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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3月29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14:59 新浪财经

  方信

  今日仍是基金年报披露的高潮,同时也有许多基金重要信息,除了多家基金的分红公告外,还有很多诸如推出新的转换业务、调整基金经理、增加代销机构等等,还有一条信息特别值得关注,正当人们考虑投资基金的时候,已经有基金公司公告赎回几个月前投资自己公司旗下的基金了(见后面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赎回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基金
部分份额》的公告)。

  重要业务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南方积极配置基金与南方高增长基金转换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已于2003年4月21日正式推出基金转换业务,并与2005年9月20日对该转换业务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开通公司旗下两只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高增长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一、适用范围

  该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南方积极配置基金(简称"南方积配",代码:160105)和南方高增长基金(简称"南方高增",代码:160106)的场外基金份额,场内(交易所)基金份额不适用本转换规则。

  二、办理时间

  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三、业务说明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直接自由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并已公布可以实施转换业务的其它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3、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4、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转入目标基金销售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5、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6、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8、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9、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10、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取消当日已申请的基金转换业务并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四、转换原则与费用

  1、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归入基金资产部分(25%)的赎回费用,并将该费用归入基金资产;

  2、转换时每次收取不高于0.2%的转换费用,由销售机构确定;

  3、转换时不按照申购费的高低收取补差费用。

  五、举例说明

  1、南方积极配置基金转为南方高增长基金

  例1:某投资者将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场外)10万份转换为南方高增长基金(场外),假设转换当日南方积极配置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8元人民币,而南方高增长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18元人民币,则:

  转换时收取的费用包括两部分:赎回费用(转出南方积极配置基金)0.125%(即0.5%×25%)和转换费用0.2%。

  归基金资产费用=转换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25%

  净转换金额=转换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归基金资产费用

  转换费用=净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转换确认金额=净转换金额-转换费用

  转换确认份额=转换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归基金资产费用=100,000×1.0218×0.5%×25%=127.73元

  净转换金额=100,000×1.0218-127.73=102,052.27元

  转换费用=102,052.27×0.2%= 204.10元

  转换确认金额=102,052.27-204.10=101,848.17元

  转换确认份额=101,848.17/1.0618=95,920.30份

  2、南方高增长基金转为南方积极配置基金

  例2:某投资者将持有一年的南方高增长基金(场外)10万份转换为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场外),假设转换当日南方高增长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18元人民币,而南方积极配置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8元人民币,则:

  转换时收取的费用包括两部分:赎回费用(转出南方高增长基金)0.05%(即0.2%×25%)和转换费用0.2%。

  归基金资产费用=转换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25%

  净转换金额=转换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归基金资产费用

  转换费用=净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转换确认金额=净转换金额-转换费用

  转换确认份额=转换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归基金资产费用=100,000×1.0618×0.2%×25%=53.09元

  净转换金额=100,000×1.0618-53.09=106,126.91元

  转换费用=106,126.91×0.2%= 212.25元

  转换确认金额=106,126.91-212.25=105,914.66元

  转换确认份额=105,914.66/1.0218=103,654.98份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和南方高增长基金之间的转换;本公司南方稳健成长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之间的转换详见2005年9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报刊及网站上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南方现金增利基金转换业务及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本公司其他基金以及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规则,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或媒体公告。

  3、本公司其他基金以及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4、投资者欲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outhern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5、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南方基金推出南方高增后端收费及持续销售公告

  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82号文批准,并于2005年7月13日正式成立的上市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基金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4月3日起正式推出本基金的后端收费业务,并同时开展本基金的持续销售活动。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义

  本基金的"后端收费"业务是指投资人在申购本公司开放式基金时可以先不用支付申购费,而在赎回时支付,并且持有年限越长,申购费率越低,直至免除全部申购费用。

  二、适用基金

  本业务目前仅适用于南方高增长基金(后端收费代码:160107)。

  三、适用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四、办理场所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和各大券商可以办理本基金的"后端收费"业务,其具体开通情况以各代销机构为准。实行"后端收费"模式后,投资人仍可选择"前端收费"模式。

