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最新文章:国有资本预算开局(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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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12:27 《财经》杂志 | |||||||||||||||||||||||||||||||||||||||||||||||||||||||||||||||||||||||||||||
国资委博弈授权经营企业 2004年10月底,国资委在北京召集包括财政部等部门的智囊和专家,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研讨。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亦曾在公开场合表示,2005年国资委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会同财政部尽快启动这项工作”。
尽管看法不一,国资委最终还是取得了国有资本预算编制的主导权。“这是博弈的结果。”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 但有关专家分析指出,继续往前走,“最难啃的骨头,可能是如何协调国资委与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授权经营企业的利益关系。” 消息人士向《财经》透露,关于利润分成问题,国资委的思路是:国资委与中央企业特别是那些特大型企业单独磋商,可称“一企一策”。对此,郝福满认为,中国如果要建立国有资本预算制度,首先就要建立国有企业分红制度,通过独立审计的财务会计确保国企分红。他强调,国资委在此应该增强其对国有企业管理的透明度的角色,应建立其业绩年报,并向全国人大汇报。 不过,对于分红制度的顺利推行,长期研究国有企业的张文魁并不乐观。在过去的20多年里,国有企业一直遵循着“税后利润作为国家再投资留在企业内部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的行为模式,“企业已经形成了这种定向思维,没有分红的概念,抵触情绪会很大。”他说。 国资委有关人士私下也向记者感叹说,国有企业长期已经形成一种观念,认为国有资产是他们经营积累起来的,现在要他们上缴利润,难度不言而喻,尤其是那些高回报的垄断企业,以及发展中的企业。“那些掌握着得天独厚的垄断资源的中央企业,都不同程度把持话语权。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公平的国有企业分红制度,协调国资委和国有企业的利益关系可能是国有资本预算中最大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有企业中的“大腕”往往是政府授权经营企业,而无论是国务院国资委还是地方国资委,与其关系都未完全理顺。在国务院国资委层面,这一类特大型企业有53家,如中石化、中石油、国家电网公司等。对这些特大型企业,国务院授予国资委监管职能,同时也授权这些企业独立运作;国资委对于这些企业的领导人也没有任命权。也就是说,这53家特大型企业的“一把手”是由中组部直接任命,“一把手” 以下的干部才由国资委干部管理局管理。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白津夫认为,国资委在履行“管资产、管人和管事”职责时,的确面临职责交叉的问题。除了管人的矛盾,在管资产上,国有资产的收益管理面临与现行财政体制的协调。在管事上,国有资本新增投资的审批、企业重大投资决策权仍控制在行业主管部门。这些都是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相悖之处。这些矛盾都使得国资委在统领这些授权经营企业时很难发挥真正作用,遑论建立资本预算制度。 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亦有同感,“这些企业力量很大,国资委对它们没有资产收益权,收益都留在企业内部,几乎成为独立王国。” 记者获悉,作为建立国资预算制度的第一步,从2005年起,国务院国资委将开始对中央企业预算、决算进行审批,对企业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内容涉及其经营发展和规划是否符合要求,成本控制是否按预算执行、投资风险如何,等等。 此前国有企业没有一个正规的财务预决算制度,企业预算基本是由企业自己决定,不用上报审批。对于中央企业来说,这应该算一个大的变化。“不能企业老总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个制度对其有一定约束,在某种程度上防止出现类似中航油事件。”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 以此看来,国资委取得国有资本预算编制的主导权还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更为艰难的将是与其辖下那些“巨无霸”式的大企业的博弈。■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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