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为深化国企改革建言献策 鼓励民企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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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07:45 北京现代商报 | |||||||||
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们为深化国企改革纷纷建言献策。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 民建中央人士认为,近年来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投资参股、委托经营和租赁经营
民建中央人士建议,可以选择在经营能力、社会诚信、综合实力、行业背景、扩张容量等方面能经得起市场考验的优秀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具体做法是,成立民营基金公司,允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民营企业进行合资合作。放开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放大企业发行债券的额度,方便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渠道公开或定向募集资金。成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担保公司,规范操作,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扩大可抵押财产的范围,将动产、债权乃至应收账款都列为可抵押的财产范围之内。发展票据业务,银行承兑票据实现即时贴现,允许企业商业票据。 国有中小企业可以民营化 全国政协委员、原陕西省政协主席安启元认为,国有中小企业可以民营化。 安启元建议,国有中小企业可以从产权改革开始,采取组建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合作制,以出售、租赁、承包、合作、联营、托管、兼并等多种形式进行改制。对于困难企业,可以通过产权并购置换,盘活有效资产,使其摆脱困境。也可以采取整体出售、分割转让、分拆重组、承债兼并、零资产出售,直至破产或关闭注销等多种形式进行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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