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基金 > 正文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基金代销机构变更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 04: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根据2005年11月4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及服务部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115号),同意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在原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鹏证券")营业部原址上新设长江证券营业部。目前,原大鹏证券营业部已经关闭,长江证券已顺利完成兼并
收购原大鹏证券的经纪业务。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签署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长江证券将作为大鹏证券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继承人,原大鹏证券与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所有代销协议中应由大鹏证券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均变更为由长江证券享有和承担,大鹏证券不再享有和承担原代销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我司已在2005年12月23日刊登的《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将大鹏证券的有关信息更新为长江证券。

  投资者可以通过长江

证券分布于全国27个城市的52个营业网点办理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交易业务。

  长江证券开通基金代销业务的城市有: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长江证券各营业网点

  2.长江证券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3.长江证券网站:www.cz318.com.cn

  4.长江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999或各营业网点电话

  5.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

  6.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14536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