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论道
暨南大学教授 李金亮
在我们的国民经济中,究竟要不要国有企业?如果要的话,什么领域要?要多少数量?这是牵涉到国企存在合理性的问题,也是牵涉到国企布局和国企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的
问题,更是直接牵涉到国企改革的重大问题。兹事体大,不得不辩。
从理论上说,国有企业在促进社会公平和提高国民经济总体效率方面,是可以而且必须发挥其功能的。但是,从国企存在的现状来看,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弥漫性分布和国企的功能错位,又造成了不公平和低效率的问题,这显然是跟现代经济所追求的目标相抵牾的,也是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违背的。因此,目前国有企业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不具有合理性的。这也就构成了对国企必须进行改革的最大的理由。
在现代经济中,根据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将众多的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非竞争性行业和竞争性行业,乃是一种通例。
根据国际经验所提供的数据,非竞争性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一般不超过20%。
所谓非竞争性行业,是指不存在竞争或竞争程度相当低的一些行业。例如,垄断性行业(如造币业)、公益性行业(如城镇中的市政、治安等)以及具有导向性的行业(如一些投资量大、投资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非竞争性行业的存在,在现代经济和现代社会中是极为必要的,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提高总体国民经济的效率。但是,由于这些行业所具有的特点,它们却不能进行或比较难进行由众多主体参与的竞争经营。
除了上述的非竞争性行业之外,国民经济中的其他行业均属于竞争性行业。在这些行业中,有着众多的主体参与经营。在众多主体之间,存在着竞争甚至非常激烈的竞争。由于存在着市场竞争,资源在这些行业之间的配置、资源在同一行业中不同企业之间的配置,会在竞争中以优胜劣汰的方式得到优化;资源的使用效率,也就会得到不断的提高。
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国有企业几乎垄断着一切非竞争性行业;与此同时,还几乎弥漫于国民经济中的所有竞争性行业。
这种情况的存在,一方面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所造成:改革开放前的国民经济,就是以国有制为代表的公有制一统天下;另一方面则由于上个世纪90年代所刮起的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狂飚所造成。
这种情况关键是由国有企业功能的严重错位所导致。国有企业干了许多不该干而且干不好的事情,而国有企业该干的、应该干好的事情却没有干和干得不好,结果造成了资源不合理的配置和资源使用效率的低下。总体而言,国企既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实现社会公平的功能,也没有对总体效率的提高作出其应有的贡献。
肯定国有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对国有企业的功能进行明确的定位,将其功能界定为实现社会公平和有利于国民经济总体效率的提高,将国有企业发挥功能的领域集中在国民经济中的非竞争性行业,并将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降到国际通行例的20%,这应该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调整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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