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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4月3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15:51 新浪财经

  方信

  周末以来,来自基金的信息量很大。又有多家基金宣布分红。一家新基金发部了发行文件(要点见后)。还有一则重要公告非常值得关注,即华夏债券投资基金通过新增C类收费模式对降低债券基金(非短债基金)的费用有所突破,关心的投资人可以研读公告原文。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

  截止2006年3月30日,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 37,923,279.86元人民币,现进行本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根据《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3月30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6年3月30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91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37,923,279.86元。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3月3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当时的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4月4日

  2. 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5日

  3.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6年4月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5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根据2004年10月20日刊登的《关于修改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公告》,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06年4月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06年4月4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七、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70688。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汉唐证券、长城证券、广发证券、联合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融通金算盘家族之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五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6年3月29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4月6日

  场外除息日:2006年4月6日

  场内除息日:2006年4月7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0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4月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4月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4月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4月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06年4月4日至4月6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实施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三次分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截止至2006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800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2,693,708.74元,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2006年4月5日

  2、除息日:2006年4月6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7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4月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06年4月1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注意事项

  1、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

  七、咨询办法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 3878 9555

  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网点。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支付收益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根据《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4月3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4月2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4月3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4月2日的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待结转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待结转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投资者当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累计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所有待结转收益)

  投资者当日待结转收益以截尾的形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截尾部分当日进行二次分配。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时,以截尾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截留部分保留在投资者收益账户内。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4月3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4月3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4月4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2006年3月31日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4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3月31日申购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3月31日赎回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2350088。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支付收益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4月12日生效。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4月3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3月2日起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4月3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6年3月2日起至2006年4月3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4月3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4月3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4月5日。

  (注:2006年4月5日为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4日(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5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投资者于2006年4月3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证券、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天相投资顾问、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联证券、湘财证券、华夏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天同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上海银行、东方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国都证券的代销网点。

  易方达基金公司关于持有科翔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截至2006年3月30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累计持有旗下科翔证券投资基金份额40,693,205份,占其总份额的5.09%。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收费模式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61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10月23日正式生效。为了满足更多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基金自2006年4月3日起增加一种新的收费模式--C类收费模式,该类别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而是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一、时间安排

  本基金C类收费模式的推出时间为2006年4月3日。自该日起,投资人可选择按照C类收费模式(C类代码:001003)申购本基金份额,亦可选择按照原有前端申购费模式(A类代码:001001)或后端申购费模式(B类代码:001002)申购本基金份额。

  二、C类费用情况

  1、C类基金份额与A类和B类基金份额在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上相同,而且同样不收取赎回费。

  2、与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同的是,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 ÷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三、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管理人应于本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网站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C类基金份额净值和A/B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C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适用的销售网点

  1、自4月3日起,本基金下列直销网点均可销售C类基金份额。

  (1)北京金融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2)

  电话:(010)88087226/7/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998/68458698/68458718/68468598

  传真:(010)68458598

  (3)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B座0104(100022)

  电话:(010)58693528/16/26

  传真:(010)58693508

  (4)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5)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080)

  电话: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6)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1楼(200120)

  电话:(021)58772855/77/99

  传真:(021)58772008

  (7)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央商务大厦26层(518048)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8)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69号芳草园首层(510630)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461077

  2、自4月10日起,本基金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销售C类基金份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本基金下列代销机构均可销售C类基金份额。开始销售C类基金业务的时间按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详情请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hinastock.com.cn 800-820-1868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tja.com 021-962588、400-8888-666

  3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uosen.com.cn 800-810-8868

  4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xcsc.com 021-68865111

  5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htsc.com.cn 400-8888-168、025-84579897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bscn.com 021-68816770

  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yzq.com.cn 021-68419974

  8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nesc.cn 0431-96688-99、0431-5096733

  9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njzq.com.cn 025-83364032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f.com.cn 020-87555888-875

  11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sc108.com 400-8888-108

  五、重要提示

  1、自4月3日起,本基金并存A类、B类、C类三种收费模式,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共同受《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束,享有同等权力,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对基金份额的提及,其份额的计算皆为A类、B类、C类三类基金份额之总和。

  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B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4、在分红方式上,投资人可对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实施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

  5、在基金转换方面,A类、B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照常办理,同时, C类基金份额也可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之间办理转换业务。

  6、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公告"。

  7、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持有人服务,本公司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8、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垂询相关事宜。

