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贵司是否已采用新收入准则,即公司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账款会列报为“合同负债”;其余业务相关的预收账款,仍列报为“预收款项”呢,麻烦董秘能回复下
董秘回答(中国铝业SH601600):
您好!公司已于2018年采用新收入准则,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核算,对于有销售合同的预收账款会列报为“合同负债”,其余业务产生的预收账款,仍列报为“预收款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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