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MBO规范办法回避MBO字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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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02:12 每日经济新闻 | |||||||||
《办法》中“管理层收购”被“股权转让”代替 严登峰 NBD上海报道 在即将出台之前,中小企业MBO规范办法(简称《办法》)出现变数,《办法》中管理层收购”的说法已经被股权转让”代替。在最近接受央视访谈时,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披露了中
中国最早进行MBO指导的机构———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陆俊停昨日表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变化有可能出于两方面原因,其一,在长期的争论中,MBO这个概念已经被部分贬义化甚至妖魔化,因此在提法上需要作一个技术处理;其二,在“管理层收购”的概念中,问题的中心落在管理层上,而“股权转让”强调的是国有资产,因此后者适用的范围要比管理层收购更广。 虽然概念发生了改变,但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志强律师认为,《办法》的出台透露出一个重要信号,即政府在中小企业改制的问题上持鼓励态度。与此同时,《办法》将首次为中小企业改制提供法律依据,从而纠正此前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若干不规范的地方。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办法》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严格进行离任审计;二是管理层不得参与收购具体过程;三是要进场交易、公平竞价;四是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借款,也不得用拟收购的企业资产作抵押进行融资或贷款;五是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从改制前净资产中抵扣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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