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收费模式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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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03:1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61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10月23日正式生效。为了满足更多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基金自2006年4月3日起增加一种新的收费模式--C类收费模式,该类别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而是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一、时间安排 本基金C类收费模式的推出时间为2006年4月3日。自该日起,投资人可选择按照C类收费模式(C类代码:001003)申购本基金份额,亦可选择按照原有前端申购费模式(A类代码:001001)或后端申购费模式(B类代码:001002)申购本基金份额。 二、C类费用情况 1、C类基金份额与A类和B类基金份额在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上相同,而且同样不收取赎回费。 2、与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同的是,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三、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管理人应于本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网站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C类基金份额净值和A/B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C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适用的销售网点 1、自4月3日起,本基金下列直销网点均可销售C类基金份额。 (1)北京金融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2) 电话:(010)88087226/7/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998/68458698/68458718/68468598 传真:(010)68458598 (3)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B座0104(100022) 电话:(010)58693528/16/26 传真:(010)58693508 (4)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5)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080) 电话: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6)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1楼(200120) 电话:(021)58772855/77/99 传真:(021)58772008 (7)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央商务大厦26层(518048)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8)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69号芳草园首层(510630)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461077 2、自4月10日起,本基金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销售C类基金份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本基金下列代销机构均可销售C类基金份额。开始销售C类基金业务的时间按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详情请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stock.com.cn800-820-1868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gtja.com021-962588、400-8888-666 3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guosen.com.cn800-810-8868 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xcsc.com021-68865111 5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htsc.com.cn400-8888-168、025-84579897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ebscn.com021-68816770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xyzq.com.cn021-68419974 8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nesc.cn0431-96688-99、0431-5096733 9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njzq.com.cn025-83364032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gf.com.cn020-87555888-875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csc108.com400-8888-108 五、重要提示 1、自4月3日起,本基金并存A类、B类、C类三种收费模式,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共同受《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束,享有同等权力,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对基金份额的提及,其份额的计算皆为A类、B类、C类三类基金份额之总和。 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B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4、在分红方式上,投资人可对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实施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 5、在基金转换方面,A类、B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照常办理,同时,C类基金份额也可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之间办理转换业务。 6、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公告"。 7、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持有人服务,本公司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8、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AMC.com)查询。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