  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确认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即ETF)一级交易商。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基金在深交所揭示净值

  根据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本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净值。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净值揭示简称为"光大货币",代码为"163602";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揭示简称为"光大红利",代码为"163603"。每百份基金单位前一日净值在行情系统"前收盘"中反映。正式开始揭示净值的时间为2006年4月3日(星期一)。

  兴业可转债基金代销机构大鹏证券变更为长江证券

  根据2005年11月4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及服务部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115号),同意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在原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大鹏证券")营业部原址上新设长江证券营业部。目前,原大鹏证券营业部已经关闭,长江证券已顺利完成兼并收购原大鹏证券的经纪业务。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签署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长江证券将作为大鹏证券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继承人,原大鹏证券与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所有代销协议中应由大鹏证券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均变更为由长江证券享有和承担,大鹏证券不再享有和承担原代销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我司已在2005年12月23日刊登的《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将大鹏证券的有关信息更新为长江证券。

  投资者可以通过长江证券分布于全国27个城市的52个营业网点办理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交易业务。

  长江证券开通基金代销业务的城市有: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长江证券各营业网点

  2. 长江证券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3. 长江证券网站:www.cz318.com.cn

  4. 长江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999或各营业网点电话

  5.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

  6.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14536

  关于长信银利精选基金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大军先生担任长信银利精选基金基金经理。

  以上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聘任人员简历:

  张大军先生, 硕士 、会计师 、经济师、证券从业经历10年。曾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计划部主管、证券投资部研究员、资产管理总部基金经理,曾以基金经理身份到德胜安联(香港)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和学习。2005年2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现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总监。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文件要点: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基金字【2006】42号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不定期。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约定每季度进行收益结算,只有在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的前提下,才会分配红利。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中的“四季红”,并不代表基金每季度都必定分红。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自2006年4月5日至2006年 4 月26 日,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点认购本基金。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岳爱民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经济学硕士,MBA。历任美国大联资产管理(伦敦)公司研究员、(新加坡)发展证券(香港)公司副总裁、中国国际金融(香港)公司高级证券分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岳爱民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孙志洪先生,股票投资总监;

  吕宜振先生,研究总监;

  伏爱国先生,数量分析师。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在有效配置资产的基础上,精选投资标的,追求在稳定分红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二)投资理念

  信诚基金的投资理念为:以研究为基础,估值为准绳,团队智慧和团队决策为核心,注重风险控制,遵从投资纪律,追求风险调整后超额回报的主动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在秉承公司投资理念的基础上,强调基金分红的可能性,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锁定收益,通过所投资资产的增值和收益实现对基金持有人的分红。

  本基金认为,伴随国民经济的长期高速成长和企业盈利能力的普遍提升,目前国内市场股票资产的增值和获利模式已由早期市场的投机性价格炒作逐渐转变成主要来自于企业的成长和收益。一方面,在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必然将产生一批高速成长的行业和企业,同时一些掌握了核心竞争优势的国内企业也将逐渐走向国际市场,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公司。另一方面,在盈利能力普遍提高的前提下,国内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也更加注重分红,一些优秀的绩优公司的分红收益率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国外成熟市场的水平。本基金同时看重企业内部资源所支持的盈利成长性和现金盈利及分红能力。

  (三)投资范围

  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投资工具。其中股票部分重点投资治理结构完善、基本面和成长性好的公司股票,并优先选择持续分红、股息收益率较高的公司股票。债券部分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以及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债券。

  资产配置比例为: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债券:0%—65%(不包括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股票:30%—9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四)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充分借鉴英国保诚集团的资产配置理念和方法的基础上,建立了适合国内市场的资产配置体系。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主要分为战略性资产配置(SAA)和战术性资产配置(TAA)。

  ●战略性资产配置(SAA)

  即决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按照本基金的风险偏好以及对资本市场各大类资产在长期均衡状态下的期望回报率假定而作出。而其中主要的决定因素是本公司客户市场调查所反映的客户风险偏好及潜在需求和本公司对产品和产品线的安排,结果已经体现在本产品的设计上,即资产配置基准比例(资产配置范围中线)的选取。本基金因此在战略性资产配置上(SAA)是一个偏股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战略性资产配置因此被基金的市场定位和风险特征所决定,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战略性资产配置(SAA)因此也不反映在本基金的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同时允许较灵活的战术性资产配置(TAA),以应对我国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较强波动性的现状,充分发挥本公司投资管理中的资产配置能力,以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基金投资回报率。

