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注意到非公开发行已提交证监会审核,之后大股东进行了质押,请问大股东是否会参与增发?
董秘回答(剑桥科技SH603083):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参与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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