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4月10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15:38 新浪财经 | |||||||||
方信 周末以来,基金分红信息再次聚集,股票市场行情的升级已经可望给所有基金投资人得到收益, 即最后几家从未分红的基金的净值也纷纷回到了面值之上,只要行情延续,这一天已经为期不远。当然,还是投资了优秀基金的投资人最为扬眉吐气。
今日的基金重要有一则“暂停接受大额申购申请”的公告尤其值得关注。 基金重要业务信息: 鉴于我公司管理的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部分股票处于股权分置改革阶段,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较大。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两只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请示中国证监会同意,我司决定自2006年4月11日起,按下列规定限制对上述两只基金的大额申购活动: 如果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对我公司管理的任何一只股票型基金或混合型基金的累积申购或转入金额,超过其所申购或转入的基金的前一交易日净资产的2%,对该笔申购或转入申请,我公司有权拒绝。 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持有人利益,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6年4月4日起公告暂停了申购及从我司所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的业务。 鉴于目前对基金份额净值造成影响的部分股票已复牌,因此自2006年4月11日起,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日常申购及转入业务。 为全面提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品质,方便投资者和本公司之间的交流,降低沟通成本,本公司自2006年4月10日起正式开通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95105686(免长途话费),客户通过固定电话和手机均可拨打。本公司原客户服务号码021-53594678仍可继续使用。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蒋月勤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陈礼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陈礼华先生的总经理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基金字[2006]52号文)。 附:陈礼华先生简历 陈礼华先生,男,44岁,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历任国务院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财政部国债司和国债金融司主任科员,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研发处负责人、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投资交易总监,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因工作需要,王守章先生不再担任易方达5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职务。马骏先生继续担任易方达5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决定聘任梁天喜为易方达5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与马骏共同管理易方达50指数基金。 上述事项已报广东证监局备案。 附:梁天喜简历 梁天喜,男,1964年生,工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四川省机械设计院工程师、深圳宝安集团电子研究所副总经理;1997年8月进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研究所,历任市场部经理、投资研究部经理、研究所副所长;2003年2月进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分红信息: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03年6月12日,已于2004年2月17日、2004年5月17日、2004年12月1日、2005年3月17日、2005年5月13日、2005年8月10日、2005年9月20日、2006年1月23日、2006年2月27日实施了九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为每10份基金份额1.75元。截止2006年4月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3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 1.1813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9,067,935.85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经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6年4月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进行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十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4月12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06年4月1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06年4月1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4日前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1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申请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申请基金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6年4月11日前(含4月11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深圳:(0755)83183388-6868 北京:(010)85633388-6868 上海:(021)53599588-#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宗旨,本基金决定进行第八次分红。根据《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 年4月7 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9 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 年4月11日 2、红利发放日:2006 年4月1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4月11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 年4月1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06 年4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 年4月11 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6 年4月13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 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金额以2006 年4月11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份额,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份额以2006 年4月11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赎回金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 年4月11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 根据《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100 元时,为降低投资人的转帐成本,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七、咨询办法 1、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山西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14536 。 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xyfunds.com.cn。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子基金--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六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6年4月5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4月13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7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4月1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4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14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4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5年6月16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运作办法》、《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五次分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以2006年4月7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4月12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4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4月14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4月1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17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2005年4月26日刊登的《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06年4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21-3878978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06年4月12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788、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业务的申请。 6.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证转账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glfund.com。 2.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9788。 3. 本公司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法定代表人:华伟荣 电 话:021-68419966 传 真:021-68419525 联 系 人: 谭颖卓 4. 向各代销机构及相关网点查询: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2)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3)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法定代表人: 范炎 电话:0510-2831662 传真:0510-2831589 联系人:袁丽萍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021-53831169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杨巍 (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黎晓宏 电话: 010-65186080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4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福州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1)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电话: 025-84457777-721 传真: 025-84579879 联系人: 袁红彬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21-62568800 传真:021-62569651 联系人:吴羽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4)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栋22-25楼 法定代表人:张引 电话:023-63786240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陈国才 (15)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凤起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电话:0571-85783750 传真:0571-85783748 联系人:张谊洲 (16)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571-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经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核实,截止2006年4月5日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1;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47,747,579.62元。根据《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决定对本基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1.8元。 本基金已于2006年4月7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预告"。 投资者可于2006年4月11日起到销售网点查询账户的分红情况。 查询办法: 1、代销机构 A、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东方证券、世纪证券、西南证券(包括西南证券飞虎网)、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平安证券、天和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东吴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湘财证券、招商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申银万国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B、场内代销机构 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证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上证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证所网站)网点。 2、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4年9月28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运作办法》、《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一次分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以2006年4月7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4月12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4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4月14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4月1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17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2004年8月13日刊登的《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06年4月 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21-3878978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06年4月12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788、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业务的申请。 6.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证转账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glfund.com。 2.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9788。 3. 本公司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法定代表人:华伟荣 电 话:021-68419966 传 真:021-68419525 联 系 人: 谭颖卓 4. 向各代销机构及相关网点查询: (1)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2)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法定代表人: 范炎 电话:0510-2831662 传真:0510-2831589 联系人:袁丽萍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962505、021-54033888 传真:021- 540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021-53831169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杨巍 (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黎晓宏 电话: 010-65186080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4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福州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1)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电话: 025-84457777-721 传真: 025-84579879 联系人: 袁红彬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21-62568800 传真:021-62569651 联系人:吴羽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4)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栋22-25楼 法定代表人:张引 电话:023-63786240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陈国才 (15)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凤起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电话:0571-85783750 传真:0571-85783748 联系人:张谊洲 (16)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571-83025625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11月5日生效。截止2006年4月3日,嘉实成长收益基金份额净值为1.2039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113,572,637.50元。根据《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6年4月3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权益登记日为2006年4月6日,2006年4月10日将进行现金红利发放。