  ●战术性资产配置(TAA)

  资产价格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偏离长期均衡价值,战术性资产配置(TAA)是依据特定市场情况,对在一定时段持有某类资产的预期回报作出预测,并围绕基金资产的战略性资产配置基准,进行相应的短中期资产配置的过程。战术性资产配置是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核心。

  本基金采用保诚集团在全球投资所采用的战术性资产配置体系(TAA Pack),结合国内资本市场的特点,建立了适应国内市场的战术性资产配置的TAA体系。该体系根据各大类资产相对无风险资产的风险溢价水平以及该溢价水平对均衡或长期水平的偏离程度配置大类资产,简要说明如下图。

  图:战术性资产配置过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配置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并落实到自下而上的个股研究为主的投资策略。一方面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和行业分析,确定股票研究的行业重点和方向;另一方面通过深入研究个股的基本面和估值水平,最终确定投资标的,决定个股仓位,控制行业权重风险,完成股票组合配置。

  ●行业分析方法

  首先进行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分析。主要是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出发,研究不同的经济周期发展阶段对不同行业和个股的影响,从而选取能够从特定经济周期中受益的行业和个股进行重点研究。在经济周期的上升、平稳、下降等各个周期中,各个行业和企业表现出来的盈利能力、生产规模甚至定价能力有很大差别,特别是周期性相对较强的行业和企业所受影响更大。

  信诚基金建立了由宏观经济影响、政策影响、行业基本面因素或行业成长性分析、市场竞争状况分析、市场估值分析等构成的行业研究分析体系。

  由于行业的差异性,在针对不同行业进行考察分析时,上述五个方面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行业研究员需在该统一的分析框架下,根据各行业的特点进行分行业考察要点和评价指标的细化,以此作为行业分析的依据。

  研究员持续跟踪行业中的相关数据,并定期提交行业报告,当行业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时,研究员需要提交行业动态跟踪报告,指出行业的投资机会和风险。投资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回顾各个行业的基本面变化,总结行业研究成果,行业研究员也会对上下游以及相关行业进行了解,从而进一步加深对自己所负责行业的认识,总结行业投资机会。

  ●个股研究

  个股研究分为个股基本面研究和个股评级。

  (1)个股基本面研究

  本基金坚持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挖掘股票的投资价值以及回避个股投资风险,所以基本面研究是投资研究的基础。

  本基金个股基本面研究的过程是在充分把握行业状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充分把握公司的投资价值和主要风险,从而做出投资判断和决定。

  首先,研究员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禁止行为以及股票是否存在明显的投资风险剔除问题股票后,根据行业分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数量模型以及外部研究报告,确定股票研究初选库。

  随后,研究员根据自主的研究、投资或宏观策略人员建议、各种会议讨论的信息、券商研究、数量模型筛选的结果确定重点研究范围,进行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成果提交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进入股票投资备选库。本基金通过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和股票投资备选库把握公司的基本面,基金所投资的股票都必须在股票投资备选库中。

  (2)个股评级

  个股评级的基础是股票的估值水平。研究员根据估值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股票投资备选库中的股票进行买入、持有或者卖出的评级。

  信诚基金根据外方股东的国际投资经验并结合国内市场地情况,针对制造业的个股和金融业的个股分别建立了统一的财务模型,并结合到天相研究系统中。研究部定期调整统一的估值参数( 无风险利率、终极成长率、股权风险溢价、GDP增长率、CPI)。研究员根据估值和风险分析结果作出投资评级。在估值过程中,本基金强调PE、PB等相对估值方法与DCF等绝对估值方法的结合运用,以期给出合理的投资评级。

  研究员需要动态跟踪个股基本面变化,及时调整股票估值和投资评级。

  ●公司治理风险评估

  上市公司治理风险是基本面研究的一部分,但是本基金特别强调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管理激励机制,以及与流通股股东的关系。治理水平不同的公司得益于宏观经济和产业增长的能力和程度差异极大,维持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可能和期限也不相同;对股东权益重视程度不同的公司使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差异也极大。为此本基金在借鉴外方股东英国保诚集团投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市场情况自主研究建立了上市公司治理评估模型。该模型对即将进入股票库的股票进行公司治理评估,淘汰有严重治理问题的公司或限制有局部治理问题公司的持股仓位。

