对此,和君创业以光明乳业股东身份表示,达能在相互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各大品牌厂商中占有董事会席位,直接违背了“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商业原则,侵害各家合作方股东的根本利益”,并“构成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 “我们目前并没有收到这一所谓的‘公开信’,也没有收到相关法律文件。”达能方面昨天就此事正式表态。对于公开信所指达能收购境内企业,有违相关“反垄断”条款,达能强调“公司一向尊重并严格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此前娃哈哈称“杭州市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娃哈哈提出的商标仲裁申请”,达能表示目前没有收到来自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的任何通知,“一旦收到,我们将积极准备相关文件。” 和君创业:我肯定告得赢 “我认为告达能,我肯定告得赢。”和君创业总裁李肃此前表示。据了解,和君创业于两周前正式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接触,并委托他们担任这件事的全程法律顾问。除诉讼外,和君创业另一个目标是联合或掀起达能控股企业股东的反达能浪潮。 和君创业相关人士认为,这种反外资垄断的成功案例在美国和法国都出现过。社会团体在市场经济中的力量应该有更多体现。即便排除法律因素,仅从利益平衡和市场力量的制约方面,国家就有必要支持。 根据记者了解,和君创业持股光明乳业的股份数量不高,相关人士的说法是“仅几百股”。一个占股不多的小股东“代言”大股东维护利益的做法,被业内质疑有炒作之嫌。对此,和君创业人士表示否认,“我们的业务是全国领先,这样做(炒作)没啥意义。” 业内人士:达能是否垄断尚未确定 去年9月8日,《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在“反垄断审查”一章中规定,外国并购案一旦涉嫌“垄断”,即应向商务部等部门汇报情况。其条件包括: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1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 和君创业认为,达能在中国的收购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但是达能方面此前明确回复,达能在中国饮料市场的占比为15%,一年内并购关联行业的企业数量远不足10个。“因为不能确定达能已经达到垄断指标,对其启动反垄断调查的可能不大。政府部门或将力促双方和解。”业内人士曾分析。 而对于和君创业以股东身份起诉达能有违同业竞争限制规定,一位从事外商投资并购的律师称,是否违规需看达能与合资伙伴签定的合资合同对非竞争条款的具体约定,另外,如果合同中标明出现争端需先仲裁解决,那么起诉也是不可以的。 “根据达能丰富的国际投资经验来推断,他们不会在合同里让合资人轻易找到可起诉的‘漏洞’。”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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