具体发放办法请查阅2006年4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第六次分红预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 2、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建投证券(原华夏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北京证券、招商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民生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渤海证券、国元证券、广东证券、长江证券、金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山西证券、财富证券、国海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北证券、西北证券、江南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通证券、汉唐证券、闽发证券等。其中汉唐证券、闽发证券已于2005年1月27日起暂停办理基金申购业务。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刊登了《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二次分红预告》。 因涉及投资者分红方式修改的提示,现将《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二次分红预告》"二、收益分配时间"、" 四、收益发放办法"更改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4月13日 场外除息日:2006年4月13日 场内除息日:2006年4月14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7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4月14日 三、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4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4月14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四、提示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买入本基金,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其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申购本基金,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其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由于投资者第一次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无论投资者对分红方式是否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对所有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一律设置为现金分红方式。如果投资者欲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或者修改分红方式,请于本次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4月13日)直接到原销售网点办理分红方式变更手续。 3、权益分派期间(2006年4月10日至2006年4月13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咨询、了解基金详情。 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和嘉实债券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7月9日生效。截止2006年4月3日,嘉实增长基金份额净值为1.438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148,308,742.82元;嘉实稳健基金份额净值为1.202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57,097,420.76元;嘉实债券基金份额净值为1.069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10,490,964.66元。根据《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约定,本系列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6年4月3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系列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元) 嘉实增长 070002 0.30 嘉实稳健 070003 0.40 嘉实债券 070005 0.20 本次收益分配的权益登记日为2006年4月6日,2006年4月10日将进行现金红利发放。具体发放办法请查阅2006年4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增长、嘉实稳健和嘉实债券基金分红预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 2、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建投证券(原华夏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国海证券、国都证券、北京证券、汉唐证券、闽发证券、光大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国元证券、广东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金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恒泰证券、山西证券、财富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华西证券、东北证券、西北证券、江南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金元证券、国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通证券等。其中汉唐证券、闽发证券已于2005年1月27日起暂停办理基金申购业务。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5年11月16日。截止2006年4月6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066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三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6年4月6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4月12日 场外除息日:2006年4月12日 场内除息日:2006年4月13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4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4月1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4月1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4月13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4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4月10日至4月12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53594678)咨询相关事宜。 截止2006年4月7日,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的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9,768,834.63元人民币,现进行本年度首次收益分配。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4月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6年4月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271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9,768,834.63元。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2006年4月7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当日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安排 1.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4月13日 2. 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4日 3.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6年4月1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14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根据2004年10月20日刊登的《关于修改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公告》,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06年4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核实分红方式。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06年4月13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七、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70688。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长城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联合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5年11月17日成立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进行第一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拟以截至2006年4月7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向本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0.40元,最终实施的分红方案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4月12日 2、红利分配日:2006年4月1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4月12日除息后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转换为基金单位份数。 4、分红实施方案公告日:2006年4月1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1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本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4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在相应的销售网点进行分红方式选择的投资者适用于现金红利分红方式。 4、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如果应分得红利款小于10元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七、咨询办法 1、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47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代理销售本基金的营业网点。 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自2003年7月15日成立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系列基金进行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拟以截至2006年4月7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向宝康系列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基金简称 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现金红利(元) 宝康消费品基金 0.40 宝康灵活配置基金 0.40 宝康债券基金 0.20 最终实施的分红方案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4月12日 2、红利分配日:2006年4月1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4月12日除息后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转换为基金单位份数。 4、分红实施方案公告日:2006年4月1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系列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1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本系列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系列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4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在相应的销售网点进行分红方式选择的投资者适用于现金红利分红方式。 4、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如果应分得红利款小于10元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七、咨询办法 1、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47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代理销售本基金的营业网点。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5年3月16日起基金合同生效,经过一年的运作,基金投资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截止2006年4月5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19,364,681.31元人民币。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宗旨,本基金决定进行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次收益分配。根据《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4月5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162605、162606,其中,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本基金只适用申购费后端收费方式,适用基金代码为"162606";未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本基金只适用申购费前端收费方式,适用基金代码为"162605"。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6年4月5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11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9,364,681.31元。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2006年4月5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当时的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2006年4月12日 场外除息日:2006年4月12日 场内除息日:2006年4月13日 2. 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4日 3.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6年4月1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13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 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 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 资份额。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仅限于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06年4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06年4月 12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06年4月8日至4月12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七、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70688。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5年4月5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进行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核实,现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50元。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核实,截止2006年4月6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098元,实际分配收益为:30,534,878.75元。 本基金已于2006年4月6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预告》(2006年4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当地代销售网点查询或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客服电话:95105686;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2005年1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截止2006年4月7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83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4月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本年度的第二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4月11日 2、红利分配日:2006年4月1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4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2006年4月11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006年4月11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4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 2、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4064800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 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于2004年6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截止2006年4月7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216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4月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本年度的第二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4月11日 2、红利分配日:2006年4月1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4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2006年4月11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006年4月11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4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 2、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4064800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 最后是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基金、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今日更新了招募说明书。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