  信诚基金开发的公司治理评价模型采用对一系列问题作肯定或否定回答的0-1法则,每个问题的选择遵循信息可得、易判断、不模糊的原则,重点考察指标包括公司治理的自律性、信息透明度、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董事会股东会按程序规范运作的情况、董事会、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情况、所有股东被公平对待的情况,等等。

  ●估值判断

  根据基本面研究和估值水平进行投资是本基金投资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只有正确分析和把握研究对象的估值水平,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真正实现锁定投资收益的产品设计理念和投资目标。因此,本基金结合外方股东丰富的海外投资经验和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行业建立了完整的公司预测和估值模型,并将模型集成到系统中,形成了公司的预测和估值平台。个股的估值水平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个股配置

  本基金根据前述的基本面分析和估值判断,按照投资标的的预期风险回报水平,来确定个股持仓权重的配置。其大体原则是:

  6-12个月可能预期正回报较大,风险较小,可占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较重仓位;

  6-12个月可能预期正回报明显,风险较小者,可占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次重仓位;

  6-12个月可能预期正回报中等,有一定风险者,可占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较轻仓位;

  6-12个月可能预期正回报小于可能风险,或风险发生概率明显高于正回报概率时,基金不得持有;

  在股票价格发生变化使个股风险回报配比发生变化时,基金个股仓位的调整按上述原则动态进行。

  ●行业配置

  一般而言,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行业分布特征,是行业分析及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的自然结果。本基金的个股甄选过程,包含行业投资价值的研究评估和选择过程。因此,本基金不在个股选择及仓位控制过程之外,设独立的行业仓位决定机制。

  但是,本基金行业仓位与本基金业绩基准行业权重的偏差,是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总风险的重要部分。为了防止过高的行业集中度和行业配置总风险,本基金以指数为基准,设定了投资组合行业权重与基准指数行业权重的最大离差限制。

  (3)债券投资策略

  本产品债券组合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各种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债。

  本产品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通过整体债券配置、类属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进行积极投资、控制风险、增加投资收益,提高整体组合的收益率水平,追求债券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在宏观层面上,本产品将考察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种经济金融指标,评价宏观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预测利率变化的大趋势和短期变动,以久期管理控制好债券组合的利率风险。在中观层面上,通过分析债券市场中各个细分市场的风险收益状况,进行相应的类属配置。微观方面,在确定了债券类属配置对象后,通过对个券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的深入分析,决定投资组合中的具体投资对象及投资金额。

  目前市场上的企业债发债主体均是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且企业债的发债安排均有银行担保,企业债在此基础上提供比国债高的收益率。基于此,本产品会在可能的条件下积极进行企业债的投资。

  为避免可能的信用风险或因信用程度的变化而引致的企业债价格风险,在本产品的企业债投资中,不会因为有银行担保而忽略对企业经营财务状况差别的独立分析。本产品将采用类似精选个股时使用的公司分析方法,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发展前景、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等作出综合评价,从而判断企业债的信用风险,特别注重评价在不同宏观经济和信用环境下企业债与国债间信用风险溢价的水平和变化,主动而策略性管理企业债的风险与收益。

  本产品还将特别关注发展中的可转换债市场,主动进行可转债的投资。转债投资同样采用公司分析法和价值分析。

  本产品在风险管理上会将企业可转债视为等同于股票,特别注意因投资企业可转债而可能引起的投资组合风险配比的变化,管理好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总风险。

  (五)业绩比较基准

  62.5%×股票指数收益率+32.5%×债券指数收益率+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股票指数 ——— 新华富时全A指数

  债券指数 ——— 中信国债指数

  新华富时全A指数覆盖了沪、深两市股票,而且采用流通市值加权,能比较全面、真实地反映市场状况。中信国债指数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国债,符合本基金债券投资的实际情况。因此本基金选择新华富时全A指数和中信国债指数作为比较基准的构成。

  (六)风险-收益特征

  作为一支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中线(股票62.5%,债券32.5%),确立了本基金在平衡型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定位,因此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同时,通过严谨的研究和稳健的操作,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关于修订《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公告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自2006年4月3日起新增C类收费模式,该类别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取得了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I.在《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

  将"交通银行"替换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替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并对下文中相应简称做替换。

  II.在《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二、释义"中:

  i)替换有关"《基金法》、《运作办法》"的释义。

  ii)删除"公开说明书"的释义。

  iii)增加两条释义:"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或有不同。"

