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善意提醒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十四章第三节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之(五)写得很清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文档108页)。具体上交所网站都有。望公司方面能重视股票成交量长期极度低迷的问题,未雨绸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股票流动性严重不足问题,提升资本市场形象。谢谢!
董秘回答(华建集团SH600629):
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已知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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