  五、费率结构

  持有期限 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

  一年以内 2.0% 0.5%

  满一年不满二年 1.5% 0.4%

  满二年不满三年 1.2% 0.3%

  满三年不满四年 0.8% 0.2%

  满四年不满五年 0.4% 0.1%

  满五年以上 0 0

  注:其中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资产

  六、计算方法

  后端申购费的计算基数为本次要赎回的基金份额在当初购买时所对应的申购金额,赎回时本公司按照先进先出法依次进行处理,具体公式为:∑当初购买本次赎回份额的申购资金总额×该部分份额所对应的费率。

  七、计算举例

  例1、某日A投资者、B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0 元和1,000,000 元,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 元,三年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净值为1.800 元。则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模式下,各相关费用分别为:

  项目              前端收费              后端收费

                 A申购       B申购  A申购 B申购

  申购金额(a)         10,000.00 1,000,000.00 10,000.00 1,000,000.00

  申购份额(b=a×(1-前端费率①)/1.1) 8,954.55 900,909.09 9,090.91     909,090.91

  赎回总额(c=b×1.8)     16,118.19 1,621,636.36 16,363.64 1,636,363.64

  申购费率(d)           1.5%     0.9%   0.8% 0.8%

  申购费用(e=a×d)          150.00 9,000.00  80.00 8,000.00

  赎回费用(f=c×赎回费率)     0.00 0.00       32.73 3,272.73

  净赎回金额(前端:g=c-f,后端:g=c-e-f) 16,118.19  1,621,636.36 16,250.91 1,625,090.91

  注:①采取后端收费时,前端费率为0。

  例2 、某日C投资者申购本基金20,000.00元,基金净值为1.10元,一年后再申购本基金10,000.00元,基金净值为1.40元,再过两年后赎回全部基金份额,基金净值为1.80元,则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模式下,各相关费用分别为:

  项目                 前端收费 后端收费

  第一次申购金额(a1)         20,000.00 20,000.00

  第一次申购份额(b1=a1×(1-前端费率①)/1.1) 17,909.09 18,181.82

  第二次申购金额(a2)         10,000.00 10,000.00

  第二次申购份额(b2=a2×(1-前端费率①)/1.4) 7,035.71 7,142.86

  总份额(b=b1+b2)             24,944.80 25,324.68

  第一次申购所得份额相应的赎回金额(c1=b1*1.8) 32,236.36 32,727.28

  第二次申购所得份额相应的赎回金额(c2=b2*1.8) 12,664.28 12,857.15

  赎回总额(c=c1+c2)         44,900.64 45,584.42

  第一次申购费率(d1)           1.50% 0.80%

  第二次申购费率(d2)           1.50% 1.20%

  第一次申购费用(e1=a1×d1)      300.00 160.00

  第二次申购费用(e2=a2×d2)      150.00 120.00

  申购费用(e=e1+e2)              450.00 280.00

  第一次申购所得份额相应的赎回费率(f1)     0 0.20%

  第二次申购所得份额相应的赎回费率(f2)     0 0.30%

  第一次申购所得份额相应的赎回费用(g1=c1×f1) 0.00 65.45

  第二次申购所得份额相应的赎回费用(g2=c2×f2) 0.00 38.57

  赎回费用(g=g1+g2)             0.00 104.02

  净赎回金额(前端:h=c-g,后端:h=c-e-g)  44,900.64 45,200.40

  注:①采取后端收费时,前端费率为0。

  以上例子中数据皆为假设,并不能作为判断基金可能收益的依据。

  八、重要提示

  1、自本基金推出后端收费模式之日起,前、后端收费模式并存,投资人可自由选择,但分别依照两种模式申购的南方高增长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依照两种模式申购的南方高增长基金份额,同受《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束并享有同等权益。

  3、投资者在采用后端收费模式申购基金时需选择收益分配的方式(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其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因红利再投资而增加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与前端收费模式一样均不收红利再投资费用。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或媒体公告。