  III.在《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三、基金合同当事人"中:

  i)更新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ii)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日期: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390.7亿元人民币"

  IV.在《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

  新增"(六)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的,称为B类;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V.在《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二十二、基金费用与税收"中:

  i)在"(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增加"3、销售服务费;"

  ii)在"(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增加"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VI.在《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二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中:

  i)在"(三)收益分配原则"中,将第1款修订为"1、由于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ii)在"(四)收益分配方案"中,在段尾增加"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VII.在《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释义"中,

  增加两条释义:"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或有不同;"

  VIII.在《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中:

  i)增加"(七)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的,称为B类;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ii)在"(八)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新增有关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数和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具体为:"1、申购份数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B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A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在募集期内认购的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数×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在基金开放后申购的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数×申购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C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IX.在《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中:

  1、在"(三)收益分配原则"中,将第1款修订为"1、由于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将第6款中的第1段修订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实施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

  2、在"(四)收益分配方案"中,在段尾增加"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X.在《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

  i)在"(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中,增加"(3)销售服务费;"在"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增加"(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ii)在"(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2、申购费"中增加有关C类基金份额的说明,具体为"(1)本基金现有A、B、C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A类、B类或C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前端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0.8%

  投资者选择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后端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年以内 1.2%

  满1年不满2年 0.9%

  满2年不满3年 0.7%

  满3年不满4年 0.6%

  满4年不满5年 0.5%

  满5年以后 0

  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前/后端申购费用为0,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用情况见本节第(一)条第2款第(3)项规定。"

  iii)在"(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3、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新增有关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数和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具体为:"(1)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B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一:假定T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两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0元、100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金额(元,A) 10,000 1,000,000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 1.0% 0.8%

  前端申购费(C=A×B) 100 8,000

  净申购金额(D=A-C) 9,900 992,000

  申购份额(=D/1.200) 8,250.00 826,666.67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金额(元,A) 10,000 1,000,000

  申购份额(=A/1.200) 8,333.33 833,333.33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99元,则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金额(元,A) 10,000 1,000,000

  申购份额(=A/1.199) 8,340.28 834,028.36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A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在募集期内认购的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数×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在基金开放后申购的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数×申购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C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250=12,500元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设立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25、1.080和1.14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1 赎回2 赎回3

  赎回份数(A) 10,000 10,000 10,000

  基金份额面值(B) 1.000 1.000 1.0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 1.025 1.080 1.140

  赎回总额(D=A×C) 10,250 10,800 11,400

  适用后端认购费率(E) 1.0% 0.7% 0.5%

  后端认购费(F=A×B×E) 100 70 50

  赎回金额(=D-F) 10,150 10,730 11,350

  例四: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1 赎回2 赎回3

  赎回份数(A) 10,000 10,000 10,000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1.200 1.2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 1.230 1.300 1.360

  赎回总额(D=A×C) 12,300 13,000 13,6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E) 1.2% 0.9% 0.7%

  后端申购费(F=A×B×E) 144 108 84

  赎回金额(=D-F) 12,156 12,892 13,516

  例五,假定某投资者申请赎回10,000份C类基金份额,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5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205=12,050元

  (3)T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iv)在"(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4、转换费(3)转入基金费用"中,增加有关C类基金份额转换的规定,具体为

  "①申购赎回费大于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基金I转入前端收费基金II(I→II)

  如果II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I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其差额部分即为转入II基金时的优惠申购费率;反之,则转入II基金时的申购费率优惠至0。

  特例处理:由于华夏红利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端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500元,对于转换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A类或B类华夏债券基金份额转入华夏红利前收费收取固定申购费用500元。

  第二,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基金I转入后端收费基金II(I→II)

  I基金持有到后端申购费率为0的年限,即视为转入II基金的已持有期。例如,A类或B类华夏债券基金份额转入华夏大盘精选后收费,转入时即视为已持有华夏大盘精选满5年。

  ②申购赎回费为零的基金(目前包括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与申购赎回费大于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其他基金转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

  因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申购费和赎回费为0,转换时等同于正常申购。

  第二,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转入其他基金前端收费

  优惠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第三,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转入其他基金后端收费

  在计算转入基金的持有年限时,其持有期从买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开始计算。为处理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基金份额的转出,对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的确定有特殊规定,即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③申购赎回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目前包括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不收取转换费用。"

  修订后的《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登载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www.ChinaAM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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