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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家名义做广告要受严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10:53 信息时报

  工商部门将打击五种虚假广告行为,广告版面标注“专版”被禁止

  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龚墒) 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为了惩治虚假广告、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工商部门将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等五种虚假广告行为。

  一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包括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

  二是以专家的名义发布的广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介绍、推荐商品服务或者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

  四是药品广告夸大功能疗效。主要是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

  五是通过医疗广告宣传保证治愈。主要是在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牛皮癣、艾滋病、癌症等各种疑难疾病。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将立即责令其停止发布,并立案查处;对查处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已涉嫌虚假广告罪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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