  5、本公司其他基金以及新发基金的后端收费业务,以届时公告为准。

  6、投资者欲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outhern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7、本基金后端收费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赎回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基金部分份额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17日、1月21日、2月24日,分别运用公司固有资金1000万、1000万、3500万元认购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2005年3月2日确认申购份额共计55,018,925.00份,现于2006年3月30日通过直销机构赎回500万份,赎回费率0.3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基金经理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河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如下调整:同意毛卫文同志辞去银河收益基金基金经理,任命索峰同志为银河收益基金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附:基金经理简历  

  索峰,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13年证券、期货行业从业经历,先后就职于润庆期货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原君安证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主要从事国际商品期货交易、营业部债券自营业务和证券投资咨询工作。2004年6月至今,担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代销机构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06年3月28日起,兴业证券将代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080001)的销售业务。  

  兴业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兴业证券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收益分配公告: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实施收益分配。现将有关的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 收益分配金额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复核,本基金决定以2006年3月28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全体基金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二、 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4月3日

  2、除息日:2006年4月3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5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照2006年4月3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4月5日

  三、 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 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4日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6年4月5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 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 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2006年4月3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七、 咨询办法

  1、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2、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60000。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汉唐证券、光大证券、国盛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湘财证券等的代销网点。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成立于2004年6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本基金本年度的第一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分红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拟向本基金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 0.15 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 4 月 3 日

  2、除息日:2006年 4 月 4 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 4 月 5 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日为:2006年4 月 4 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 4 月 6 日

  6、分红公告日:2006年 4 月 5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 4 月 5 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 4 月 5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 4 月 6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6年 4 月 3 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4、冻结基金单位的红利发放按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2006年 4 月 3 日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 代销网点

  公司名称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中国银行         www.bank-of-china.com 95566

  招商银行         www.cmbchina.com 955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wone.com.cn 400-8888-111

  深圳发展银行     www.sdb.com.cn      95501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www.csc108.com400-8888-10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tja.com      400-8888-666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uosen.com.cn 800-810-886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yzq.com.cn400-888-8123

  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lhzq.com     400-888-855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400-888-80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f.com.cn     020-87555888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hinastock.com.cn 800-820-186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c168.com.cn 0755-8228896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025-84579897

  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fzq.com     0731-440334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pa18.com       95511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csc.com     021-688650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bscn.com      02168823685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www.ehongyuan.com   01062267799-6316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www.txsec.com   010-84533151-822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邮编:518040)

  电话:4008876555、0755-83196358、83196359

  传真:0755-83196360

  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2104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1单元(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长信银利精选基金分红

  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今年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决定进行本年度第三次分红。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 以2006年3月23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3月27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3月29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3月27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单位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3月29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3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3月27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3月2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3月29日起投资者可进行查询、赎回业务。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3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确认基金认购确认书上的分红方式是否正确,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网站查询分红方式,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可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06年3月27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帐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8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x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3074848)咨询相关事宜。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10005,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04年9月9日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截止2006年3月27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32,778,482.36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根据《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3月2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3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3月 30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 4月 3 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3月 31 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4月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 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 3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6年4 月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 3月 3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发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天同证券、广东证券、金通证券、山西证券、闽发证券、汉唐证券、东吴证券、银河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天和证券、长城证券、华安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平安证券、西北证券、东北证券、世纪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都证券、金元证券、光大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83918088。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efunds.com.cn。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10005,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04年9月9日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截止2006年3月27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32,778,482.36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根据《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3月2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3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3月 30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 4月 3 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3月 31 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4月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 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 3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6年4 月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 3月 3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发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天同证券、广东证券、金通证券、山西证券、闽发证券、汉唐证券、东吴证券、银河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天和证券、长城证券、华安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平安证券、西北证券、东北证券、世纪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都证券、金元证券、光大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83918088。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安信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度收益分配决议

  本公司所管理的安信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安信”)2005年度财务报告已由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议定了基金安信2005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至2005年末,基金安信可供分配收益为58,752,620.14元,本基金管理人决定2005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9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安排  

  具体分红时间安排将另行公告。

  最后是富国动态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今日更新了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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